⑴ 国家对民办幼儿园有哪些政策
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认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应当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规定其用途及管理办法。对此,一审修改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纳入整个教育事业统筹安排,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发展,表彰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
对于民办学校建校征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一审修改稿规定,民办学校愿意以出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优先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以划拨方式或者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费待遇。
享受五种优惠政策一审修改稿规定,民办学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基本建设的优惠政策,依法享受以下五种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为民办学校贷款担保一审修改稿规定,民办学校可以以教育设施以外的财产作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但不得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对民办学校实行信用贷款,鼓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投资公司以及其他企业和社会财团为民办学校提供贷款担保。一审修改稿还规定,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职工的标准,为学校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⑵ 国家对民办幼儿园的补助政策
有了,国家对民办幼儿园有扶持政策,具体补多少视地方而定,各地区不一样吧。并有可能给优秀的民办园纳编制。
⑶ 民办幼儿园有什么新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3号),文件中指出: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文件说明,国家继续执行对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免税优惠政策,这将继续有利于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 其中,关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⑷ 幼儿园国家补助政策
个人的幼儿园不可能拿到国家给的补贴。
1、国家财政仅对公办幼儿园和已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发放补贴,个人的幼儿园不可能拿到国家给的补贴。
2、因为幼儿园的特殊性,国家管理极严,申请私人幼儿园非常困难,门槛很高,有资金压力的个人不可能成功申请成立个人的幼儿园,更不可能拿到国家给的补贴。
3、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4、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的园舍和设施。园舍要合法、固定、独立、集中、 坚固且设计科学合理, 环境无污染、 无噪音、 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楼房建筑不超过 4层,规模较小的可设于建筑物的一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地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辟有固定、独立、 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园内绿化面积不低于用地面积的 25%。
5、国家财政对学前儿童按幼儿园总入学数的15%进行1000元每人的补助,补助对象为公办幼儿园和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幼儿园,私人幼儿园不在此列。
⑸ 现在民办幼儿园,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通过给予税来费减免、源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优惠政策,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派驻事业编制教师、生均定额补助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学前残疾幼儿、孤儿实施免费教育,免除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的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不低于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标准予以补助。
⑹ 开办乡镇民办幼儿园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没有
国家实行对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免税优惠政策 3月3日上午,山东省税务局在教育大厦召开座谈会,邀请了省教育厅、济南市教育局和部分学校的人员参加。 会上传达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3号),文件中指出: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文件说明,国家继续执行对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免税优惠政策,这将继续有利于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 附件: 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劳务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39号)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二)“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三)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收入。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 二、关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三、关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问题 1.“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是指“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不含下属单位)。 2.“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学校统一账户,并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开具。 进入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进修班、培训班收入,不属于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收入,不予免征营业税。 四、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五、各类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使用发票;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⑺ 国家对民办幼儿园有哪些政策
只看到各地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的报道,建议到当地教育了解。 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政策:
天津:实施民办幼儿园扶持规范工程: 天津市将鼓励和引导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民办幼儿园扶持规范工程。对优质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鼓励和扶持,力争用3年时间,建设一批有资质、有信誉的民办幼儿园。 今后,天津的民办幼儿园将在园所等级认定、教师培训、职称评定、教育科研、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此外,即将实施的民办幼儿园扶持规范工程还包括:采取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资质、有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公民等举办幼儿园;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引进国内外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对优质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鼓励和扶持等。 同时,天津市将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实行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民办一类、二类幼儿园的举办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和管理;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的举办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注册管理,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010年底前,完成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认证工作。
福建:低学费民办幼儿园可获省级财政补...只看到各地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的报道,建议到当地教育了解。 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政策: 福建省财政厅日前表示,该省将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全省各地可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公办幼儿园的办园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拨款或定额拨补。在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方面,省财政扶持也将加大。 福建省规定,对城乡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其中省级财政对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民办幼儿园,按上学年末在园幼儿园数予以100元/年/人补贴。 对政府给予扶持的民办幼儿园,符合税法规定的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民办幼儿园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
北京:民办幼儿园明年有望获政府补贴 明年起,北京市街道机关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有望获得政府公用经费的补贴,目前各区县正对补贴人数和标准进行测算,随后将上报市教委。预计街道机关园和民办园将按照不同标准补贴,总体上考虑按照每年每名幼儿1000元标准在做测算。
昆明:政府大面积奖励民办幼儿园 昆明市2010年度共拿出820万元奖励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54所获奖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名单近日公示。受奖面最大的是民办幼儿园,共有28所民办幼儿园获奖。其中16所民办园成功创建成为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各获得一次性20万元奖励,这是云南省幼儿园的办园最高水平评定等级;12所在园幼儿超过300人的幼儿园每园获奖10万元。
⑻ 国家对于民办幼儿园有没有什么政策
应该有,我看初年就出台了好多的政策,我感觉主要是还是应该看地方政府的政策,国家的一般都是指导性的
⑼ 国家对民办幼儿园有什么政策
国家实行对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免税优惠政策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