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残疾证事实上就是一个身份证明,就跟身份证一样,只是证明你是一个残疾人。如果是地方残疾证的话,一至四级,可以申请低保。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市区的公园内享受免费,但在郊区一些特殊景点不免费。其他方面的优惠如下: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市内公共汽车免费;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盲人读物普通邮件免费寄递;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使用收费公厕免费;影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
Ⅱ 有教师资格证可以得到什么优惠
教师资格证书是当教师必须证件,此外还有其他优惠:
1、教师节当天几乎内全国容各地的景点不是半票就是免票。
2、国内很多景点的游玩,凭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可以享受优惠及折扣价。
3、有的地方用教师资格证提前购买可以享受折扣。
Ⅲ 持有残疾证的居民可享受哪些政策优惠
残疾证事实上就是一个身份证明,就跟身份证一样专,只是证明你是一个残疾人。如果是属地方残疾证的话,一至四级,可以申请低保。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市区的公园内享受免费,但在郊区一些特殊景点不免费。其他方面的优惠如下: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市内公共汽车免费;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盲人读物普通邮件免费寄递;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使用收费公厕免费;影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
Ⅳ 有残疾证有哪些优惠
残疾证事实上就是一个身份证明,就跟身份证一样,只回是证明你是一个残疾人。如果是地方答残疾证的话,一至四级,可以申请低保。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市区的公园内享受免费,但在郊区一些特殊景点不免费。其他方面的优惠如下: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市内公共汽车免费;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盲人读物普通邮件免费寄递;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使用收费公厕免费;影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
Ⅳ 再就业优惠证有什么政策
《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
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简称厂办大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4、地方关闭破产和改制的国有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5、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6、特别困难的厂办集体企业关闭或依法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7、城镇其他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尚未再就业的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
上述人员只要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就可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并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一、免费职业介绍
凡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的人员,可持证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所享受免费就业服务。
二、免费职业培训
凡符合国发[2005]36号和黔府发[2006]10号规定且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具体包括: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均可以向县就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参加一次性免费技能培训。
三、免费职业技能鉴定
凡符合国发[2005]36号和黔府发[2006]10号规定的人员,(即持《再就业优惠证》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在参加一次性免费技能培训后,均可进行免费职业技能鉴定。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
1、对象(范围):符合国发[2005]36号和黔府发[2006]10号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①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即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07年底);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
2、条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标准:当地最低工资的50﹪(按现行最低工资标准500元计算,则补贴250元/月)
4、方式:按季拨付;
5、程序: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申请单位开具收款凭证--→将资金直接划入安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附件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本人《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劳动合同复印件;④工资单复印件;⑤安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6、注意事项:(1)符合国发[2005]36号和黔府发[2006]1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上述就业困难人员,其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为3年,超过3年的能否延长,文件没有进一步明确。(2)对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优惠政策”栏记录“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字样,并加盖就业服务机构公章。
五、社会保险补贴
(一)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或服务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1条件: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2标准:按其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3方式:先缴后补,按人核定,按季补贴。
4程序: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申请单位开具收款凭证--→将资金直接划入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附件包括:①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②《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劳动合同复印件;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费的明细账(单);⑤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5注意事项:①对未参加社会保险、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以及请款手续和相关凭证材料不齐全的企业(单位),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②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相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③企业(单位)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④企业(单位)在申报缴费时应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⑤对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可按国发[2005]36号黔府发[2006]10号文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⑥经职工个人申诉和劳动保障部门查实,用人单位因非生产经营和非职工个人过错等原因,与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继续为该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补贴期满。⑦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优惠政策”栏记录“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字样,并加盖就业服务机构公章。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投资管理的社会公共服务岗位、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和单位工勤服务岗位。
“4050”人员--是指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07年底)的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
1条件:在公益性岗位安排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困难对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2标准:按单位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如养老保险补贴:按现行最低缴费基数805元×12月×(缴费比例)20%=1932元 ;医疗保险补贴:按现行缴费基数1195元×12月×7%(缴费比例)=1003.8元)。
3方式:先缴后补,按人核定,按季补贴。
4程序: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申请单位开具收款凭证--→将资金直接划入安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附件包括:①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②《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劳动合同复印件;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费的明细账(单);⑤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5注意事项:①对未参加社会保险、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以及请款手续和相关凭证材料不齐全的企业(单位),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②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相一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超过3年,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由地方财政负担。③企业(单位)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④企业(单位)在申报缴费时,应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⑤经职工个人申诉和劳动保障部门查实,用人单位因非生产经营困难和非职工个人过错等原因,与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继续为该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补贴期满。⑥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优惠政策”栏记录“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字样,并加盖就业服务机构公章。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非正规劳动组织就业的、从事个体经营的、被个体工商户聘用的以及为用人单位或雇主提供临时性、季节性生产服务的人员。
⑴对象: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即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07年底)。
⑵条件:①从事灵活就业;②向原发证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申报)就业登记手续;③参加社会保险。
⑶标准:①本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本人负担;②本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本人负担。如养老保险补贴:按现行最低缴费基数940元×12月×(缴费比例)20%=2256元×2/3=1504元;医疗保险补贴:按现行缴费基数1195元×12月×9%(缴费比例)+大病统筹费80元=1370.68元×2/3=913.73元。
⑷方式:先缴后补,按季拨付。
⑸程序: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申请人开具收款凭证--→将资金直接发给申请者本人。附件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立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户等凭证材料。
⑹注意事项:①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②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优惠政策”栏记录“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字样,并加盖就业服务机构公章。
六、小额贷款担保及贴息。
(一)从事个体经营:
1、对象:①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②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③城镇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额度:2万元左右。
3、期限:不超过二年,可展期一次。
4、贴息项目:29项微利项目。
5、贴息期限:二年。
6、贴息方式:⑴对从事微利项目的①、②类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⑵对从事微利项目的③类由财政50%贴息(其中中央和省财政各承担25﹪)。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
(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1、对象: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2、额度:根据实际录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税费减免政策
(一)收费优惠政策
1、对象:①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包括深绿色和深蓝色);②高校毕业生。
2、条件: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
3、期限: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5年底前核准免交收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免费类别: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5、免交的收费项目:
⑴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⑵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⑶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⑷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⑸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⑹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6、注意事项:⑴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应当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经收费单位审核无误并备案后免交有关收费。⑵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向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经收费单位审核无误并备案后免交有关收费。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的重要举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有关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凡不按规定落实收费优惠政策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⑷对出租、转让《再就业优惠证》或《毕业证》骗取收费优惠政策的,一经发现,有关收费单位应立即对证件持有人终止执行收费优惠政策,并补收相关费用。
(二)个体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象:符合国发[2005]36号和黔府发[2006]10号规定的人员,即:持深绿色《再就业优惠证》人员。
2、条件:从事个体经营 (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
3、额度(标准):按户8000元/年。
4、期限: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5、方式: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6、程序: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持下列材料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⑴减免税申请;
⑵《再就业优惠证》;
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7、注意事项:⑴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⑵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享受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个体经营者,减免税期限未满的, 从2006年1月1日起按上述政策规定执行,原政策优惠规定停止执行。⑶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三)服务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象: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但须认定)。
2、条件: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深绿色《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具体定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期限: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5、方式: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在上述定额内依次扣减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6、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⑴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劳动保障部门递交认定申请。
企业认定申请时需报送下列材料:
① 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持有深绿色的《再就业优惠证》;
② 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③ 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④ 企业与新招用持有深绿色《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⑤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⑥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见附件)
⑦ 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提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
附件: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 ) 实际( )工作时间表(样式)
企业名称(盖章): 年度
序号 录用人员姓名 《再就业优惠证》编号 在本企业预定(实际)
工作时间(单位:月)
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意见(盖章):
注:企业申请预核定减免税时,在预定()中划∨;企业在认定后,年度终了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发生变化的,在实际( )中划∨。
(2)认定: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重点核查下列材料:
①核查当期新招用的人员是否属于财税〔2005〕186号文件中规定的享受税收扶持政策对象,《再就业优惠证》是否已加盖税务部门戳记,已加盖税务部门戳记的新招用的人员不再另享受税收优惠政;
②核查企业是否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③企业为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④《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和企业上年职工总数是否真实,企业是否用当年比上年新增岗位(职工总数增加部分)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必要时,应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核查属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并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加盖认定戳记,作为认定证明的附表。
7、企业申请税收减免程序:
⑴具有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加盖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戳记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的企业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并同时报送下列材料:
① 减免税申请表;
② 《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其附表;
③ 《再就业优惠证》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⑵经县级以上主管税务机关按财税〔2005〕186号文件规定条件审核无误的,按下列办法确定减免税。
①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均由地方税务局征管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批时按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企业吸纳人数和签定的劳动合同时间预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在预核定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预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小于预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大于预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预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年度终了,如果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小于预核定的减免税总额,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财税〔2005〕18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预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其计算公式为:企业预核定减免税总额=∑每名下岗失业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预定工作月份/12×定额。 企业自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②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与企业所得税分属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征管的,统一由企业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局按前款规定的办法预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并将核定结果通报当地国家税务局。年度内先由主管地方税务局在核定的减免总额内每月依次预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的,县级地方税务局要在次年1月底之前将企业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剩余额度等信息交换给同级国家税务局,剩余额度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企业所得税减免程序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根据上述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从方便纳税人的角度,建立健全工作协作、信息交换制度,切实落实好再就业税收政策。
⑶企业在认定或年度检查合格后,年度终了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人员变化次月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申请认定。对人员变动较大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按前两款的规定调整一次预核定,具体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制定。
企业应当于次年1月10日前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补充申请减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通知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重新核定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情况,为企业办理减免企业所得税或追缴多减免的税款。
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的计算公式为: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每名下岗失业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实际工作月份/12×定额。
⑷第二年及以后年度以当年新招用人员、原招用人员及其工作时间按上述程序和办法执行。每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政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四)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建筑业中从事工程总承包的除外,以下简称“经济实体”)
1、条件:①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②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③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从事工程总承包以外的建筑企业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70%以上(含70%); ④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按照财税〔2005〕186号文件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认定的主管部门为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经贸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
3、期限: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监督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审批减免税时,在《再就业优惠证》中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年度检查制度、《认定证明》和《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第七条第(一)、(二)项和《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管理推进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实的通知》(国税发〔2005〕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财税〔2005〕18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企业,年检需要报送材料中增加《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原规定中《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现有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新办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现有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由《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代替。
“零就业家庭”
所谓“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具有血缘关系或直系亲属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除在校学生外),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均处于失业状态或一年内从事有收入劳动时间累计不足三个月的家庭(但家庭成员中已有办理单位内部退养手续的和家庭有其他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这种家庭只要持户口薄、身份证、失业证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就可以领取《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并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一是免费培训。凡持有《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且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可以向县就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免费的技能培训。二是免费职业介绍。零就业家庭成员可凭认定证明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所享受免费就业服务。三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可按现行标准250元/月申请为期3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四是社会保险补贴。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或以灵活形式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按现行缴费标准(公益性就业的3000元/年.人左右、灵活就业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2/3)申请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五是就业补贴。自主创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凭《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和营业执照,可向县就业局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各类用工单位安置持有《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县就业局将一次性发给用工单位1000元的安置补贴。六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各公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免费职业技能鉴定后,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按150元/人的标准申请鉴定补贴。
Ⅵ 学生证可以优惠哪些东西
车票,火车票享有半价优惠,高铁飞机有打折优惠;旅游景点的门票;电影票等。
Ⅶ 教师资格证有什么优惠
1. 9月10日当日几乎全国各地的景点不是半票就是免票。问题是不可能同一天内奔n个点啊?!
2. 南航:提前10天购票55折,提前5天6折,终年有效。凭复印件购票即可。
3. 庐山:教师在教师节期间(9月5日—12日),凭有效证件(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两证齐全),在园门登记后,实行5折优惠,即由180元/人优惠到90元/人。
4. 黄山:假期间(7月1日—8月31日),教师来黄山旅游,凭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可享受黄山门票5折优惠(每张115元)。
5. 峨眉山: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于每年7月1日—8月31日、教师节当天享受半价优惠。
6. 武当山:暑假期间,教师持教师资格证及有效工作证件享受门票(车票)优惠即102元/人,含景区大门票、观光车票、保险)。
7. 天柱山:教师凭本人教师资格证,享受半价优惠。
8. 九华山:旺季:每年 3 月1日—11月30 日 普通票:190元 优惠票:95元;淡季:每年12月1日—次年 2 月底 普通票:140元 优惠票:70元;终年有优惠~
9. 齐云山:暑假期间(7月1日—8月31日),教师来齐云山旅游,凭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可享受齐云山门票5折优惠(每张38元)。
10. 龙门石窟:教师凭有效教师资格证购买半票。终年有效!
11. 云南石林:寒暑假期间教师凭有效证件(教师证、身份证两证齐全)购优惠票入园。以上两个假期的时间周期为:寒假1月1日-3月1日、暑假7月1日-8月1日;优惠票价100元/人。
12. 横店影城:教师凭教师证可享受各类门票挂牌价8折优惠,但必须凭证检票。终年有效~
13. 临沂:暑期,教师还可以凭教师资格证享受蒙阴蒙山门票7.5折优惠(60元)。
14. 江西武功山:教师凭教师资格证可在教师节当天免门票进入景区,其他时间享受5折门票优惠。终年有效~
15. 同里古镇:半票——教师(教师资格证)。终年有效~
16. 燕子洞:寒暑假期间教师凭有效证件(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可享受八折优惠,以上两个假期的时间周期为:寒假1月1日-3月1日、暑假7月1日-8月31日。
17. 千岛湖:暑期(7月1日至8月31日)持全日制学生证的学生和(7月1日至9月13日)持教师资格证的教师,30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凭教师全年享受优惠。千岛湖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为旺季,优惠票价为72元/人?张;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的2月底为淡季,千岛湖优惠票价为60元/人?张。
18. 四姑娘山:寒暑假期间教师凭教师资格证享受满五人优惠一张门票、学生凭学生证享受满二人优惠一张门票。非寒暑假期间不予优惠。
19. 北海涠洲岛:学生、教师、军人、警官、老年人、残疾人(凭证)购票按6折优惠;终年有效~
20. 曲阜孔庙:暑期期间,曲阜旅游景区(三孔)对教师持教师证执行半价优惠。
21. 平遥古城:半票:教师(教师资格证)60元。 终年有效~
22. 荔波大、小七孔景区:凭教师证或学生证可享受门票5折优惠。门票两景区的票价实行165元,其中,小七孔门票执行110元,大七孔景区门票执行55元。终年有效~
23. 西双版纳:【望天树】教师享受优惠门票30.00元/人次。【森林公园】【曼听公园】教师享受优惠门票35.00元/人次。【野象谷】教师享受优惠门票40.00元/人次。终年有效~
24.福建连城冠豸山:暑期,教师:冠豸山、石门湖景区门票五折、船票不打折(60元/人);天寨景区门票35元/人;九龙湖景区门船票30元/人。
25. 新疆全境:一般来说20%优惠。但也有没有折扣的。如:喀纳斯景区,教师八折。终年有效~
26. 成都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教师凭本人教师证购山门票8折。终年有效~
27. 贵州黄果树景区:教师凭教师证五折。 终年有效~
28. 泉州清源山:教师凭教师证,门票五折优惠。(原价:55元/人) 终年有效~
29. 雅安碧峰峡自然风景区:教师凭教师证,八折票价(95元/张) 终年有效~
30. 四川青城山:教师在每年7--8月份和教师节当天凭本人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
暂时如此。
Ⅷ 持有残疾证国家有什么政策优惠
1、目前持有残疾证的居民能够享有的优惠政策有:
(1)残疾人(一、二级)护理补贴500元;
(2)在低保基础上对家庭贫困残疾人特殊贫困补贴600元;
(3)特困残疾人大病救助(4000—5000元之间);
(4)针对残疾人拥有机动三轮车燃油补贴等。
2、残疾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这也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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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管理:
1、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
2、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补发残疾人证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印“B”,第二次遗失补发加印“B2”,以此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明作废。
3、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可以将污、损残疾人证交回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作废并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4、残疾人户口迁移,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凭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 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
Ⅸ 持有残疾证的居民可享受哪些政策优惠
1、目前持有残疾证的居民能够享有的优惠政策有:
(1)残疾人(一、二级)护理补贴500元;
(2)在低保基础上对家庭贫困残疾人特殊贫困补贴600元;
(3)特困残疾人大病救助(4000—5000元之间);
(4)针对残疾人拥有机动三轮车燃油补贴等。
2、残疾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这也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3、虽然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很多,但是每一个政策都有一定的使用范围,惠及不同对象,有年龄区别、有残疾等级区别,也有家庭经济状况的区别。因此,残疾人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对应适合自己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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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残疾人福利
(一)残疾人福利的内容
传统观念认为,残疾人福利就是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给予各种物质帮助,其实,在今天看来,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
残疾人福利除了给予基本的物质帮助之外,还要根据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在残疾人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文化娱乐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权益保障,努力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保障目标。
1.残疾人就业
国家和社会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上享有就业的同等机会。残疾人参加社会劳动和就业的权利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法律规定,所有单位必须按比例雇用残疾人,同时实行税收减免和其他优惠扶持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
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我国的残疾人就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社会吸收和福利企业。
2.残疾人教育
《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指出:会员国应保证残疾人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包括使最严重残疾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并容许在入学年龄、教学内容、考试程序方面增加灵活性。联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指出,在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应向各种类别和不同程度的男女儿童,其中包括重残儿童,提供义务教育。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级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根据残疾人的特性,采取两种教育方式:
一是普通教育方式。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
二是特殊教育方式。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此外,还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特殊需要实施教育。国家设立残疾人教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国家组织和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与应用,特殊教材的编写和出版,特殊教学用具及辅助用品的研制、生产和供应。
3.残疾人康复
国际社会认为,只要向残疾人传授康复知识和方法,相当数量的残疾人可以在家庭和社区范围内进行功能、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的训练。康复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服务:
①及早发现病情;
②诊断和处理;
③医疗护理;
④社会、心理和其他方面的咨询和协助;
⑤进行自理训练;
⑥职业技能训练、职业培训、公开招聘的和保护性的就业安置;
⑦提供辅助器械、行动工具及其他设备;⑧专门教育服务等。在残疾人的康复保障中,要强调残疾人所具备的能力,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尊严。康复工作应该在自然的环境中进行,辅之以社会康复服务和专门的康复机构。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采取康复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其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康复技术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的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收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并开展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4.残疾人文化生活
《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提出,会员国确保残疾人有机会充分发展他们创作性的、艺术的和社会方面的潜力,这既是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也是为了造福社会。
为此,应确保他们参与文化活动。必要时,应提供特别帮助,如聋人助听器、盲人点字印刷书籍等。为了活跃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国际上定期举办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特殊奥运会、世界聋人运动会、国际特殊艺术节、国际残疾人智能竞赛。
我国残疾人文化生活保障的指导原则是: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应当面向基层,融于社会公共文化生活,适应各类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使残疾人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采取各类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主要包括:
①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形式,反映残疾人生活,为残疾人服务;
②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弱智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在部分影视作品中增加字幕、解说;
③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特殊体育运动会,参加重大国际性比赛和交流;
④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
5.举办精神病人福利院
精神病人福利院是我国接受和治疗精神病人的福利事业单位,由卫生、民政、公安三个部门分别举办,承担不同对象的收治任务。民政和卫生部门精神病人福利院的任务,是收养城镇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抚养人的精神病人,同时也收养自费的家庭无力看管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福利院对精神病人实行开放管理,即不关、不绑、不锁,采取劳动治疗、文娱治疗、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并把这四种方法结合运用。
6.扶残助残活动
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照顾和优待,内容包括:
①残疾人在搭乘国内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和方便,甚至享受减费或免费服务;
②盲人读物邮件可以免费寄递;
③残疾人申请在公共场所开设零售店或申请解困住宅、停车位,应保留其名额并优先核准;
④残疾人或其抚养义务人应缴纳的捐税,政府应按残疾人的残疾等级、家庭经济状况,依法给予适当的减免。
7.环境保障
《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指出,各国应确认无障碍环境在社会各个领域机会均等过程中的重要性。对任何类别的残疾人,各国应做到:采取行动方案,使物质环境实现无障碍;采取措施,在提供信息和交流方面实现无障碍。
20世纪初,建筑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方案——无障碍设计。它运用现代技术改善环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了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目前,许多国家都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无障碍设计标准。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等。
2001年,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其中有24条纳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残疾人福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目前,我国的残疾人福利事业仍然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残疾人保障水平较低,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无障碍设施管理不严;
对残疾人照顾不周,对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制裁不力;为帮助残疾人就业而给予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重形式、轻效率,从而导致一些不良影响的产生等。
针对目前我国残疾人福利事业存在的问题,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①强制推行依法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②城市主要道路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推行无障碍设计规范;
③为残疾人提供特别服务。如开办残疾人用品专卖店等;
④增设解雇保护,赋予残疾人特殊的休息权利;
⑤研究、开发和生产适应残疾人使用的产品;
⑥对农村残疾人给予特别关注;
⑦制定《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细则》;
⑧进一步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要下大力气向残疾人普及康复知识,传授训练方法,提供经济适用的辅助工具,指导和帮助广大残疾人在家庭和社区进行自我训练。
Ⅹ 旅游景点哪些证可以打折
军人证,老来年证,自伤残证,学生证,大部分都会优惠,有些景点不会。
教师资格证要看景区有没有教师票的,不一定打折的。一般打折的就是残疾证,60岁以上老人有效证件,军官证,部门景区教师、学生证,一般都不分节假日的,常年打折的。
有学生证一般是可以优惠5折的,相比全票还是优惠很多的,建议携身带着,而且有学生证坐火车等都是有优惠的。(注:生证本科专科的有效,硕士及以上的不好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