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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网上购物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3-06 23:49:48

⑴ c2c电子商务存在的什么主要问题

(一)注册认证问题
认证简单是C2C模式存在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几乎所有的问题都来源于此。注册认证一家网络店铺,只需要任意一张身份证和与此身份证对应的银行账号、E-MAIL等几个要素,用户到一家C2C网站上注册一个ID,然后按部就班操作,三天之内即可完成认证。店主出售什么货物,货物的质量如何及货物来源于何处,网站并没有严格的审核机制,只能寄希望于店主的自律。至于买家,连身份认证也不需要,注册网站的ID就可购物,“买而不款”的现象十分严重。
如此认证,作为网站发展的优势是“简捷”,若涉及到安全问题、诚信问题却显得“简易”,加之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C2C服务平台更容易成为“销赃场所”、“诈骗场所”、“违约场所”,出了问题往往连肇事者都找不到,而肇事者则会很容易的另找一身份证,轻松注册一家新店铺继续经营。
(二)税务交纳问题
1.流转税的流失问题。根据《2006年中国C2C网上购物调查报告》显示,网络店铺经营者身份有如下几种:不以赚钱或经营为目的的个人;将网上开店作为第二职业的个人;全职或专职的自雇自谋职业者;已为网上店铺专门注册了公司的网商;向网上拓展营销渠道的企事业单位;其他。其中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用户和网商占到网络店铺经营者的大部分,淘宝网为80%左右,易趣为60%左右,拍拍网为70%左右。
我国《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开立银行账户,领购发票,依法纳税。网店与实体店铺相比,除了经营场所不同,二者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区别,所以用户都应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人义务。而淘宝网已经通过工商注册的用户仅为3.4%,易趣为6.6%,拍拍为2.6%,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应税经营者都不缴税。
2.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我国约有15万人在网上全职或兼职经营C2C网店,由于经营网络店铺成本低,不需要店租、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费用,很多卖家又有独特资源或渠道,收益都不错。据估算,他们每月从中获利超过2000元,这一数字远高于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月均收入,甚至有些网店年利润已经超过百万元,然而绝大多数卖家都未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无疑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三)金融风险问题
1.“休眠账户”里沉淀资金的安全问题。各C2C服务网站都要求所售商品采用自己提供的第三方支付工具进行交易,从前文C2C交易流程不难看出,从第一步到第四步,货款一直留在服务提供商的账户里,事实上形成“休眠账户”及沉淀资金。根据估算,“现在几个网上支付机构平常每日的沉淀资金有3亿至5亿元,甚至更多”。如淘宝网从2006年10月开始,对所有在其网上发布的商品实行默认支持支付宝交易,发布的商品中明确支持支付宝的商品也已经达到99.05%,而淘宝网的日交易平均额已经超过三千万元,加上以支付宝作为支付系统的15万家外部网店,淘宝网的支付宝帐户总是留有大量沉淀资金。
然而,休眠帐户里资金产生的利息并不为资金的所有者占有,这显然不合理。同时,种种迹象表明,各C2C网站正利用这部分资金进行投资,客观上使得这部分资金处于风险之中,一旦网站资金链出现断裂后果将很严重。
2.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套现的问题。如果买家和卖家串通好进行虚假交易(实际上买家卖家往往为同一人),即双方没有任何的实质性交易,只是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从信用卡透支完成交易,卖家将收到的货款还给买家,买家再利用这笔货款投资,很明显这突破了各个银行对信用卡的限制。据悉已经有人凭此大量套现并将套现的资金投入了股市,这显然会给金融系统带来冲击,给银行带来风险。
3.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洗钱的问题。洗钱(Money Laundering),指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看似合法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把“不干净”的非法收入变成“干净”的钱。有了游离于金融系统监管之外的C2C交易模式和第三方支付工具,不法分子可以利用漏洞从容地完成虚假认证,然后进行虚假交易,摆脱有关部门对资金流向的控制,从而达到洗钱的目的。这和传统意义上利用合法公司进行洗钱相比,有着监管松、成本低、隐蔽性好的优势,所以问题也更加严重。
(四)相关法律法规问题
1.C2C模式架空了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注册、经营一家实体店铺需要经过严格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程序,如我国《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程序》规定,个体工商户的设立除要提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外,还要提交经营场所证明,并对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都做出了明确说明。但是在C2C模式中,店铺的注册、登记、注销与工商、税务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全然无关,完全由各网站来决定,网站依靠自身的资金优势、营销优势从相关部门手中夺取了经营准许的权利。
2.C2C模式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由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C2C交易缺乏相关法律的规范,我国至今没有一部法律可以对应地解决C2C或是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问题,法院需要参照《合同法》、《税法》、《民法》、《刑法》等多种法律来综合裁决。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C2C等电子商务游离在法律监管的边缘。

⑵ c2c电子商务存在的什么主要问题

(一)注册认证问题
认证简单是C2C模式存在的一个根本性问题,C2C几乎所有的问题都来源于此。注册认证一家网络店铺,只需要任意一张身份证和与此身份证对应的银行账号、E-MAIL等几个要素,用户到一家C2C网站上注册一个ID,然后按部就班操作,三天之内即可完成认证。店主出售什么货物,货物的质量如何及货物来源于何处,网站并没有严格的审核机制,只能寄希望于店主的自律。至于买家,连身份认证也不需要,注册网站的ID就可购物,“买而不款”的现象十分严重。
如此认证,作为网站发展的优势是“简捷”,若涉及到安全问题、诚信问题却显得“简易”,加之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C2C服务平台更容易成为“销赃场所”、“诈骗场所”、“违约场所”,出了问题往往连肇事者都找不到,而肇事者则会很容易的另找一身份证,轻松注册一家新店铺继续经营。
(二)税务交纳问题
1.流转税的流失问题。根据《2006年中国C2C网上购物调查报告》显示,网络店铺经营者身份有如下几种:不以赚钱或经营为目的的个人;将网上开店作为第二职业的个人;全职或专职的自雇自谋职业者;已为网上店铺专门注册了公司的网商;向网上拓展营销渠道的企事业单位;其他。其中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用户和网商占到网络店铺经营者的大部分,淘宝网为80%左右,易趣为60%左右,拍拍网为70%左右。
我国《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开立银行账户,领购发票,依法纳税。网店与实体店铺相比,除了经营场所不同,二者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区别,所以用户都应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人义务。而淘宝网已经通过工商注册的用户仅为3.4%,易趣为6.6%,拍拍为2.6%,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应税经营者都不缴税。
2.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我国约有15万人在网上全职或兼职经营C2C网店,由于经营网络店铺成本低,不需要店租、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费用,很多卖家又有独特资源或渠道,收益都不错。据估算,他们每月从中获利超过2000元,这一数字远高于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月均收入,甚至有些网店年利润已经超过百万元,然而绝大多数卖家都未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无疑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三)金融风险问题
1.“休眠账户”里沉淀资金的安全问题。各C2C服务网站都要求所售商品采用自己提供的第三方支付工具进行交易,从前文C2C交易流程不难看出,从第一步到第四步,货款一直留在服务提供商的账户里,事实上形成“休眠账户”及沉淀资金。根据估算,“现在几个网上支付机构平常每日的沉淀资金有3亿至5亿元,甚至更多”。如淘宝网从2006年10月开始,对所有在其网上发布的商品实行默认支持支付宝交易,发布的商品中明确支持支付宝的商品也已经达到99.05%,而淘宝网的日交易平均额已经超过三千万元,加上以支付宝作为支付系统的15万家外部网店,淘宝网的支付宝帐户总是留有大量沉淀资金。
然而,休眠帐户里资金产生的利息并不为资金的所有者占有,这显然不合理。同时,种种迹象表明,各C2C网站正利用这部分资金进行投资,客观上使得这部分资金处于风险之中,一旦网站资金链出现断裂后果将很严重。
2.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套现的问题。如果买家和卖家串通好进行虚假交易(实际上买家卖家往往为同一人),即双方没有任何的实质性交易,只是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从信用卡透支完成交易,卖家将收到的货款还给买家,买家再利用这笔货款投资,很明显这突破了各个银行对信用卡的限制。据悉已经有人凭此大量套现并将套现的资金投入了股市,这显然会给金融系统带来冲击,给银行带来风险。
3.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洗钱的问题。洗钱(Money Laundering),指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看似合法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把“不干净”的非法收入变成“干净”的钱。有了游离于金融系统监管之外的C2C交易模式和第三方支付工具,不法分子可以利用漏洞从容地完成虚假认证,然后进行虚假交易,摆脱有关部门对资金流向的控制,从而达到洗钱的目的。这和传统意义上利用合法公司进行洗钱相比,有着监管松、成本低、隐蔽性好的优势,所以问题也更加严重。
(四)相关法律法规问题
1.C2C模式架空了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注册、经营一家实体店铺需要经过严格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程序,如我国《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程序》规定,个体工商户的设立除要提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外,还要提交经营场所证明,并对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都做出了明确说明。但是在C2C模式中,店铺的注册、登记、注销与工商、税务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全然无关,完全由各网站来决定,网站依靠自身的资金优势、营销优势从相关部门手中夺取了经营准许的权利。
2.C2C模式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由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C2C交易缺乏相关法律的规范,我国至今没有一部法律可以对应地解决C2C或是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问题,法院需要参照《合同法》、《税法》、《民法》、《刑法》等多种法律来综合裁决。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C2C等电子商务游离在法律监管的边缘。

⑶ 我国b2c电子商务现状面临哪些问题

我国B2C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特点
近年我国B2C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从商品销售到配套服务都取得显著成效,但仍有许多地方需要不断完善。总体看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B2C电子商务网站数量持续增加,且经营产品由原来的音响图书、服装、日用品等简单易描述商品转向越来越多商品类型,网购商品种类已基本不受限制。但网站商品质量管理总体情况欠佳,一些服装、鞋、小家电、通讯器材等日常生活类商品存在质量不过关情况。
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配套的物流配送有了很大改善。B2C网站无论是选择自建物流模式还是选择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都在提升消费者购物满意度方面不断努力并取得显著进步。但仍有物流配送标准化水平低,物流服务质量不高,高峰期配送不及时甚至丢件等情况出现。
各类在线支付方式出现及支付技术的不断完善,让网络购物更便捷。同时,如何确保网络支付安全已经成为阻碍网上支付发展的主要问题。
B2C电子商务的售后服务系统更加健全,越来越多电商企业注重售后服务和客户满意度,60%以上的公司对售后服务作出承诺。
2 网络消费者的现状
2.1 消费者群体变化
随着网络消费者数量不断扩大,网购消费者群体表现出以下几个变化:男性网购者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网购人群年龄层逐渐提高,中高龄网民加速渗透;网购用户仍以中高学历为主,但用户的学历差距有所缩小;网购群体中,收入结构向中高端发展。
2.2 B2C电子商务消费者评价

随着网络购物日渐成熟,它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便利已经被越来越多消费者认可。而消费者对购物过程的满意度对网络购物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艾瑞网络用户在线
调研数据显示,52.2%的中国用户有过网购不满意的经历。艾瑞分析认为,虽然中国网购市场整体规模增长迅速,但一些购物网站在商品质量、页面体验、配送
速度等方面却达不到用户要求,整体服务水平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在网络购物中,C2C购物的满意度较低,而B2C电子商务的满意度各项指标比例都高于
C2C,满意度较高的都是B2C网站。整体满意度最高的前置依次是京东商城、麦考林、凡客诚品,用户满意度均在84%以上。而在网站的好用性方面,京东商
城、凡客减品、麦考林排前三。京东商城和麦考林被认为是性价比较高的网站。凡客诚品、京东商城、麦考林、当当网的支付满意度较高,在商品配送上,自建物流
的满意度较高。麦考林,凡客诚品的售后评价较高。导致消费者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有:商品与图片不一致、伪劣或残损物品、送货时间长、商品仿冒、卖家骗取货
款、快递人员态度不好等。
3 B2C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状况
3.1 我国B2C市场电子商务企业类型

B2C电子商务按服务主体可分为两种类型:自主销售式B2C电子商务和第三方平台式B2C电子商务。自主销售式网站是由企业自建服务于本企业需要的电子
商务网站,如凡客诚品、京东商城、当当网、亚马逊、苏宁易购、唯品会等。而第三方平台式B2C是由电子商务企业建立网站向企业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方式,
如淘宝商城。一些自主销售式B2C网站为了商品更丰富和更好的利用已有网站资源,也推出B2C购物平台,如京东、当当、亚马逊等都相继开放第三方平台,在
自营业务的同时,兼顾第三方平台业务。数据显示,来自全球第三方卖家的商品在亚马逊所销售商品总量中已经超过三成,第三方卖家已经成为了B2C电商的重要
组成部分。
3.2 B2C电子商务市场企业现状及市场份额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展网上购物,B2C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
2013年B2C前三名全年交易额分别为,天猫交易额4 410亿元,京东交易额1
255亿元,苏宁易购交易额284亿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2014年度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报告显示中国2014年B2C市场份
额排名依次为:天猫(59.3%)、京东20.2%、苏宁易购3.1%、唯品会2.8%、国美1.7%、亚马逊中国1.5%、一号店1.4%、易迅
1.1%、聚美0.6%、其他所有B2C 7%。中国市场B2C购物网站正朝规模化运营方向发展。在TOP
30的企业中,总部在北京的有16家、上海6家、广州2家。B2C电子商务还存在巨大的城乡差异,2014年,网购用户中90.5%的人居住在城镇,只有
9.5%的网购用户居住在农村地区。北京、上海、广州等几个特大城市电子商务发展迅速。
综上所述,我国B2C电子商务领域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的网络消费者认可网络购物,B2C电子商务市场潜力巨大。与此同时,要提高客户满意度,扩大消费群体,还需要在商品质量、物流配送、电子支付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

⑷ b2bb2cc2c三中电子商务模式还存在哪些不足

B2B是企业对企业进行网上交易 B2B指的是Business to Business,即商家(泛指企业)对商家的电子商务
B2C (Business To Customer)是电子商务按交易对回象分类中的一种答,即表示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Internet开展在线销售活动。
C2C的意思就是消费者(consumer)与消费者(consumer)之间的电子商务。打个比方,比如一个消费者的有一台旧电脑,通过网上拍卖,把它卖给另外一个消费者,这种交易类型就称为c2c电子商务。
这几种电子商务模式各有各的有点,至于不足的话也是互补的。

⑸ c2c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C2C customer to customer.在交易中有第三方支付的情况,而这就是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⑹ c2c模式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1、法律制度完善
如今,网上交易尤其是移动支付的兴起,短短的几年之内发展相当迅速,但是相关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制度没有跟进,如通过物流渠道对客户信息进行买卖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未来要避免的,发生之后要收到相关法律的约束制裁。
2、交易信誉难保证风险控制低
互联网的出现将电子商务的发展不受地域性的限制,而互联网上的虚拟性交易在C2C电子商务模式上的应用风险比其他的模式都要大,风险很难控制,C2C电子商务的模式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的交易,因此风险性更大。C2C电子商务网站的运营商就要发挥一定的作用,加大交易体现中信誉的体现的建立,确保交易低风险下顺利进行。
3、在线支付方式
通过现在网上交易的方式来看,多半的交易是货到付款的方式,而C2C电子商务模式在网上交易的比例就更少了。主要的原因是电子交易,不好控制,信誉卡用户规模还是少,金融结算体现不完善,安全性不高造成的。
4、技术实力有待提高
由于互联网的特点,基于互联网开展业务的公司必须具备很强的技术实力。对于C2C电子交易平台提供商来说,技术更是至关重要。只有拥有先进的技术,才能保证网络服务的不间断、保证用户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才能为用户提供更为安全和理想的交易环境。 5、国人的消费习惯有待改变和培养

⑺ 你认为在c2c网上交易中买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c2c网上交易中买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C2C电子商务近年来迅速发展,潜在巨大的商业前景,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与开放性以及个体参与者信用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诚信问题也成了阻碍其发展的一个瓶颈之一。因此,探讨C2C电子商务中的诚信管理问题理论根源和解决方案是研究电子商务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从电子商务特别是C2C电子商务产生、发展以及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了我国C2C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诚信问题。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统计报告显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最大问题仍然是诚信相关的产品质量、服务和安全问题。这些诚信问题贯穿C2C电子商务的整个交易过程,影响着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而究其理论根源,信息不对称是一个主要原因,如同大多数市场上都存在着柠檬问题、信号发送、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与信息不对称相关的问题一样,在电子商务市场中也存在这些问题。但是,C2C电子商务还存在其信息不对称的特殊性:如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导致的海量信息的出现,由网络虚拟性引起的虚拟空间产生的信息不对称等。针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买卖双方,第三方乃至政府部门在扮演什么角色呢?论文对他们之间的行为进行了不同状态下的博弈分析,包括买卖双方之间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双方之间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分析、政府与交易方的博弈分析、有第三方参与的交易双方博弈分析。 减少C2C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则主要依赖于电子商务的诚信管理机制。而这一机制需要有较完善的电子商务系统结构进行保证,涉及到Internet信息系统,支付结算,实物配送,电子商务中间商服务,个人参与者等环节以及相应的外部环境如经济环境、政策法律环境以及基础的技术环境。在具备了这些基础的技术条件和基本的经济政策法律条件后,C2C电子商务诚信管理系统才能得以建立和运行。C2C电子商务诚信管理系统主要由客户端系统、智能网络平台系统、独立第三方认证系统、在线信用评价及管理系统、电子银行等系统组成。它的运行则是通过智能网络平台、独立第三方认证系统、信用评估及管理系统、电子银行、在线物流服务系统和在线保险服务系统等系统共同作用完成。 最后论文以我国优秀的C2C网站淘宝网的诚信管理机制为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诚信管理机制在C2C交易中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其系统结构和运行模式已经具备大部分电子商务交易的功能,但是仍然存在不足如在线物流服务和在线保险服务没有很好的体现出来,特别是在线保险服务几乎没有涉及到,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交易的诚信问题。而在拍卖数据的分析中,也发现诚信、信誉对拍卖的出价个数、价格等影响交易的重要因素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

⑻ C2C模式的优势和劣势

优势:品种齐全,种类繁多,一站购物,由于有客户评价机制,通专常客服服属务态度很好,是网上购机的首选。
劣势:商家龙蛇混杂,其中不乏黑店的存在。常见问题:货不对板(外观、颜色、质量或者其它),当然更严重是就被骗了(已付款,可货迟迟不发)
C2C就是消费者个人间的电子商务行为。比如一个消费者有一台电脑,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把它出售给另外一个消费者,此种交易类型就称为C2C电子商务。比如淘宝网、拍拍网都是典型的c2c.

⑼ 目前c2c微商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人与人复之间的信任。微商制1.0时代靠的就是朋友圈朋友之间的信任来营销的!!!这要求产品质量一定没问题,否则人际关系将会变差。于是问题来了:产品质量第一、如果让代理商信任第二、如何让代理商发展下级代理第三、如何形成有效正宣传和转介绍第四!!!
为表谢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