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0年几月几日开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
一直也没停。
② 纪委主要领导对收受红包人员的谈话笔录范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敖春玲任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部门),成立由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组成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部门)的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及时制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县纪委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整治工作,于11月28日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对象范围、整治时限、整治措施及整治要求。要求全县各单位(部门)及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氛围。
(二)严格落实整治措施,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1.开展学习宣传和集中警示教育。一是学习宣传。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在专项整治期间将利用网络和电视台开设专栏等形式集中宣传教育;全县各单位(部门)对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文件进行了学习,县委宣传部把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列入了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把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作为今后培训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察局也将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紧盯今年的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二是增加述职述廉内容。把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受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5年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三是集中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落实通报曝光制度,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件,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确保全县每个干部职工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2.形式多样,认真组织公开承诺。一是组织填写承诺书。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单位其他领导干部做出公开承诺,确保全县所有领导干部承诺全覆盖。全县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共671人(其中县处级52人、乡科级及以下619人)。二公开承诺内容。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全县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承诺内容及时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了人民群众的监督。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全县各单位(部门)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经过认真自查,目前在全县范围内未发现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
一是全县各单位(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深入查找制度漏洞,研究对策措施,制定出相应的制度,从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带头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坚决抵制收受红包礼金歪风,成为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认真组织乡(镇)纪委、县教育局纪检组、县卫生局纪检组、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一经发现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③ 治理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的哪些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歪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按照省委《关于印发〈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我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中的公职人员。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遵照本办法执行。
中、省、市驻邻单位公职人员,以及村(社区)、社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整治时限
2014年12月底前。
三、整治措施
(一)集中警示教育。县委宣传部、县委报道组、县电视台等新闻、网络单位要在11月26日前开设专栏(专题节目),集中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廉荣贪耻的廉政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乡镇(园区)、部门要把学习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关文件、规定列入党委(党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专题,作为县委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主要领导干部、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重要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专题培训。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在11月22日前,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等方式,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关规定,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对学习会实行同步记录。各乡镇(园区)、部门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要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险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要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确保每个领导干部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组织公开承诺。各乡镇(园区)、部门要于12月2日前,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本通知确定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全覆盖。各乡镇(园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所属单位及系统的领导干部作出公开承诺。书面承诺情况,各乡镇(园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报县纪委备案;其他领导干部报所在单位或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备案。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在12月5日前,选择门户网站、邻水廉政网、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等媒体中的1种及以上方式,将单位领导干部承诺情况向全社会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认真自查自纠。各乡镇(园区)、部门要严格对照市委、县委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年12月10日前上交县纪委或乡镇(园区)、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各乡镇(园区)、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落实好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
(四)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园区)、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县教育局要组织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县卫计局要组织对所属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县商务局要组织对规范商业预付卡发放管理工作情况的督查;县财政局要组织对所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要巩固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现金、公务卡管理,加大对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的督查;县审计局要把整治领导干部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园区)、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教育无效、目无纪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适时通报曝光;对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走过场、履责不力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案件查处。县纪委监察局将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对领导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和地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充分利用“邻水廉政”网络,进一步畅通“12388”举报渠道,完善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举报平台。认真落实分级通报曝光制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件,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行为严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败坏社会风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三令五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但是少数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仍时有发生,且手段方式更加隐蔽。各乡镇(园区)、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氛围。
(二)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万爱明任组长的邻水县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为成员单位。县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乡镇(园区)、部门要按照县上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严明纪律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取得实效。
(三)着力建章立制。各乡镇(园区)、部门要注重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及时跟进对策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园区)、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要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承担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县委组织部要强化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注重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长短兼顾,形成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工作合力。
(五)及时汇总上报。县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园区)、部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情况报告》(附件2)于12月1日前分别报汇总单位,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承诺情况分别由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汇总,县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由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县属学校由县教育局负责汇总,县属医院由县卫计委负责汇总,其余部门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汇总;汇总单位将分口汇总情况于12月3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12月7日前书面报县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