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群众对副院长收购物卡2000元纪委处理不满意,纪委应怎么办
早点给撤职了吧!强烈要求撤职。
Ⅱ 纪委会处理收小额购物卡的人员吗
现在各地都在动用政府手段清收信用社的陈欠贷款,特别是对公职人员在信内用社的担保、自用贷款由容当地纪委、监察部门配合清收。如果你是公职人员,就在此之列。主要还是拷问公职人员的诚信度;有些地方对此公职人员在升迁考核中都受影响;至于下岗还不太可能。
Ⅲ 中纪委关于上缴礼品礼金如何处理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关于上缴礼品礼金的规定如下:
1、第二条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它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
2、第三条 按照第二条的规定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部门。受理登记的部门可将礼品的登记情况在本机关内公布。
登记的礼品按规定应上交的,与礼品登记表一并上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
3、第四条 对于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其登记、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记处分。
(3)购物卡交纪委扩展阅读
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暂扣、保管和处置涉案款物工作,中央纪委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又针对中央纪委的自办案件也出台了相关的涉案款物管理规定,另外还有其他的相关规章制度,都对涉案款物的暂扣、保管以及处置监管进行了规范。
根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案款物的工作,有多个部门参与,这些部门是各自分工、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每一个环节上都非常严密谨慎,由案件审理室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纪检监察室协同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具体办理,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科学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
Ⅳ 领导干部接受的购物卡上交给单位行吗
可以交给本单位,也可以上交纪委或纪检组,也可以直接缴进581账户(浙江)或财政罚没专户。
Ⅳ 纪检组怎么处理职工上缴的购物卡
应该上缴上级纪委后,再上缴财政。
Ⅵ 纪委如何查超市卡
本报讯 昨天,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市政府纠风办、市商务局等部门对版市区部分商场权、超市执行《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1〕25号)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了文件规定的三个制度的执行情况:一是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检查组还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购物卡(券)的行为进行了暗访。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察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春节前后,将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对于违反商业预付卡管理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商业预付卡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行为进行监督
Ⅶ 纪委如何商场查购物卡
1,一般在节假日时间,纪检人员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商场购物卡使用情回况等进行全方面的巡查;答
2,也有纪检人员直接到商场营销部门去查账等,掌握具体哪些单位购买了购物卡、购买额度、购买时间等信息,为相关案件提供必要的信息;
3,还有通过线人等进行。如让线人和用购物卡的人套近乎等,以便打听出购物卡的来源等等。
总之,调查的渠道很多、方法也很多。其实只要是自己购买的购物卡何必怕人家来查呢。除非购物卡的来源是非法的、是不正当的,是灰色的。
Ⅷ 未能拒收的礼物,是交给公司纪委好还是寄还给送礼人合适呢
个人觉得交给公司,就是我们这种私人公司,我试过收到客人的礼物虽然不值钱的,也会跟公司说一声。
Ⅸ 公务员接受服务对象礼品后上交纪委还要追责吗
主动上交、及时上交就不会。
《暂行规定》适用于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所称礼金包括现金、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加油卡、商品提货单、电子卡券等各种支付凭证;礼品包括各种土特产、烟酒、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物品。
《暂行规定》明确,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及时退回的礼金、礼品,受礼人应在一个月内上交本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党组织或缴入廉政账户、卡(券)廉政专柜。
受礼人将礼金礼品上交本人所在单位的,由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或党组织办理上交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受礼人将礼金缴入廉政账户、卡(券)廉政专柜的,由受理银行出具缴款或卡(券)上交手续。受礼人在上交之日起15日内填写党员干部上交收受礼金礼品情况登记报告表,将上交情况逐笔逐次报告本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或党组织。
在规定期限内不如实上交、登记报告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接受礼金礼品上交、登记报告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保密纪律,建立专门档案,并及时将有关资料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