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发福利时,发放现金与购物卡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
1、从公来司源的角度来说,公司从超市买购物卡,是可以开发票的,而发票内容可以写成食品、清洁用品、办公费等等。这样,在记账时可以将这部分开销计入费用或应付福利费,不用体现职工福利,而这一部分是不用交税的。
2、对于这些发放购物卡的商家来说,每发出一张购物卡,其实是商家的一笔债务,到时候是要以商品的形式偿还给消费者的。商家提前将消费者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获得的是巨大的流动性。
3、如果公司直接发放现金,这部分账款会计入工资收入,当收入增加时,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相应提高了。如果是购物卡的话,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不受影响。
② 企业购买购物卡,用于发给员工福利,为什么通过预付账款核算,其他应收款核算不可以吗
这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从挂账的角度来说,挂哪个科目都对损益没影响,你是要专付款出去买购物卡,仅从字面属上来看,挂应付或预付都是没问题的,这要看你公司习惯做法,付款的时候借方用应付或预付的哪个,这里计提就冲那个,或者反过来你这里计提挂哪个,付款就冲那个;但挂其他应收就不好理解了。至于借方为什么要先入应付职工薪酬的福利费这是会计准则的要求。
③ 年终单位以实物、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员工的福利,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版得,是指个人因权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年终单位以实物、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员工的福利,按规定需要合并工资、薪金所得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④ 中秋节工会发职工福利300元能发购物卡吗
可以发来购物卡,但是你们财务没源法做账,因为现在现在的购物卡基本都是预售卡,所开的那个发票是没法做账的,上面是没有交税的,只有等实际消费了开的那个发票才是有效的可以做账的,但是那都是员工拿卡自己消费的,也不能做进公司的帐里面,所以看你们怎么走账吧。要是有小金库这个倒是没啥影响,尤其是现在的员工福利都要并到工资里面交个税的。
⑤ 给职工发福利购买购物卡合法
如果是私企,完全合法,如果是国企,合法但是小心消息扩散
⑥ 我想知道,年底了工会返回的经费,用于购买超市购物卡给职工发福利,违反规定了么
不违反规定的,只要有正规发票入账。
⑦ 应付职工薪酬里,过年过节给职工发了购物卡或少量几百元钱,这样的算是职工工资呢还是福利呢
一、过年过节给职工发的购物卡或少量几百元钱,属于职工工资薪金。
二、依据:
1、《国税函[2009]3号文》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2、下列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退休职工的费用;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职工劳动保护费;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的补助;职工的学习费;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等。企业发给员工的“年货”、“过节费”、节假日物资及组织员工旅游支出等都不在此列。
3、以现金形式发放春节福利等,属于职工工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