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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商城的研究现状

发布时间: 2021-03-13 12:53:49

Ⅰ 国内外网上购物的发展情况是怎么样的

在国内外网购未来将呈现如下发展趋势:
第一、目前受限于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仍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的深度将进一步拓展。随着这两方面水平的提高以及其它相关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将向纵深挺进,新一代的电子商务将浮出水面,取代目前简单地依托“网站+电子邮件"的方式。电子商务企业将从网上商店和门户的初级形态,过渡到将企业的核心业务流程、客户关系管理等都延伸到Internet上,使产品和服务更贴近用户需求。互动、实时成为企业信息交流的共同特点,网络成为企业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及供应链管理的中枢神经。企业将创建、形成新的价值链,形成更高效的战略联盟,共同谋求更大的利益。
第二、中国电子商务将面临严峻挑战。电子商务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国际电子商务环境的规范和完善,中国电子商务企业必然走向世界,这也是进一步扩大对外经贸合作和适应经济全球化、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国外的电子商务企业也将渗透到国内,对中国电子商务构成严峻挑战。
第三、电子商务网站将会出现兼并热潮。首先是同类兼并。目前中国为数不少的网站属于重复建设之列,定位相同或相近,业务内容趋同。由于资源有限,并且在Internet“赢家通吃” 原则下,最终胜出的只是名列前茅的网站;其次是互补性兼并。那些处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在资源、品牌、客户规模等诸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但与国外著名电子商务企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些具备良好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网站要发展,必然采取互补性收购策略,结成战略联盟。由于个性化、专业化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两大趋势,而且每个网站在资源方面总是有限的,客户的需求又是全方位的,所以不同类型的网站以战略联盟的形式进行相互协作将成为必然趋势。
第四、行业电子商务将成为下一代电子商务发展主流。中国电子商务进入迅猛发展时期的典型特征是风险资金、网站定位等将从以往的“大而全”模式转向专业细分的行业商务门户。第一代的电子商务专注于内容,第二代专注于综合性电子商务,而下一代的行业电子商务将增值内容和商务平台紧密集成,充分发挥 Internet在信息服务方面的优势,使电子商务真正进入实用阶段。
第五、电子商务将催生新行当eASP——电子商务应用服务商。电子商务是将来的主要商务交易模式,但对于国内为数众多的中小型企业来说,将面临如建设投入大、运营成本高、见效周期长、效果不理想、缺乏标准化的应用系统、软硬件需不断升级等一系列难题。有了eASP,中小企业可以把上述问题转给他们解决,只专注于做好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便可。3月中旬,北京网路科技有限公司宣布推出面向中国商业用户的电子商务服务方案——电子商务直通车;3月20日下午,作为IBM公司在国内支持的第一家基于AS/400服务器平台的eASP,万维商通科技有限公司向业界进行了eASP商业模式发布暨eASP网站的发布。我国eASP的序幕已经拉开。

Ⅱ 我国网上商城的发展状况

很多,但是不够规范.

Ⅲ 研究中国网络购物的现状和发展有什么意义

示,中国网民的数量在2007年6月就已经突破了1.62亿,平均每分钟就新增近100个网民,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网络大国,有25.5%的中国网民有过网络购物经历。   网络购物的基本概念 

  简单来说,网上购物就是把传统的商店直接“搬”回家,利用Internet直接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或者享受自己需要的服务。专业地讲,它是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电子商务是指一种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集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化、商贸信息网络化为一体,旨在实现物质流、资金流与信息流和谐统一的新型贸易方式,是贸易过程的电子化、网络化。简单的理解,就是利用电子技术进行商业行为。 

  按应用领域划分,电子商务有以下几种模式:一、企业(Business)对消费者(Consumers or Customers),也称商业机构对个人用户,即B2(to)C;二、企业对企业,也称商家对商家,即B2B;三、企业对政府机构(Government),即B2G;四、消费者对政府机构,即C2G;五、网上拍卖等个人行为,即C2C。   其中,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消费者对消费者C2C是网络购物最常见的三种交易方式: 

  B2B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通过B2B的交易方式买卖双方能够在网上完成整个业务流程,从建立最初印象,到货比三家,再到讨价还价、签单和交货,最后到客户服务。B2B使企业之间的交易减少了许多事务性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费用,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网络的便利及延申性使企业扩大了活动范围,企业发展跨地区跨国界更方便,成本更低廉。 

  B2C模式相当于现实生活中的“商场”或“专卖店”。商业机构利用先进的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的三维图形技术,把现实的商业街搬到网上,并通过建立网站,在线发布信息和提供数据库检索向用户介绍和销售产品;消费者使用浏览器进行浏览、购买、定单发送、支付操作,最后由商家将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例如经营各种书籍、鲜花、计算机、通信用品等商品。 

  C2C比较类似于现实生活中的“小商品批发市场”,网站提供数据库检索和一定的安全保障,收取一定的费用,商品信息的上载和交易的协商都由作为独立个体的“买家”和“卖家”完成,一个网站中同时存在数目众多的个体经营者,网站只起一个现实中“市场管理者”的作用。   刚刚过去的2007年,网络购物得到了良好发展,不仅网民自己网上开店,还涌现出许多专业购物网站,分工越来越细。例如,B2B——阿里巴巴网在香港成功上市; B2C——在亚马逊的带领下,涌现出了一大批的B2C网站; C2C——淘宝、易趣、拍拍的空前发展。   网络购物在我国的发展 

 早在1999年以前,中国互联网的先知们就开始建立B2C网站,致力于在中国推动网络购物。但这种做法在当时遭到了经济学界的普遍质疑。这种质疑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第一,是否会有足够多的消费者会在线购物?答案是没有。到2000年,中国的网民人数仅为890万,而且大部分人并没有形成网络购物的习惯。所以,网络购物不会有很大市场。第二,网络购物能否解决物流配送的问题?答案是不能。网络购物需要全国性的物流配送体系,而当时的快速物流、快速递送行业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经济学家一谈物流配送,就想到中国邮政,愈发觉得物流配送问题的不可解决性。第三,网络购物能否解决网络支付的问题?答案是不能。中国人喜欢现金交易,还没有形成刷卡消费的习惯,现在又要求大家直接在网络上输入银行资料,直接通过网络实现银行转账,短期内要解决这一问题显然绝无可能。 

  然而,在之后的时间看来,这些质疑却都不是问题了,它们已经被大型购物网站和除了邮政以外的快递公司及众多与各大银行对接的第三方网上支付所解决。 

  自1991年起,我国先后在海关、外贸、交通航运的部门开展了EDI(电子数据交换)的应用,启动了金卡、金关、金税过程。1996年,外贸部成立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1997年,网上书店开始出现,网上购物及中国商品订货系统初现端倪。1998年7月,中国商品交易与市场网站正式运行,北京、上海启动了电子商务工程。 

  1998年3月6日下午3:30,国内第一笔INTERNET网上电子商务交易成功。中央电视台的王轲平先生通过中国银行(5.14,-0.07,-1.34%,吧)的网上银行服务,从世纪互联公司购买了10小时的上网机时。3月18日,世纪互联和中国银行在京正式宣布了这条消息。事隔不久,满载价值166万元的COMPAQ电脑的货柜车,从西安的陕西华星公司运抵北京海星凯卓计算机公司,这是在中国商品交易中心的网络上生成的中国第一份电子商务合同。网络搜下折讯网这是个有潜力的分享类网站!!!

Ⅳ 商场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商业是如何产生的

利润的来源: 如果撇开运输、保管等,就“资本在流通领域内的纯粹职能”,即单纯为商品的买和卖而支出的商业资本,不管这部分资本是由产业资本家,还是由商业资本家投入的,它都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只是为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实现起中介作用。因此,由于商业资本是在流通领域中独立地执行职能的资本,它和产业资本一样,也必须获得平均利润。但是,既然商业资本不创造剩余价值,那么,这种平均利润是从哪里来的?马克思指出:“以平均利润的形式归商人资本所有的剩余价值,只是总生产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这就是说,商业利润是来源于产业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所剥削的一部分剩余价值。 那么,这部分剩余价值是怎样从产业资本家那里转移到商业资本家手中的呢?马克思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首先,把商业利润看成是由于单纯的加价而产生的,这是一种假象。商业利润是产生于商品的销售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但这个余额并不构成商业利润的全部,因为其中一部分必须用来补偿商业资本家所支出的纯粹流通费用。在这里为了便于研究,暂时撇开补偿纯粹流通费用这部分,假定这个余额的全部构成商业利润。 就产业资本家而言,商品的出售价格和购买生产要素价格之间的差额,等于商品的生产价格和它的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或者,就社会总资本而言,等于商品的价值与资本家耗费在商品上的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又归结为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总量超过物化在商品中的有酬劳动量的差额”,即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产业利润。商业资本家则不同,他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流通领域,它不能创造价值,仅能实现价值,因此,商业利润只能形成于商品购买价格和出售价格之间差额,即在购买价格上加价后出售。不过,商业利润通过加价而实现的,这只是一种假象,如果把假象当作本质,就会错误地认为:商业利润是商品贱买贵卖的结果。 其次,商业利润不是以单纯加价的方式实现的。(1)原先假定产业资本家都是按照商品的生产价格或价值卖给商业资本家的,商业资本家按高于商品生产价格或价值的价格出售,获得商业利润,其实,这种情形是违反价值规律和生产价格规律的要求,是背理的。(2)原先假定,各部门之间的竞争,使利润平均化,那时撇开了商业资本,即假定商品资本没有参加利润的平均化。其实,随着商品资本独立化形态即商业资本的出现,它独立地执行资本的职能,也要求获得平均利润。由于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利润的平均化,这就要揭示商业利润从何而来的秘密。 再次,商业资本取得商业利润的关键,在于商业资本参与平均利润率的形成。马克思通过一个例子加以说明,由于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共同参加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他们都要获得平均利润,这样产业资本家按照成本价格加产业利润的价格,即低于生产价格的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再按照商品价值或生产价格来出售商品,从而获得商业利润。 更次,由于商业资本参与了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使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概念,在更确切的意义上得到了进一步的阐明。在单独考察产业资本运动时,平均利润是由总生产资本所生产的总利润决定,生产价格等于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由于商业资本参加了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平均利润就由总生产资本加上总商业资本之和与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总利润相比来决定了,相应地商品实际生产价格就等于成本价格+产业利润+商业利润,马克思指出:“我们以后要在刚刚阐明的更确切的意义上使用生产价格这个名词。”所谓更确切意义上的生产价格就是指产业部门的生产价格,它等于成本价格+产业利润。而成本价格+产业利润+商业利润马克思称之为实际生产价格,或者说,“商品的实际价格=商品的生产价格+商业利润。”这样“产业资本家的利润等于商品的生产价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商业利润等于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它的生产价格”。商业资本家之所以能取得商业利润,是因为产业资本家在商品的价格中实现的并非全部剩余价值或利润,而是把其中的一部分让渡给了商业资本家。可见,商业资本家虽然不生产剩余价值,但却参与了剩余价值的分配。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在社会总资本构成中,同产业资本相比,如果商业资本占的比重越大,产业利润率就越小;如果商业资本占的比重越小,产业利润率就越大。 2 、由于商业资本家参加了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和平均利润的分配,使得“直接从事剥削的资本家的平均利润率所表现的利润率小于实际的利润率。”从而进一步掩盖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程度。 3、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商业资本的相对量,是和它的周转速度成正比的,因此,也是和再生产过程本身的活力成正比的。即商业资本周转得越快,再生产过程的活力就越大,所需要的商业资本量就越小;反之,则越大。 4、商业资本参加平均利润的分配,不会使商品价值本身发生任何变化,因为它没有对商品价值加入任何要素。商业资本家所获得的商业利润,“只等于商品价值中没有被生产资本计算到商品的生产价格中去的部分,即它放弃的部分”。即等于商品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的差额,或者说等于商品实际生产价格与生产价格的差额。在商业资本的运动中,商业资本家的货币资本不过是把最后消费者的支付提前而已。如果不是由商业资本家独立地经营商品的买卖,而是由产业资本家直接把商品售卖给消费者,也不会影响商品资本的价值量。但是必须注意,这个结论只是在商业资本家不支出任何流通费用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如果商业资本家支出了运输、保管等生产性流通费用,它们不仅能转移旧价值,而且也创造新价值,如果它们加入,会引起商品价值量的变化的。

Ⅳ 商场管理系统在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尚待解决的问题

摘 要中国已经加入WTO,市场经济日益繁荣,个人收入也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就明显加重。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使揣入自己腰包的钱更多,也就成了这些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本文就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目前许多纳税人已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筹划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纳税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必要。
1.1 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但纳税人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这不仅“钻”了国家的财税政策空子,而且学到了财税政策,法规知识。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还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1.2 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
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
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2.1 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2.2 原因分析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 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3 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3.1 筹划思路
首先,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3.2 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3.2.1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 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
(1)均衡收入法。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就越高,从而纳税人收入的平均税率和实际有效税率都可能提高。所以,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不能大起大落,以避免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2)利用职工福利筹划。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各档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减少自己收入的方式使得自己使用较低的税率,同时计税的基数也变小了。可行的做法是可以和单位达成协议,改变自己的工资薪金的支付方法,即由单位提供一些必要的福利,如企业提供住所,这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此外企业可以提供假期旅游津贴,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提供免费午餐等等,以抵减自己的工资薪金收入。对于纳税人来说,这只是改变了自己收入的形式,自己能够享受到的收入的效用并没有减少,同时由于这种以福利抵减收入的方式相应地减少了其承担的税收负担。这样一来,纳税人就能享受到比原来更多的收入的效用。
3.2.2 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
我国关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但是对于一次性收入偏高的的情况实行加成征收,实际上也就等于是三级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有自己的特点,下面针对其特点,进行纳税筹划的分析。
(1)次数筹划法。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劳务报酬所得征税是以次数为标准的,而不是以月,所以次数的确定对于交纳多少所得税款至关重要,这也是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税进行筹划时首先考虑的一个因素。劳务报酬是以次数为标准的,每次都要扣除一定的费用,所以说在一个月内劳务报酬支付的次数越多,扣除的费用也就越多,其应交纳的税款就越少。所以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时,合理安排纳税时间内每月收取劳务报酬的数量,可以多次扣除法定的费用,减少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适用较高的税率,使自己的净收益增加。
(2)费用抵减法。即通过减少名义劳务报酬所得的形式来筹划,将本应由纳税人负担的费用改由业主承担,以达到减少名义劳务报酬的目的。
3.2.3 稿酬所得的筹划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记征个人所得税。若作品是数人合作完成的,那么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根据每个人得到的稿酬分别扣除费用计征,经过筹划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纳税人应尽可能避免一次性取得大额收入,在合法的前提下,将所得均衡分摊或分解,增加扣除次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在实行累进税率时,还可以避免档次爬升现象的出现。
3.2.4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筹划
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减去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此,合理扩大成本费用开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体工商户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个体工商户利用扩大费用列支节税的方法主要有:尽可能地把一些收入转换成费用开支,如水电费、电话费等,在税前列支;使用自己的房产经营,可以采用收取租金的方法扩大经营费用支出;同时自己的房产维修保养费用也可列入经营费用支出,这样就扩大了经营费用支出。
3.2.5 其他所得的纳税筹划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筹划可以利用税收上的优惠进行筹划,将个人的存款以教育基金或者其他免税基金的形式存入金融机构,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并且能够很好的安排子女的教育和家庭的生活费用。财产租赁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筹划与稿酬相似,也是利用了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可以抵扣800元费用的筹划思路,这种筹划方式比抵扣20%的标准要节税许多。财产转让所得应充分利用免税项目,比如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于偶然所得的纳税筹划,因为税率是一定的,所以可以利用捐赠扣除一部分金额,减少纳税基数,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文献
1 刘志耕,帅晓建.纳税筹划谈何容易[J].财务与会计,2005(2)
2 陈俊元.个人理财税收成本[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4(34)
3 静雅婷.企业发放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J].税收征纳,2004(2)
4 范小平.谈纳税人实施税收筹划的途径和注意事项[J].商业会计,2005(2)
5 朱青.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要略[J].涉外税务,2004(9)
6 漆婷娟.税收筹划的三个理论问题探讨[J].江西财税与会计,2003(10)
7 杨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路径选[J].财政与税务,2004(1)
8 周佩.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稿酬所得纳税筹划[J].西华大学学报,2004(11

个人所得税作为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从其产生到现在,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并已成为很多经济发达国家主要的税收来源之一。我国自1980年首次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其为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我国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在进一步扩大,这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向悖。因此,有必要对以调节收入分配,增加财政收入为主要设立宗旨的个人所得税体制进行适当的改革和完善。本文旨在针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若干主要不足,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刍荛之见。首先,通过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发展历程的回顾及其功能发挥情况的考察,进而分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趋势,阐明了借鉴国外经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选题背景,并点明了本课题研究的意义。其次,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税制模式、课税范围、起征点、税率设置及税收征管与世界其他国家有关个人所得税法概况进行比较,分析指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在以上诸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笔者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下一步改革的基本构想:在税制模式方面,应走“分类所得税制模式→混合所得税制模式→...
【论文题纲】 摘要 3-4
Abstract 4-6
1 导论 6-18
1.1 选题背景 6-12
1.2 研究意义 12-16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框架 16-18
2 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概况 18-28
2.1 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18-19
2.2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范围 19-20
2.3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免征额与费用扣除 20-22
2.4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置 22-24
2.5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制度 24-28
3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现状与不足 28-44
3.1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28
3.2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课税范围 28-30
3.3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免征额与费用扣除 30-33
3.4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置 33-36
3.5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制度 36-44
4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下一步改革的构想 44-61
4.1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方面的改革 44-46
4.2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课税范围方面的改革 46-48
4.3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或费用扣除方面的改革 48-52
4.4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方面的改革 52-54
4.5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方面的改革 54-61
5 结论 61-63
参考文献 63-66
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以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2006年,在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减少2000余万人的情况下,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依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其增幅超过了17%,总收入达到2452 亿元,创下了历史水平新高。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将增长的原因归结为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和税务机关对税收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但无论如何,这部分税收负担实实在在地落在了仅占工薪阶层26%的所谓中高收入人群的头上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由此,该为哪些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缴多少,以及如何保证在依法纳税的同时维护好纳税人自身利益等一系列问题,也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合理利用国家税收减免税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工作,切实减轻中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以保障这类收入人群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扩大需求,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条件就显得更为迫切和需要。

大胆投资 了解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它要求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的减免税条款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要用好用足税收筹划这一节税工具,必须深入了解和分析具体的减免税条款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自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体现对纳税人的支持、鼓励和照顾,国家对纳税人因特定行为取得的所得和特定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具体包含免税、减税、税项扣除和税收抵免等四个方面,其中与广大工薪阶层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条款大致有: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为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个人领取原来提存的上述款项及其利息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合理理财 减轻工薪层税收负担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应以均衡各期收入、降低名义收入、保持实得收入不变,进而降低适用税率档次为目标。其主要方法有:

分拆所得,降低适用税率、提高优惠等级。在我国现行税制中,由于税率分级和优惠分等都存在临界点,因此,每当临界点被突破,随所适用的税率相应提高或税收优惠的相应减少,都会使应缴纳的税款增加。因此,分拆应税所得,使其尽量靠近税前扣除额或税率分级临界点可以起到节税的目的。这类收入主要包括一次性获得的全年奖金或劳务报酬所得等。例如,年终奖金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纳税。计税时该奖金以除以12个月得到的商数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这种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与作为“一次性取得属于数月的奖金”相比适用的税率会更低,可直接减少应纳税款。对于政府行为的一次性补发工资,在计税时也可以将补发当月起到实际发放当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加上补发的工资数进行平均,计算出每月的工资,寻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以实际发放当月的工资总额作为应税收入额,计征个人所得税。这种计税所用的税率比按实际发放的当月工资总额为基数适用的税率要低,也能减少应纳税款。

转化所得或转化所得类型。把现金性工资转化为提供福利,即通过提供各种补贴,降低名义收入,比如提供免费工作午餐、住房补贴、手机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这样既可以增加员工福利,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此外,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4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 20%的比例税率,利用税率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选择用工关系,通过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的转化,也可以起到节税的效果。

增加税收减免额。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都是可以在收入中抵免的。特别是合理增加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起到降低适用税率、节约税收支出的作用。住房公积金是由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上一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乘以规定的提取比例得到的。由于根据上年度数据计算得到的公积金在本年度中按月扣减,不受本年度的工资增长的影响,但工资增长部分少计的公积金允许在本年度末做一次性的补缴,那么如果年末收入较多时,可以通过此项公积金补缴,增加年末该月的个人所得税税前可抵扣金额,实现降低税款。此外,按照公积金有关文件规定,职工个人与其所在单位,各依职工月工资总额的同一比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每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个人缴存率,单位每月缴存额等于该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存率,两笔资金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可从工资总额中作税前扣除,免纳个人所得税,还在不增加单位负担的情况下,提高公积金计提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从而提高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但应注意的是,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三费一金”则应计入年所得范围内,需依法纳税。

利用捐赠抵减避税。为了鼓励高收入者对公益、教育事业做贡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只要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就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在个人捐赠时,只要其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实际上是允许纳税人将自己对外捐赠的一部分改为由税收来负担。该条款的立法宗旨很明确,就是要引导纳税人的捐赠方向,将其引入公益、救济性质,从而为社会和国家减轻负担。对于个人来说,则可以通过公益、救济性捐赠将一部分收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达到抵免一部分税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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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的公共管理实践,如实际政府部门的政策与管理,国外的政府改革、当前我国的政府 .... 刘晓方. 国际税收竞争中的我国个人所得税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