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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发票丢失财务怎么报销

发布时间: 2021-03-08 04:53:24

A. 发票丢了怎么办发票丢了还能报销吗公司还可以作为正常的费用开支吗

发票丢失不用慌张。根据规定,丢失发票都可有办法解决:

专用发票与供应商联系解决,其他发票由对方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解决,对方不能提供复印件的,例如:机票、车票等,可以当事人写出具体经过,公司内部批准就可以解决。

丢失发票有章可循,只要办妥手续就不会影响公司的纳税,如果惊惶失措,不能妥善处置,就会影响自己的报销和公司的纳税
——广州聚信达, 专业代理记账 工商注册 法律咨询

B. 发票丢失后财务人员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丢失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即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并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罚。
2、纳税人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并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罚。
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5、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6、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7、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8、丢失普票后,根据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企业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扣除凭证的,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举证提供销货方存根联复印件和销货方销售货物入账凭证复印件以及该企业购货清单、入库单、款项支付证明等,由税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所得税税前扣除与否,必要时可下户核查确认。

C. 购物小票丢失了需要开发票报销怎么处理

小票丢了,可以到销售单位或商场进行协商,查查监控或查查销售记录,查到就可以开票了。

购物小票又称为购物收据,是指在消费者购物时由商场或其它商业机构给用户留存的销售凭据。

D. 买东西的发票丢了怎么办

作为报销凭证,要到开具单位,复印发票的记账联。如果是专用发票,开具单位到主管税专务属相关出具已抄报税证明。
写个书面说明,说明购买物品名称,价格,以及丢失过程,请领导签字,作为报销凭据。如果金额较小,一般不会影响纳税;如果金额较大,需要做纳税调整,即缴纳所得税。

E. 发票丢失,要报销原件怎么办

可以使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进行报销。

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5)购物发票丢失财务怎么报销扩展阅读: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3、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F. 报销单据财务遗失,应该怎么处理

1、针对已经完成报销的单据,财务遗失掉,这个必须重新补全,因为税务部门是不认可单据遗失这个理由,这个是企业自己的失误,损失自己承担,税务部门会根据遗失单据的数额进行正常征税。除非,相关报销人员能够找到消费单位重新补开发票来处理才能避免税务部门再次征税。

2、针对未完成报销的单据,让报销人员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根据报销的数额找到原消费单位补开发票。

(2)根据报销数额,写清情况说明书,使用其他的与本次无关的消费或业务发票进行冲抵,并经领导签字确认。

(6)购物发票丢失财务怎么报销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第二十五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G. 发票丢了,财务怎么报销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应做如下处理:

  1. 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

  2. 致函发票开具内单位,要求容其重新开具一张内容相同的发票。

  3. 收到对方重开的发票后,财务据以报销。

  4. 对丢失发票这一行为,可对财务人员采取适当的惩戒行为,如扣工资(不是扣住不发,是扣减少发)等。

H. 购买物品发票丢失账务上怎么处理

如是普通发票,向对方要一张发票复印件,让对方在上面盖上财务章,本单位经手人和主专管财务领导签字属后,在加上一个丢失发票文字说明就可做帐了.
税金肯定是不能抵扣了
对遗失发票等原始凭证如何账务处理,财政部财会[1996]19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五)款有明确规定。即:“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据此,对你公司遗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发票等原始凭证的,均可按上述规定办理。这种“代作原始凭证”的做法,只适用于做账的凭证,不适用于作增值税的抵扣凭证。遗失增值税的抵扣凭证,应按增值税的规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