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口啤优惠券不退哪里投诉
天猫,天猫上的东西比较有质感,价位适中。也有一些物美廉价的淘宝店,那得精挑细选,最近流行的促说aρρ有特多认真挑选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作者孝云露
㈡ 京东拆分的订单取消之后优惠卷不返还,好无语啊,,,霸王条款
回复 夕颜 的帖子我买了个粉蓝色的 都付款了 想取消,,,订单总是在确认中,,都取消不了,,ll知道怎么取消么 查看更多答案
㈢ 优惠券上说最终解释权规本店所有是否就相当于什么都是店家说了算,求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最终解释权归XXX所有,是霸王条款,是法律所不承认的,早在几年前法律就已经明文规定,所以,你完全可以去消协投诉,你好,希望可以帮到你!
㈣ 美团订了外卖用了优惠券如果我退款优惠券会退回吗
不能。
根据《美团点评团购用户服务条款》
8.1.8抵用券/优惠券的退款说明版
(1)用户部权分或全部使用抵用券/优惠券支付团购价款的,在发生退款时,抵用券/优惠券不予退回;
(2)退款团购券的总金额将会先行扣除抵用券/优惠券的金额,余下的金额将按照退款流程予以退款;
(3)团购订单中已使用的抵用券/优惠券,无论该单团购是否申请退款,已使用的抵用券/优惠券不可再次使用。
(4)优惠券条款扩展阅读
根据《美团点评团购用户服务条款》
8.1.4用户退款要求符合退款条件的,美团点评将根据退款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把款项按照用户的支付路径原路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但如下商品/服务除外:
(1)已消费且无充分证据证明商户提供的商品/服务存在对用户购买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瑕疵或与团购信息不符的其他情形的;
(2)实物类商品在用户按照美团点评相关服务规则提交退货申请,并退回商品前(需物流运送的商品);
(3)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而损坏的团购商品;
(4)在团购信息中明确标明“不支持未消费随时退款”的商品/服务。
㈤ 优惠券商家是否有权作废
这个我认为是你理解上的误区 商家的本意是这个优惠在你下次消费时候使用 并且一版旦使用即刻作废 其实权这都是营销手段 规则的制定的最终解释权都在商家 请勿大惊小怪 网兜网上也有各类优惠折扣券 可以去看看啊
㈥ 优惠券、门票、电话卡等写明过期作废的条款算侵权吗
1、优惠券、门票、电话卡等写明的“过期作废”: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2、格式条款并不一定就无效,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向对方当事人做了充分说明、对于格式条款中限制对方权利的条款提醒对方注意,且没有欺诈胁迫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等情形的,就是有效条款,当事人双方应当受约束。
3、楼主你说“优惠券、门票、电话卡等写明过期作废的条款”算不算侵权:如果订立合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即优惠券、门票、电话卡的发行方)没有向对方当事人作充分说明、提请注意的,确实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嫌疑,消费者如果有证据证明订立合同时没有被提醒注意,可以起诉请求确认该格式条款无效。但现实中这证据难找,而且诉讼时间太长、诉讼成本太高,且争议数额不大,所以大多数人是选择放弃诉讼维权,能协商的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向消协投诉无果的,可能就放弃了。
附:相关依据
(1)《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五十二条 :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㈦ 问国家关于代金券的管理规定
财政部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为规范地方政府消费券发放使用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消费券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等政策目标作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本指导意见所称地方政府消费券,是指由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预算(含当年预算收入和以前年度预算资金结余)中安排发放的用于兑换商品(或服务)的有价支付凭证。
二、地方各级政府发放政府消费券,应冠以本行政区政府名称,并注明其用途。如:××省(或××市、××县)人民政府消费券-××购物券(或××食品券、××培训券等)。同时要注明消费券的使用期限和起始日期。
三、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本级政府发放政府消费券的主管部门或承办单位。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本级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管理。
四、地方各级政府应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消费券发放规模、发放时间、申领人资格、申领程序、使用范围以及商品(或服务)供应商等,确保符合资格条件的申领人及时、便捷申领和使用政府消费券。
五、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发放购物券、职业技能培训券、困难群体粮油或食品兑换券等符合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和方向的消费券,以扩大并引导消费。消费券发放应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公开、公正地确定商品(或服务)供应商。
六、地方政府消费券原则上应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政府发放。有条件或财政资金承受能力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以及社区、街道等可发放粮油或食品兑换券。
七、地方政府发放用于刺激消费的购物券、粮油或食品兑换券等,应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重点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倾斜;职业技能培训券应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及城市失业者倾斜。
八、地方各级政府发放地方政府消费券应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管理。按规定需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必须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乡(镇)政府、村级组织以及社区、街道等发放粮油或食品兑换券应报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九、有以下行为或情形之一的,地方各级政府不得发放地方政府消费券,已发放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一)本级政府预算中没有资金来源或支出安排;
(二)政府担保发放有价支付凭证或优惠凭证;
(三)以政府消费券抵顶或支付应发放职工工资或劳务报酬;
(四)发放未注明使用期限或用途的政府消费券;
(五)其他违规发放的消费券。
十、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地方政府消费券使用监督管理,禁止政府发放的消费券直接兑换现金,禁止在使用时找零或者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禁止反复流通。
十一、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加强对企业发放有价支付凭证或优惠凭证的监管。
十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或有改进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市场运行司)。
(7)优惠券条款扩展阅读
2020年作为北京消费季重量级板块,北京市消费券包括面向在京消费者发放的专项消费券、智能产品消费券和面向城乡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社区工作者、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发放的特定消费券。
此外,银联、腾讯等支付平台,京东、苏宁易购(002024)、寺库等电商平台,盒马鲜生、红星美凯龙(601828)等线下实体商业,共同推出“百亿补贴”让利,发放购物券、餐饮券、外卖优惠券、家居家电消费券,密集打造围绕品牌、品质为主题的让利活动。
㈧ 洗浴门票优惠券 隐藏条款没留意造成多➕消费 与商家协商商家打110驱赶怎样维权
1.根据你的描述 你在商业场所向其他消费者宣扬自己的遭遇,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该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可以衣依法拘留。
2.
㈨ 退机票税金只能退部分以及要退优惠券的战斗机钱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1、购买机来票,基本上退源机票费用的规则是依据购买机票时的合同来的,但我国也有航空公司退票规则不合理,虽有机票购买合同,但退票规则被法院否定的先例。2、税金部分是可以完全退回的,因税金部分是由国家税务机关收取的,合同取消,未发生交易行为,国家税务机关不收取相关税金。3、优惠券的部分我没有听懂你的意思,我举个例子。1000的机票,当时抵用了100元,实际支付900元,退票约定收费400元,所以应当退还你500元。原理是,退票后该优惠券视为没有使用。优惠券会退还到你的账户,所以也不能要求航空公司将这部分折现给你用于抵扣退票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