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所得额抵扣和税额抵免的区别
所得额抵扣是指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税额抵免是指直接减少应缴所得税. 比如:技术开专发费、残疾人员工属资可以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指的是所得额抵扣; 以前外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额的40%可以抵免企业所得税,指的是税额的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② 已享受节能项目增值税免税优惠,相关的进项税能抵扣吗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进项税不能再抵扣了。
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一:
③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享受顺序是先减免后抵免,还是先抵免后减免
1、属于税额抵免优惠,你看看下面的解释和举例就明白啦 税额抵免优惠-回-部分投资额抵税额
答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l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例题·单选题】(2009年)2008年某居民企业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用于生产经营,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11.7万元。己知该企业2006年亏损40万元,2007年盈利20万元。2008年度经审核的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2008年度该企业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6.83B.8.83
C.9 D.10[答疑编号1081010909]『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企业所得税=[60-(40-20)]×25%-11.7×10%=8.83(万元)
④ 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免税或优惠规定
个税一共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免除一定的个税,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纳税人专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属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⑤ 免税抵扣用的商品编码怎么增加
普通增值税发票商品编码添加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编码管理/商品管理”菜单项,弹出“商品编码设置”窗口,如图4-21所示。
【第二步】在“商品编码设置”窗口中,可以对商品编码数据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一系列编辑操作。操作方法如下:
1.关于工具条上通用功能按钮以及数据编辑键的使用方法, 请参阅本手册第八章。
2.各栏目数据说明及编辑方法:
a.编码:采用变长分级编码方案,编码最大长度为16个字符。
b.名称:即商品名称,此项数据不能为空,最多可输入92个字符,由用户直接输入。
c.简码: 必须由大写字母打头,最大长度为6个字符,由用户直接输入。
d.商品税目:在此处可以录入与该商品相对应的税目编码。
e.税率:可选择商品的税率。
f.规格型号:由用户直接输入,最多可输入40个字符。
g.计量单位:由用户直接输入,最多可输入0-22个字符。
h.单价:由用户直接输入,必须为数字。
i.含税价标志:指定“单价”是含税或不含税。只有“是”与“否”两种取值,分别表示含税单价与不含税单价。可通过该栏目中的按钮进行切换。
j.隐藏标志:隐藏标志,是为隐藏,否为不隐藏。只对稀土行业的商品编码有效。
k.税收分类编码:从税收分类编码库中进行选择,此项为必选项。
l.税收分类名称:选择税收分类编码后会自动匹配税收分类名称。
m.优惠政策类型:根据商品享受的优惠政策类型进行选择,如:“免税”等,没有优惠政策的商品,此项不可选。
n.享受优惠政策:如果此类商品享受优惠政策,则“享受优惠政策”项,变为可选状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是” 享受优惠政策,“否”不享受优惠政策。
3.增加商品:点击工具条中的“增加”按钮,打开商品编码添加窗口录入新记录,如图4-22所示,且自动依序产生与当前行同级的商品编码。用户可以修改此编码并可以录入其它栏目的数据,其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填项,如税收分类编码,单击“税收分类编码”栏“口”按钮,系统显示税收分类编码列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此商品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也可通过录入税收分类编码或编码名称快速检索税收分类编码。如选择的税收分类编码有优惠政策,则“享受优惠政策”项变为可修改状态,如图4-22所示。设置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商品编码列表中将显示税收分类编码和是否享受优惠政策,如图4-23所示。
说明:
①“税收分类编码”为必填项,有税收分类编码的商品编码开票时才可以调用,否则在开具发票时,系统则提示“无商品分类信息的条目不可选”。
②选择税收分类编码时,除特殊纳税人(如电信行业),只能使用税收分类编码中“汇总项”显示为N的编码。
③特殊纳税人(三家电信运营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项目名称可按照“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汇总项开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以按照“电信服务”汇总项开具。
④只有稀土授权的企业才能使用稀土名录中的税收分类编码。
⑤商品编码添加或修改时,如“享受优惠政策”项为“是”,请根据实际情况在“税率”项中选择优惠税率。
4.删除商品:首先选中要删除的商品记录,然后点击工具条中的 “删除”按钮,便可以删除这条记录。
说明:
只能删除不含下级的编码,即末级编码。
5.编码族管理方法:与客户编码族管理方法完全相同。请参阅“4.2.1”中的相关内容。
【第三步】数据编辑完毕,点击商品编码添加或商品编码编辑窗口工具条中的“保存”按钮,系统将当前编辑的数据存入数据库。如果当前行数据输入完毕后,点击“取消”按钮,系统退出当前编辑窗口但当前编辑行数据不存数据库。
说明:
① 建立商品编码库,不仅可以方便地管理商品信息,而且还可以在开票时作为“商品明细信息”及销货清单的录入参照,从而提高效率且避免错误。
② 除了利用此菜单功能可以录入商品信息之外,还可以利用“导入”功能将文本格式的编码数据导入到本系统编码库。
⑥ 减免属于税收优惠吗
减免(税)属于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包括直接优惠和间接优惠。其中直接方式包括税收减免、优惠税率、再投资退税等,间接优惠方式主要以税收扣除、加速折旧、准备金制度、税收抵免、盈亏相抵和延期纳税等。
⑦ 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都有哪些
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在已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
2、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与以往按照特殊群体确定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相比,新的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作为基本条件,即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涵盖在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之内。同时,为支持和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也纳入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3、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7)抵税优惠码扩展阅读
减税申请
纳税人申请
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书面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2、填写《政策性减免税申请表》等相关减免税申请表。
3、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4、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5、根据不同减免税项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体形式
1、税基式减免
即通过缩小计税依据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应用形式有设起征点、免征额和允许跨期结转等。
2、税率式减免
就是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税收的减免。
3、税额式减免
就是通过直接减免税收的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包括全额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和核定减征额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减免税
⑧ 购置税控设备可以享受抵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吗
首次购置税控设备可以全额抵减,也就是全部金额抵减税金。
财税[2012]15号:专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属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