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對於殘疾人取得的收入,個人所得稅有什麼優惠政策
根據《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第四條、對殘疾人個人就業的個人所得稅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四十四號)第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142號)第十六條的規定。
對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勞動所得,按照省(不含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減征幅度和期限減征個人所得稅。
具體所得項目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和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和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1)個人所得稅對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一、對安置殘疾人單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
(一)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或減征的營業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下同)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
(二)主管國稅機關應按月退還增值稅,本月已交增值稅額不足退還的,可在本年度(指納稅年度,下同)內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稅扣除已退增值稅的余額中退還。
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後月份退還。主管地稅機關應按月減征營業稅,本月應繳營業稅不足減征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後月份減征,但不得從以前月份已交營業稅中退還。
(三)上述增值稅優惠政策僅適用於生產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稅業務和營業稅業務收入之和達到50%的單位。
但不適用於上述單位生產銷售消費稅應稅貨物和直接銷售外購貨物(包括商品批發和零售)以及銷售委託外單位加工的貨物取得的收入。
上述營業稅優惠政策僅適用於提供「服務業」稅目(廣告業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稅業務和營業稅業務收入之和達到50%的單位,但不適用於上述單位提供廣告業勞務以及不屬於「服務業」稅目的營業稅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
單位應當分別核算上述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業務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不能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或營業稅優惠政策。
(四)兼營本通知規定享受增值稅和營業稅稅收優惠政策業務的單位,可自行選擇退還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一經選定,一個年度內不得變更。
(五)如果既適用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又適用下崗再就業、軍轉幹部、隨軍家屬等支持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單位可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執行。
(六)本條所述「單位」是指稅務登記為各類所有制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體經營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貳』 殘疾人個人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殘疾證事實上就是一個身份證明,就跟身份證一版樣,只是證明你是一個殘疾人。如果是權地方殘疾證的話,一至四級,可以申請低保。殘疾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市區的公園內享受免費,但在郊區一些特殊景點不免費。其他方面的優惠如下:搭乘火車、飛機,優先購票和搭乘;市內公共汽車免費;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免費攜帶。殘疾人專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費停放;盲人讀物普通郵件免費寄遞;殘疾人就醫,優先掛號、就診,盲人、雙下肢殘疾人、多重殘疾人免交掛號費;殘疾人免費進入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宮)等場所;使用收費公廁免費;影劇院、體育場(館)提供半價優惠。
『叄』 殘疾人個人所得稅減免有規定要殘疾幾級才享受減免嗎還是只要有殘疾證就行呢
有殘疾證就可以。但是減免額度會根據殘疾等級來定。
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並註明屬於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以及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殘疾證應在有效期內)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征管理規定。
減征幅度
殘疾人的所得,其個人所得稅減征幅度根據殘疾程度分別確定。
殘疾程度中度以上,即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殘疾人,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等級為一至六級的傷殘軍人全年應納所得稅額不超過5000(含)元的減征100%,超過5000元至20000(含)元的部分減征50%,超過20000元的部分減征0%。
殘疾程度為輕度,即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等級為四級的殘疾人,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等級為七至八級的傷殘軍人,其個人所得稅減征幅度按中度殘疾人的50%計算。
(3)個人所得稅對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殘疾人其他優惠政策
(1)盲人申辦按摩所時,經市殘疾人就業辦批准後,有關部門應履行並簡化相應審批手續。
(2)地稅局對殘疾人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符合認證條件的企業,安置每位殘疾人員每年可退還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3.5萬元。
殘疾人員個人勞務免徵營業稅。
殘疾人員所得,經地稅部門批准後免徵個人所得稅。殘疾人員可減征所得的項目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3)國稅局對殘疾人個人從事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的,免徵增值稅,(批發零售等商業經營的,不享受次優惠政策。)對安置殘疾人的福利企業,增值稅由稅務機關按企業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定額退還,實行即征即退的方式,每位殘疾人人員每年可退還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3.5萬元。
(4)人社局在指標分配、人員調整等方面給予支持和照顧。
『肆』 殘疾人個人所得稅有沒有稅收優惠政策
殘疾人個人所得稅是有優惠政策的,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個人所得稅對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征稅對象:
1、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伍』 殘疾人享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殘疾人享有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1、殘疾人的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征不是免徵,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3、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財稅[2007]92號)
4、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財稅[2007]92號)
5、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5)個人所得稅對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三、對殘疾人個人就業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6號)第六條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93)財法字第40號〕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對殘疾人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第三條的規定,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
『陸』 殘疾人享受哪些個人所得稅優惠如何申請
答:《關於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京財稅[2006]947號)第一條規定:「持有區縣以上民政部門、殘聯有效證件或證明的烈屬、孤老人員和殘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別享受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50%的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獨立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100%的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在生產經營中需雇請雇員的,雇員中殘疾人員比例為30%以上的,按應納稅額減征100%的個人所得稅。」
『柒』 殘疾人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殘疾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可以享受減免優惠,具體減免由各地政府來決定。
以上海為例,根據上海市《關於本市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勞動所得定額減征個人所得稅有關稅收管理事項的公告》第三條 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勞動所得定額減征個人所得稅的具體方法如下:
(一)工資、薪金所得,其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在375元(含)以下的,據實免徵;375元以上的,定額減征375元。
(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可按不同的納稅期限確定當期減征定額。對按月申報納稅的,其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在375元(含)以下的,據實免徵;375元以上的,定額減征375元。對按季申報納稅的,其當季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在1125元(含)以下的,據實免徵;1125元以上的,定額減征1125元。
(三)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在375元(含)以下的,據實免徵;375元以上的,定額減征375元。
(四)對同一個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上述(一)至(三)項所得,全年減征個人所得稅的稅款總額不超過4500元。
(五)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應按規定的減征限額和期限,在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7)個人所得稅對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捌』 個人所得稅對於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政策
安置殘疾人單位的企業所得稅政策
(一)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專資據實扣屬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企業就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二)殘疾人員的范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
(三)企業享受安置殘疾職工工資100%加計扣除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企業實際上崗工作。
2、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企業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3、定期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於企業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4、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玖』 有殘疾證的可以減免個人所得稅嗎
有殘疾證的可以減免個人所得稅,減稅額是由當地政府進行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9)個人所得稅對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山東省個人所得稅減征管理辦法》第二條 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勞動所得以及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據稅法及本辦法的規定,減征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殘疾人員是指經民政、殘聯等部門評定為殘疾,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民兵民工證》等殘疾人有效證件的個人。
孤老人員是指年滿60周歲,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扶養能力的老年人。烈屬是指經民政等部門批准,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革命烈士證明書》的烈士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拾』 對殘疾人取得所得,個人所得稅有何稅收優惠政策
答:根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專得減征個人所得稅問屬題的通知》(京財稅[2006]947號)文件的規定,持有區縣以上民政部門、殘聯有效證件的殘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別享受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