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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鋼收購企業有什麼優惠

發布時間: 2021-03-08 13:31:57

『壹』 廢鋼收購和加工是屬於什麼行業,鋼鐵還是廢料處理或者其他呢現在行業政策怎麼樣啊

屬於再生物資利用,現在的政策很好的。

『貳』 國家稅務局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的現行政策

稅務機關應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和使用廢舊物資生產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4〕60號)規定的免稅條件:

組織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以下簡稱回收經營單位)免稅資格認定。回收經營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應與總機構分別認定,異地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應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認定。未經主管稅務機關免稅資格認定的回收經營單位不得免徵增值稅。

回收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按有關規定設置核算科目,兼營其他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免稅貨物和應稅貨物銷售額,未分別核算或不能准確核算的,不得免徵增值稅。

回收經營單位對廢舊物資應按大類分別核算,設置廢舊物資明細賬和實物台賬,逐筆記錄廢舊物資購、銷、存情況,在購、銷業務記賬憑證上附過磅單、驗收單、付款憑證和運費憑證。

(2)廢鋼收購企業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收經營單位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廢舊物資收購憑證。回收經營單位收購城鄉居民個人(不包括個體經營者)及非經營性單位的廢舊物資,可按下列要求自行開具收購憑證:

1、項目填寫齊全、內容真實、不得塗改;

2、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支付的貨款金額相符;

3、應按規定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並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4、應逐筆開具,不得按多個出售人匯總開具;

5、應如實填寫出售人居民身份證號碼,收款人應在收購憑證上簽署真實姓名;

6、收購憑證限於回收經營單位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

8、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可以規定跨市、縣開具收購憑證的具體辦法。

『叄』 廢舊汽車回收公司向社會收購的廢鋼能否免徵增值稅

如果只是定點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向社會收購的廢鋼是不能免徵增值稅的。
如果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包括廢舊物資回收業務,就可以免徵增值稅。由於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現在是一個比較敏感的行業(銷售免徵增值稅,而開具的普通發票具有抵扣增值稅的功能),因此是否能夠享受免稅的優惠最好還是咨詢主管國稅。提供一個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廢舊物資增值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5]544號
成文日期:2005-05-2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肆』 國家對廢鐵廢鋼廢鋁回收利用方面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前瞻抄產業資訊指出:再生能源利用行業在未來市朝陽行業,又是高科技開發推廣項目,許多國家政府相繼制訂了一些有關政策法規,給予扶持、優惠。我國政府對此也很重視,陸續制訂頒發了一些鼓勵、優惠、法規、政策。國務院批轉原國家經委《關於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5]117號)文中和原國家經委、財政部、商業部原國家物資局頒發的《關於進一步開展利用再生資源若干問題的通知》(經綜[1987]353號)文中,都頒發了對利用再生資源的鼓勵和優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財稅字[1994]001號文《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節選)》中有有關優惠政策等.
很高興為您解答,不明之處還請追夢,如對你有幫助還望採納!謝謝!

『伍』 廢鋼回收多少錢一噸

全國廢鋼北弱南強,低位小幅上漲,鋼廠廢鋼到貨一般,沙鋼昨卸貨3600噸左右,到貨較之前減少一半,市場貨源緊張,近日成材飆升,碼頭及小爐搶貨厲害,暗漲較勁較多,華南地區成品上升引導廢鋼上揚,廢鋼場地不願出貨倒逼廠家漲價30左右;浙江陶庄福建料940,漲20,河北唐山優質廢鋼950-970,山東聊城沖花料950,天津大邱庄一級料960,遼寧遼陽優質合格料940,廣東佛山沖花料1030,華東精爐料920,華北優質料950,東北地區重中型合格料950,華中邊角料980,華南沖花料1020,四川重慶地區輕料1140。 更多廢鋼行情你可以選擇關注再生資源「變寶網」.為您提供全面及時詳細准確的廢鋼行情資訊

『陸』 國家對廢舊金屬回收再利用有沒有扶持政策找什麼部門

有扶持政策的,直接問所在地的政府就好,或者稅務、發改等等。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主辦的中國再生資源行業首屆年度領袖峰會上,國家工信部節能與綜合(行情 專區)利用司副司長高東升表示,2014年,工信部將著力提高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技術標准,提高准入門檻。

培育行業龍頭企業,以應對我國再生資源行業存在的企業規模小、技術水平和資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等問題,最大限度地促進節能減排和資源高效、高值化利用。

高東升稱,通過提高准入門檻,培育龍頭企業,不僅能提高經濟效益,提高行業自律,還能提高行業節能環保水平。

(6)廢鋼收購企業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由於未來全球金屬資源需求將會大幅上升,全球需要重新考慮金屬的循環利用,以減輕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金屬開采和冶煉除給環境帶來影響外,還佔用全球7%到8%的能源供應。回收比初級生產的金屬消耗更少的能源,同時降低對礦產開采地的整體影響。金屬回收還可以減少對低品位礦石的需求,避免未來稀缺的一些貴金屬的開采。

理論上,金屬幾乎可以無限制地回收,因此,金屬回收給環境保護、能源和水的利用帶來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機遇,並為向低碳、資源節約型的綠色經濟過渡做出貢獻。

然而,受到工藝和回收成本的影響,金屬回收率仍維持在較低的水平。長春市億北物資回收有限公司是大型廢品回收加工企業。

公司高價收購各大生產廠家的各種拆遷廢鋼筋、工業廢料、銅、鋁、不銹鋼、各種稀有金屬、閑置設備、廠房拆遷、報廢汽車拆除等,同時可以長期合作承包各廠家、企事業單位的一切廢舊處理物質。

『柒』 廢鋼鐵稅收政策對廢鋼行業的利弊

日前,受到業內關注的《關於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正式發布,在鋼鐵業和廢鋼回收加工貿易領域引起一定的反響,一些經營者和業內人士認為這是廢鋼產業的發展和廢鋼市場的興隆都是一大利好。
業內人士認為對於再生資源的綜合利用問題,我國歷來十分重視,並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規劃》明確提出,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達到10%,比2005年提高2.5個百分點;全國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達到3億噸標准煤。這次又發布了《關於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在稅收政策上進行高調整,目的就是更好在貫徹實施《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
那麼,這次新出台的《關於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對於廢鋼行業及廢鋼市場將產生什麼影響和作用呢?這是鋼廠、廢鋼回收加工貿易企業及廢鋼市場人士所關注的。
據一些經營者和業內人士介紹,這次發布的《關於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比較關心的是:取消「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徵增值稅」和「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政策。「在2010年底以前,對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再生資源繳納的增值稅實行先征後退政策。」
這是此次《關於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新的內容,也是經營者關心的熱點。對於「先征後退」,一些從事廢鋼鐵回收、加工、貿易的企業和經營者認為,先征17%,後返70%,這樣經營者實際繳稅率廢鋼鐵銷售額的5.1%,幅度不是很大,但經營者對「後返70%」還是有些顧慮,認為17%的稅一下子交納了,而返70%則是遙遙無期,對企業的資金周轉增加了一定的負擔。
不過,一些經營者感到,從總體上看,全國統一徵收17%增值率,廢鋼經銷商將銷售價格按此提高,銷售給用戶,退稅時,財政部門再給廢鋼經營企業返回70%,這樣,廢鋼經營單位的實際收益提高了。由此,從事廢鋼貿易的積極也更高了。
特別是一些從事拆船和廢舊汽車拆解行業,此《關於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明確「報廢船舶拆解和報廢機動車拆解企業,適用本通知的各項規定。」所以,這些行業的經營者積極性也增強了。近年來,國內拆船業發展較快,拆船廢鋼增多,該新的政策實施後,有利於促進我國拆船業的發展,廢鋼資源將會增多。
然而,有的廢鋼經營者也擔心按征17%增值稅來適度提高廢鋼價格,終端用戶是否能夠承受,這要看廢鋼市場供需情況,如在2008年下半年以來,由於整個鋼市不景氣,鋼廠減產限產,對廢鋼需求明顯下降,廢鋼市場價格頻頻下跌,不提價也銷不了,若提價更無人問津了。
業內人士認為,這次《關於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明確,全國統一實行「先征後退」政策,由此改變過去各地廢鋼鐵貿易的稅收政策不統一的問題。在以往,由於各地稅收不一致,造成廢鋼經銷商跨區域交易所產生的矛盾,對鋼廠采購廢鋼也帶來一定的影響。有的廢鋼經銷商將廢鋼鐵向稅收政策優惠或廢鋼價格高的區域去賣,當地鋼廠采購不到當地的廢鋼資源,往往從較遠的地方去收購。此外,還造成鋼廠與鋼廠之間在廢鋼采購上的不公平競爭,有的廢鋼經銷商乘機抬價或囤積居奇,使廢鋼市場價格混亂,無序競爭。而這次廢鋼稅收政策調整之後,長遠來看,有利於促進廢鋼鐵資源的回收利用,促進廢鋼鐵回收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節約資源,節能降耗,保護環境,同時有利於國內廢鋼市場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一些廢鋼鐵經營者也談到,這次新出台的《關於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對於鋼廠來說更是一大利好。這是因為目前的廢鋼鐵等再生資源的稅收不一,各地沒有一個統計的規定,廢鋼鐵市場資源、價格等都相當混亂,有的地區的有價無市,鋼廠只得用高價采購;新的政策實施後,經銷商開具給鋼廠的增值稅發票同樣能抵扣17%的進項稅,這對鋼廠廢鋼來說應該沒有實際的不利影響。若此政策實施到位,對鋼廠的實際利益也將得提高。而從長遠來看,《關於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的實施,鋼廠的廢鋼資源在某種程度上更能得到保障,從總體看,它有利於鋼鐵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有利於稅收公平和稅制規范,是一項有利於整個行業長遠發展的積極的政策措施,其意義深遠。

『捌』 目前廢鋼增值稅是如何收的

關於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促進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稅收公平和稅制規范,經國務院批准,決定調整再生資源回收與利用的增值稅政策,現通知如下:

一、取消「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徵增值稅」和「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政策。

二、單位和個人銷售再生資源,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增值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繳納增值稅。但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廢舊物品免徵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再生資源,應當憑取得的增值稅條例及其細則規定的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原印有「廢舊物資」字樣的專用發票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三、在2008年12月31日前,各地主管稅務機關應注銷企業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廢舊物資經營單位」的檔案信息,收繳企業尚未開具的專用發票,重新核定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最高開票限額和最大購票數量,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售工作。

四、在2010年底以前,對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再生資源繳納的增值稅實行先征後退政策。

(一)適用退稅政策的納稅人范圍。

適用退稅政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7年第8號)第七條、第八條規定應當向有關部門備案的,已經按照有關規定備案;

2.有固定的再生資源倉儲、整理、加工場地;

3.通過金融機構結算的再生資源銷售額佔全部再生資源銷售額的比重不低於80%。

4.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或者《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受到刑事處罰或者縣級以上工商、商務、環保、稅務、公安機關相應的行政處罰(警告和罰款除外)。

(二)退稅比例。

對符合退稅條件的納稅人2009年銷售再生資源實現的增值稅,按70%的比例退回給納稅人;對其2010年銷售再生資源實現的增值稅,按50%的比例退回給納稅人。

(三)納稅人申請退稅時,除按有關規定提交的相關資料外,應提交下列資料:

1.按照《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應當向有關部門備案的,商務主管部門核發的備案登記證明的復印件;

2.再生資源倉儲、整理、加工場地的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或者其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3.通過金融機構結算的再生資源銷售額及全部再生資源銷售額的有關數據及資料。為保護納稅人的商業秘密,不要求納稅人提交其與客戶通過銀行交易的詳細記錄,對於有疑問的,可到納稅人機構所在地等場所進行現場核實。

4.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或者《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受到刑事處罰或者縣級以上工商、商務、環保、稅務、公安機關相應的行政處罰(警告和罰款除外)的書面申明。

(四)退稅業務由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及負責初審和復審的財政部門按照本通知及相關規定辦理。

1.退稅申請辦理時限。(1)納稅人一般按季申請退稅,申請退稅金額較大的,也可以按月申請,具體時限由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確定;(2)負責初審的財政機關應當在收到退稅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同時向負責復審和終審的財政機關提交初審意見;(3)負責復審的財政機關應當在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負責終審的財政機關提交復審意見;(4)負責終審的財政機關是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其應當在收到復審意見之日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終審並辦理妥當有關退稅手續。

2.負責初審的財政機關對於納稅人第一次申請退稅的,應當在上報初審意見前派人到現場審核有關條件的滿足情況;有特殊原因不能做到的,應在提交初審意見後2個月內派人到現場審核有關條件的滿足情況,發現有不滿足條件的,及時通知負責復審或者終審的財政機關。

3.負責初審、復審的財政機關應當定期(自收到納稅人第一次退稅申請之日起至少每12個月一次)向同級公安、商務、環保和稅務部門及人民銀行對納稅人申明的內容進行核實,對經查實的與申明不符的問題要嚴肅處理。凡問題在初次申請退稅之日前發生的,應當追繳納稅人此前騙取的退稅款,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並取消其以後申請享受本通知規定退稅政策的資格;凡問題在初次申請退稅之日後發生的,取消其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申請享受本通知規定退稅政策的資格。

五、報廢船舶拆解和報廢機動車拆解企業,適用本通知的各項規定。

六、本通知所稱再生資源,是指《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7年第8號)第二條所稱的再生資源,即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經過回收、加工處理,能夠使其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廢棄物。上述加工處理,僅指清洗、挑選、整理等簡單加工。

七、各級國家稅務機關要加強與財政、公安、商務、環保、人民銀行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加強對重點行業的納稅評估,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對再生資源的產生、回收經營、加工處理等各個環節的稅收管理,堵塞偷逃稅收的漏洞,保證增值稅鏈條機制的正常運行。

八、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 7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和使用廢舊物資生產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4]6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再生資源開發公司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中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73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再生資源開發公司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122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廢舊物資發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28號)關於廢舊物資發票管理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廢舊物資增值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54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43號)同時廢止。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玖』 有廢鋼鐵加工准入條件的企業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廢鋼鐵經營許可證和物資回收經營許可證獲得企業可以享受綜合利用免稅政策,一次性申請可以免稅5年,並且可以連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