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優惠大全 » 高新技術企業優惠預繳如何享受
擴展閱讀
寧波奧德賽優惠價格 2021-03-15 14:26:02
丹尼斯購物卡能掛失么 2021-03-15 14:25:58
淘寶購物指紋驗證失敗 2021-03-15 14:24:44

高新技術企業優惠預繳如何享受

發布時間: 2021-03-05 21:35:58

㈠ 高新技術企業哪些所得可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稅收優惠政策:

(一)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版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權於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二)人才安居購房補貼。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每兩年推薦一位本公司的高層次人才申請購房補貼。

(三)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四)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

1、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2、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六)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享受各區相應認定補貼。

(七)進入高新區股份代辦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的高新技術企業,予以最高180萬元資助。

㈡ 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能不能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

1、只要符合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均可以亨受減按15%的所得稅優惠
2、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二)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三)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四)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03號)第四條規定,認定(復審)合格的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復審)批準的有效期當年開始,可申請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取得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持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復印件和有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後,高新技術企業可按15%的稅率進行所得稅預繳申報或享受過渡性稅收優惠。
4、雖然符合條件了,但如果不去申請也不能享受所得稅優惠,申請過不但可以享受減按15%徵收,而且企業的研發費用還可以加計扣除!!!

㈢ 高新技術企業哪些所得可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現行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企業所得稅稅率優惠。根據新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特定地區減免稅優惠。國務院《關於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規定,
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後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
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過渡期優惠政策。國務院《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
原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等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新稅法施行後繼續按原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的優惠辦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滿為止,
但因未獲利而尚未享受稅收優惠的,其優惠期限從2008年度起計算。
(4)以境內、境外全部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總收入、銷售收入總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等指標申請並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來源於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對其來源於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計算境外抵免限額時,可按照15%的優惠稅率計算境內外應納稅總額。
高新技術企業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㈣ 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應該是當年還是第二年

1、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應該是當年。
2、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版印發<高新技術權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可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優惠手續。若是年度中間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應從頒發證書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
3、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認定當年起,企業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2015年第76號)的規定,提交備案材料和准備留存備查資料。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內,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度匯算清繳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稅款。

㈤ 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何時享受

高新技術企業是三年有效期,三年後如果繼續想享受政策需要再次認定.
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後,可享受所得稅優惠,由原來的25%降為15%!可以為企業剩下一大筆錢!
一、明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優惠的時間
1、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註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起申報享受稅收優惠,並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舉例說明
A企業取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上註明的發證時間為2017年11月25日,A企業可自2017年度1月1日起連續3年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即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年度為2017、2018和2019年.
2、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內,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可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則應按規定補繳稅款.
舉例說明
B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在2019年4月20日到期,在2019年季度預繳時企業仍可按高新技術企業15%稅率預繳.如果B企業在2019年年底前重新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其2019年度可繼續享受稅收優惠;如未重新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則應按25%的稅率補繳少繳的稅款.
(二)明確稅務機關日常管理的范圍、程序和追繳期限
1、明確後續管理范圍: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和享受優惠期間,統一了管理范圍,明確了工作職責.
2、明確調整後續管理程序:
稅務機關如發現高新技術企業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後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通知稅務機關追繳稅款.
3、明確追繳期限:
將《關於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十六條中的追繳期限"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明確為"證書有效期內自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避免因為理解偏差導致擴大追繳期限,切實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三)明確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的備案要求
在留存備查資料中,涉及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所屬領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及對應收入、職工和科技人員、研發費用比例等相關指標時,需留存享受優惠年度的資料備查.
(四)明確執行時間和銜接問題
1、明確本公告適用於2017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2、按照《關於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3、明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期間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號)廢止.

㈥ 如果高新認定沒有通過那麼之前3年享受高新的稅收優惠怎麼辦

根據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03號)第四條規定,認定(復審)合格的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復審)批準的有效期當年開始,可申請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取得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復印件和有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後,高新技術企業可按15%的稅率進行所得稅預繳申報或享受過渡性稅收優惠。
因此,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復審)批準的有效期當年開始,就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15%的稅收優惠。例如,頒發證書的時間為2009年12月22日,批准有效期3年。從2009年度至2011年度,企業可享受稅率為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㈦ 高新技術企業現行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哪些

高新技術企業現行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企業研究開發投入可以進行研發費用確認享受所得稅加計扣除優惠。

3、企業經過技術合同登記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合同可以享受免徵營業稅優惠。

4、另外,各地還有地方性的不同的優惠和獎勵政策,比如:

蘇州工業園區:對於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新疆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企業最高可一次性獲得30萬元獎勵。

所有獎勵資金都實行專款專用的辦法,全部用於企業的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產品科技含量提升等科技研發活動。

(7)高新技術企業優惠預繳如何享受擴展閱讀

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屬於一種稅收政策,是指依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4月聯合頒布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減至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因此高新技術企業也是按年享受稅收優惠。而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上註明的發證時間是具體日期,不一定是一個完整納稅年度,且有效期為3年。

這就導致了企業享受優惠期間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的有效期不完全一致。為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明確規定,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註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起申報享受稅收優惠。

並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例如,A企業取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上註明的發證時間為2016年11月25日,A企業可自2016年度1月1日起連續3年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即,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年度為2016、2017和2018年。

㈧ 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有哪些優惠政策如何享受

優惠政策

1、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凡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稅率由原來的25%降為15%,相當於在原來基礎上降低了40%,連續三年,三年期滿之後可以申請復審,復審通過繼續享受三年稅收優惠。(如年納稅100萬,申報通過當年,即可享受減免40萬的優惠,三年就可減免120萬稅收,六年則減免240萬)。
2、國家科研經費支持和財政撥款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憑批准文件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辦理享受國家、省、市有關優惠政策,更容易獲得國家、省、市各級的科研經費支持和財政撥款;高新技術企業稱號將會是眾多政策性如資金扶持等的一個基本門檻。
3、國家級的資質認證硬招牌
高新技術企業不僅能減免企業所得稅,無論對於何種企業都是一個難得的國家級的資質認證,對依靠科技立身的企業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響力僅次於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
4、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將有效地提高企業的科技研發管理水平,重視科技研發,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能為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提供有力的資質,極大地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無論是廣告宣傳還是產品招投標工程,都將有非常大的幫助。
5、促進企業科技轉型
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是一項引導政策,目的是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走自主創新、持續創新的發展道路,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熱情,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6、提高企業市場價值
證明企業在本領域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高端技術開發能力,有利於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是企業投標時的重要條件。
7、提高企業資本價值
高新技術企業是吸引地方政府、行業組織對企業實施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的重要條件,也更具有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實力,從而推動企業快速投入到產業化經營中去。

㈨ 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後,何時享受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抄關於高新技術企業2008年度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985號)規定:「為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及時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減輕企業負擔,現就高新技術企業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經認定已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各級稅務機關要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1號)的規定,及時按15%的稅率辦理稅款預繳。

二、經認定已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2008年以來已按25%稅率預繳稅款的,可以就25%與15%稅率差計算的稅額,在2008年12月份預繳時抵繳應預繳的稅款。」

依以上規定,企業可以在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年度按規定享受高新技術稅收優惠政策。具體的還要咨詢當地稅收部門,比如加計扣除,當然自己也要努力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