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購置環保設備其中有部分財政補貼企業所得稅如何處理
購買的環保設備是可抄以抵減企業應納稅額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是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的。
Ⅱ 請問:環保企業生產銷售環保設備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環保設備生產企業主要是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對專門生產《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內設備(產品)的企業(分廠、車間),在符合獨立核算、能獨立計算盈虧的條件下,其年度凈收入在30萬元(含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節能環保領域鼓勵類投資項目要給予信貸支持 在內外稅合並工作中引入鼓勵環保的優惠政策。財政部正在積極研究修改涉及土地礦產資源等方面的稅法和稅收政策,對企業在節約資源、控制污染方面的投入給予所得稅徵收和成本列支等方面的優惠。根據《可再生 能源法》,財政部正在抓緊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科學技術研究、資源勘察和示範工程等。
廣東出台政策鼓勵環保企業發展。除國家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外,各地市政府有關部門還將對環保新產品的開發和技術改造在融資、稅收、市場、價格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在高新技術開發區興辦環保產業,鼓勵外商投資環保產業,屬於高新技術企業的,擬按減免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對用於環保產業技術改造項目中國內不能生產而進口的生產設備儀器和技術資料,可以享受國家有關進口稅減免政策,對從事環保產業的生產且效益好的重點企業和工程設計單位,在固定資產投資等方面優先安排。 財政部門還將安排部分資金扶持環保產業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的研究。各部門在安排技改和環保項目貸款貼息時,對選用省內生產的環保設備(產品)的項目將優先考慮,並適當加大貼息力度。 國家推出五項鼓勵環保設備投資政策。從國家經貿委獲悉,從2000年起,生產和使用《當年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設備(產品)目錄》中環保設備的企業將享受相關鼓勵和扶持政策。
這些政策是由國家經貿委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主要包括:
一是凡使用目錄中國產調和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二是使用目錄中國產設備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實行加速折舊。
三是專門生產目錄內設備(產品)的企業,在符合獨立核算,能獨立盈虧的條件下,其年凈收入在30萬元(含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是國家經貿委將在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中,重點鼓勵開發、研製、生產和使用列入目錄的設備(產品),對符合條件的國家重點項目,將給予貼息支持或適當補助。
五是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的建設項目或政府采購,應優先選用符合要求的目錄中的設備(產品)。
Ⅲ 環保設備稅收優惠有哪些
企業購入環保設備有稅收優惠政策,具體規定如下:
1、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2、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所稱稅額抵免,是指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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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環保專用設備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回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答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實施條例第八十九條規定:依照本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的項目,在減免稅期限內轉讓的,受讓方自受讓之日起,可以在剩餘期限內享受規定的減免稅優惠;減免稅期限屆滿後轉讓的,受讓方不得就該項目重復享受減免稅優惠
Ⅳ 企業購入環保設備有無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購入環保設備有稅收優惠政策,具體規定如下:
1、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2、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所稱稅額抵免,是指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Ⅵ 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如何申報
俺不知道,你可以問問別人啦!!!
Ⅶ 企業購置安全、環保、節能、節水設備抵免所得稅的申請如何寫
主管稅務局:
我公司某某公司於某年購買環保設備某套 該設備屬於國家公布專的節能環保設屬備目錄中 根據所得稅條例的有關規定 企業所購符合條件的環保設備 給以稅收優惠。 特此向專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辦理企業減免稅. 請早日給出答復為盼!
某某公司
日期
Ⅷ 企業購買的環保設備,所得稅有優惠嗎
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享受上述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企業,應當實際購置並自身實際投入使用前款規定的專用設備;企業購置上述專用設備在5年內轉讓、出租的,應當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Ⅸ 企業從事環保行業稅收優惠
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一)節能環境保護方面
1、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抵扣
要點: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購置並實際使用列入《目錄》范圍內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可以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
2、節能節水項目所得減免
要點: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
3、節能服務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減免
要點: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
4、清潔基金收入減免
要點:對清潔基金取得的相關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CDM項目實施企業按照規定比例上繳給國家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實施的CDM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減排量轉讓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及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0號)
(二)資源綜合利用方面
1、資源綜合利用收入減免
要點: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非禁止並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關於公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7號)
二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要點: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納個人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三車船稅稅收優惠政策
要點:自2015年5月對於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統一不征車船稅。對列入《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批)》的節約能源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稅;對列入《目錄》的使用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船稅。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51號)
Ⅹ 公司購進環保設備,企業所得稅是否有優惠
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回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答》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享受上述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企業,應當實際購置並自身實際投入使用前款規定的專用設備;企業購置上述專用設備在5年內轉讓、出租的,應當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享受優惠時間為匯繳享受。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