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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什麼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發布時間: 2021-03-03 06:14:17

⑴ 國家對哪些企業,人員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一)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
(二)失業人員創辦的內中小企業;
(三)安置殘容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
(四)從事個體經營的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
(五)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
(六)國務院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人員。

⑵ 國家出台的教育稅收優惠有哪些規定

優惠政策如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台有關教育稅收優惠政策規定,在關於增值稅、所得稅方面,規定指出: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增值稅征。對學生勤工儉學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對學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托兒所、幼兒園提供養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免徵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對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並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對其從事營業稅暫行條例「服務業」稅目規定的服務項目(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在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方面,規定指出:對國家撥付事業經費和企業辦的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學校所立的書據,免徵印花稅。

在關於耕地佔用稅、契稅、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等方面,規定指出:對學校、幼兒園經批准徵用的耕地,免徵耕地佔用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科研的,免徵契稅。

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並頒發辦學許可證,由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學校及教育機構,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的,免徵契稅等。

(2)國家對什麼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擴展閱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第八條第一款和第三款關於校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所得免徵所得稅的規定。其中因取消所得稅優惠政策而增加的財政收入,按現行財政體制由中央與地方財政分享,專項列入財政預算,仍然全部用於教育事業。

應歸中央財政的補償資金,列中央教育專項,用於改善全國特別是農村地區的中小學辦學條件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歸地方財政的補償資金,列省級教育專項,主要用於改善本地區農村小學辦學條件和資助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小學生。

⑶ 為了促進就業,國家對哪些企業和人員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就業促進法抄》第十七條規定,國家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扶持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對下列企業、人員依法給予稅收優惠:(1) 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2) 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3) 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4) 從事個體經營的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5) 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6) 國務院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人員。

⑷ 哪些企業,人員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國家為了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扶持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對下列企專業、人員依屬法給予稅收優惠: (一)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 (二)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 (三)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 (四)從事個體經營的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 (五)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 (六)國務院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人員。並且對於符合第四、五項規定的人員,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⑸ 國家對企業招用哪些人員就業給予稅收優惠

目前主要是針對殘疾人

  1. 企業所得稅: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加計扣除滿足下列條件:

    (1)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企業實際上崗工作。

    (2)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企業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3)定期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於企業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4)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2. 增值稅和營業稅: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

    限額: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或減征的營業稅的具體限額,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

⑹ 國家對一般納稅人有哪些優惠政策

1、進一步放寬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准,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至10萬元,而且針對部分小規模納稅人可能有些月份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按季計算可能未超過30萬元的情況,還允許納稅人在一個會計年度內根據自身實際在選擇按月或按季申報納稅方式上變更一次。

2、一般納稅人還可以享受免、抵、退稅;

3、一般納稅人有的商品還可以享受免稅:出口免稅,免徵增值稅。

4、一般納稅人可以讓客戶感到信任,信譽強。

(6)國家對什麼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擴展閱讀:

申請人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工業企業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需報送以下資料:

1、書面申請報告1份;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貨物存放場所稅務登記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檔案資料》一式二份;

5、經營場所的所有權證明、租賃合同或協議書復印件1份(非經營者所有的應提供出租者的經營場所所有權證明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會計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會計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

7、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8、銀行存款證明(即注資憑證)復印件1份;

9、有關機構的驗資報告1份;

10、公司章程復印件份;

11、若為企業分支機構則另需提供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效證件、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各1份。

二、新辦商貿企業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需報送以下資料:

1、書面申請報告1份;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貨物存放場所稅務登記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檔案資料》一式二份;

5、經營場所的所有權證明、租賃合同或協議書復印件1份(非經營者所有的應提供出租者的經營場所所有權證明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會計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會計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

7、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8、銀行存款證明(即注資憑證)復印件1份;

9、有關機構的驗資報告1份;

10、公司章程復印件1份;

11、能證明可以達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的資料如已簽訂的購銷合同、協議或書面意向復印件各1份;

12、若為企業分支機構則另需提供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效證件、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各1份。

⑺ 國家對於稅收有什麼優惠政策求大神詳解

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小微企業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回惠、西部大開答發稅收優惠、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大學生創業、復員軍人轉業創業、殘疾人就業等等。
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涉及稅種有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含概各個方面。具體的政策規定,可以查看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稅收優惠政策網頁。

稅收優惠政策是指稅法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比如,免除其應繳的全部或部分稅款,或者按照其繳納稅款的一定比例給予返還等,從而減輕其稅收負擔。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利用稅收調節經濟的具體手段,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區、產業、企業和產品的發展,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⑻ 企業吸納就業政策問答 哪些企業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一、哪些企業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答:根據《就業促進法》第十七條規定,對下列企業、人員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一)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
(二)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
(三)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
(四)從事個體經營的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
(五)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
(六)國務院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人員。
二、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自治區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通知的實施意見》(新政發[2008]61號)第二條第十款規定,對各類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不超過3年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三、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吸納大專院校畢業生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辦發3號文件,抓好大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新政辦發[2009]23號)第七條規定,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吸納大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按規定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四、初次創業人員創業成功並招用人員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答: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推動創業促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新政辦發[2009]25號) 第二條第六款第五項規定,初次創業人員創業成功並與被招用人員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其創業人員本人及其被招用的人員,可按照勞動合同實際履行期限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為3年。
五、勞動密集型企業吸納人員能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嗎?
答:新政辦發[2009]25號第二條第六款第三項規定,對職工人數30人以上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高污染、高耗能的企業除外)以及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給予小額擔保貸款。
六、勞動密集型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是多少,期限是多長,給貼息嗎?
答:新政辦發[2009]25號第二條第六款第四項規定,勞動密集型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貸款期限內按規定給予50%的貼息。
七、疆內企業招用當地農民工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應對當前經濟形勢切實做好企業穩定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有》(新政辦發[2009]18號)第六條規定,對在自治區范圍內注冊登記的企業,招用戶籍關系在我區農村的農牧民或農民就業的,按照農民工工資收入的6%給予養老保險補貼。
八、社會保險補貼的標準是多少?
答:新勞社字[2009]18號第六條規定,各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及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標准,按企業應為所招用符合規定條件人員實際繳納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之和計算。
九、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是多長?
答:新勞社字[2009]18號第七條規定,社會保險補貼期限為勞動合同實際履行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但對各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及公益性崗位招用 「4050」就業困難人員的,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不受3年期限制,最長可補貼至法定退休年齡。
十、企業如何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答:新勞社字[2009]18號第九條規定,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一次性劃撥,按季度結算。在企業(單位)及個體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就業的,由企業先按本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總額連同個人應繳納部分,按月向企業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繳納。企業在申報繳費時應將其招用的就業困難人員繳費情況單獨列出,繳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季度終了後,填報《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費補貼審批表》,按規定報當地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由同級財政部門復核後,將社會保險補貼資金直接撥付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十一、哪些人員屬就業困難人員?
答:《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新勞社字[2009]7號)第二條規定,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及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並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和求職且領取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就業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下列人員:
(一)城鎮零就業家庭及夫妻雙失業家庭成員;
(二)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
(三)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及其以上的城鎮失業人員(以下簡稱「4050」人員);
(四)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失業人員;
(五)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城鎮失業人員;
(六)失去土地(指因政府征地)且符合上述五款條件之一的農民;
(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持《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
(八)各地、州、市規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⑼ 國家促進各類服務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優惠政策: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服務業企業適用20%的優惠稅率。
(二)對符合非營利條件的服務性組織,免徵企業所得稅。
(三)認真做好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就業與再就業政策的落實。按照財稅[200811號文件規定,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巾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800元;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餘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從事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服務型企業中的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建築業中從事工程總承包的除外),凡符合條件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
(四)積極落實安置特殊就業人員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2000/在稅前扣除。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Ⅸ縣(含縣級市)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
(五)認真做好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落實。
(六)積極落實服務業企業技術轉讓所得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可以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允許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七)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同定資產允許加速折舊。
(八)對符合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條件的小型服務業企業,可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