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購房認籌金問題,不懂別亂答,急急急急.....
就看你當時簽的合同內容是怎麼寫的了,如果合同有註明認籌金是不退的,那你這個錢就退不了了,如果認籌金在合同里表明可以退,或合同沒有註明,你可以拿交款時收據去申請退款,如果不給退再以法律途徑解決。
㈡ 什麼是認籌認籌金可以退嗎
什麼是認籌?
所謂認籌是開發商在項目正式發售前通過一些優惠方式,吸引有購房意向的消費者預先繳納一定數額的「誠意金」,依照付款時間先後順序取得號,在解籌時消費者可憑號順序的先後挑選,購房者享受認籌時約定的優惠價格與折扣。
認籌金可無條件退換 但需注意免責條款
一般進行認籌時,購房者需先填寫個人買房資料,並交納一筆認籌金,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認籌金」的實質作用是開發商在開盤前得到的大筆資金並在短時期內收回大筆資金,解決開發商的燃眉之急。
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的時候,認籌因不具備法律效應,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誠意金」、認籌金是可以退還。而在認購和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購房者就需要仔細確定,防止有損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為條款出現,簽訂任何條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需仔細查看合同,是否有約定:如開發商在認籌協議上約定,購房者將來由於個人原因不再購房,那麼認籌金就不會退還;或是否認同直接將認籌金轉為定金(按照法律規定,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如果雙方有協議約定為「定金」,則可按照合同所約定執行,那就不能退款。
㈢ 買房子交認籌金真的有優惠嗎
對此沒有任何規定,是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的契約。
㈣ 認籌金可以退嗎
如果你在買房時,沒被搖中或者沒有選到滿意的房屋,開發商都會把認籌金按原款版退還給你。權
認籌金是購房者為了向開發商表現自己的購房誠意,所交的錢。而且購房者也可以得到有限選房的權利,還可以在價格上享受一定的優惠。意思也是說,等到開發商開盤時,交認籌金的人可以優先選房,等到選中房屋後,直接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的買賣合同。如果買房的人沒有選中心儀的房子,開發商會把錢一分不少地退給買房人。
開發商收認籌金也是在短期內收取大量資金的表現,來解決資金短缺的危機。
㈤ 一手房認籌金問題,買房子時讓交一萬塊錢認籌金說是抵兩萬優惠,又讓交一萬定金,
購房認籌金屬於開發商違規收取,可以抵首付!
認籌是指開發商正式銷售前通過內一些折扣讓購房容者繳納認籌金等費用的行為。根據規定,任何形式的認籌都是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
"認籌"是個舶來品,靈感來自香港房地產市場的一種炒作方式。"認籌"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這個誠意需要通過繳納"認籌金"來體現。在繳納"認籌金"後,購房者可以獲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等到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認籌"的購房者再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選中房屋後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
㈥ 交認籌金和定金不是一個人優惠有何不同
只要你們倆人是一家的就沒有任何不同
㈦ 「交五千抵五萬」 認籌金優惠真的靠譜嗎
對各大樓盤各種活動、優惠,總是讓人眼花繚亂,諸如認籌5千抵5萬之類。聽起來劃算可總覺得「險象迭生」。此類認購流程究竟有什麼貓膩?認購金能放心的交嗎?
買房認籌是什麼意思呢?
認籌一般在取得預售證之後、開盤之前,開發商通過一些優惠方式吸引有購房意向的消費者預先向售樓方繳納「排號費」、「誠意金」等費用,依照付款時間先後順序取得號,在解籌時消費者可憑號順序的先後挑選購房並享受排號時約定的價格打折的優惠的一種促銷方式。可以用於試探市場情況,確認大致的開盤價格
實際上,任何形式的「認籌」、「內部認籌」「VIP排號」等行為,都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
根據規定凡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發展商不得發布任何銷售信息,嚴禁以「認籌」、「內部認購」「內部登記」等任何形式變相無證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購房者收取排號費、誠意金、認購費等任何含有預定款性質的費用。
「認籌」的具體操作大致有以下幾個環節:
首先是消費者去開發商那裡填寫個人資料,在交納一筆數額不菲的「誠意金」後,將領取到一張叫VIP卡、VIP護照、VIP消費卡或認籌卡等名稱五花八門的「證書」。
拿到這些「證書」之後,消費者即獲得了「認籌」資格。但往往有「認籌」資格的消費者的數量會遠遠超過樓盤實際推出的房屋數量。
第二步就是所謂的「解籌」,一般在開發商取得預售資格後。
在「認籌」數超過實際可提供的房屋數量的情況下,開發商一般採取「抽簽」的形式,從已「認籌」的消費者中「抽」出可以選房者。
之後,被抽中的選房者在統一選房號統一交首期,統一簽署認購書或預售合同,挑中房號後,將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合同」。之後再是簽訂《預售合同》或者《房地產買賣合同》。
買房認籌四大陷阱:
1、變相融資
一些希望客戶認籌的樓盤尚在建設過程中,根本還沒取得《預售許可證》。
開發商向客戶收取認籌款,實際上是一種融資方式,萬一樓盤出現問題,開發商捲款逃跑,消費者只能吃虧。
2、虛造聲勢
開發商很喜歡營造出樓盤賣得很火,排隊都買不上的表象。
事實上,樓盤是不是真的賣得好,外人沒那麼容易掌握情況。製造出虛假火熱的現象後,會有更多消費者願意交認籌款。
3、拉高房價
認籌期間,很多開發商並不會告訴你具體的房價,如果認籌的人多,他們可能拉高房價,再打小折扣。
這樣,認籌款等於白交了,消費者根本沒有真正享受到VIP的待遇。
4、剋扣認籌金
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時,認籌因不具備法律效力,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誠意金」、認籌款是可以退還。
另外,認籌款一旦用合同明確為定金後,消費者因個人原因拒絕買房,將無法退回以「認籌款」為名的定金。
因此,消費者在付款前,一定要明確「認籌款」「誠意金」「會員費」等等名目繁多的收費到底是定金還是其他形式的款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1-1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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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買房子的時候,說可以交認籌金,然後1萬抵2萬,那到時候那2萬可不可以算首付款的一部分呢
可以,開發商那隻是優惠活動,優惠和首付可以在一起的,如果你真的不確定的話,你可以到一個營銷中心問問你的疑問,或者直接和他們打電話
㈨ 認籌金是什麼啊,請問一下已經交的認籌金可以退嗎
認籌是指開發商正式銷售前通過一些折扣讓購房者繳納認籌金等費用的行為。所謂認籌就是開發商在項目正式發售前通過一些優惠方式,
吸引有購房意向的消費者預先向售樓方繳納「排號費」、「誠意金」等費用,依照付款時間先後順序取得號,在解籌時消費者可憑號順序的先後挑選,購房並享受排號時約定的價格打折的優惠。實際上,任何形式的「認籌」、「內部認籌」「VIP排號」等行為,
都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根據規定凡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發展商不得發布任何銷售信息,嚴禁以「認籌」、「內部認購」「內部登記」等任何形式變相無證銷售商品房,
不得向購房者收取排號費、誠意金、認購費等任何含有預定款性質的費用。
什麼是認籌金?
「認籌」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一般進行認籌時,購房者需先填寫個人買房資料,並交納一筆認籌金,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這就是所謂的「認籌金」。
一般認籌後,買家就會成為樓盤的VIP客戶,享受優先選房、打折等優惠,這個誠意需要通過繳納「認籌金」來體現。在繳納「認籌金」後,購房者可以獲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
等到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認籌」的購房者再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選中房屋後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
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認籌金」的實質作用是開發商在開盤前得到的大筆資金並在短時期內收回大筆資金,解決開發商的燃眉之急。
認籌金可以退嗎?
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的時候,認籌因不具備法律效應,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誠意金」、「認籌金」是可以退還。而在認購和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購房者就需要仔細確定,防止有損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為條款出現,簽訂任何條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9)認籌金能優惠多少擴展閱讀:
違規
遼寧隆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乃龍表示,我國有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允許開發商進行帶有融資性質的預售。但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獲取預售許可證之前,開發商不能有任何銷售行為。開發商開展的「認籌」活動,是一種違規銷售和變相銷售。
違法違規銷售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羅先生在「認籌」時,還有「認籌順位」一說,因此很可能出現同一房屋有多人認購。而且,認購內容並未約定購房價格等基本條款。
「認籌」的約定存在極大不確定性,並不具有預約合同的法律效力。「認籌」者要求開發商返還原先交的「認籌金」,不僅給購房者帶來利息損失,耽誤了大好的購房時機,還造成房地產市場的混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認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