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福利購物卡屬於什麼費用,會計分錄是什麼
新會計准則取消了的福利費的計提,可以不再計提福利費了,直接記入辦公費明細科目即可。會計分錄如下:
1、公司購卡時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預付卡
貸:銀行存款
提醒:取得開具的普通發票,品名「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發票稅率欄「不征稅」。
2、公司持卡消費時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等(根據實際支出情況來列支科目)
貸:其他應收款——預付款
(1)購物卡生產擴展閱讀
企業職工福利費的使用范圍
參考國家財務與會計的相關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的使用范圍主要有以下方面:
(1)職工困難補助費;
(2)職工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的醫葯費,本單位醫療部門的全體醫務工作人員工資和醫務經費,職工因工負傷就醫路費等;
(3)本單位職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員的工資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購買、修理費用等;
(4)本單位托兒所、幼兒園工作人員的工資、費用,以及托兒所、幼兒園設備的購置和修理等費用;
(5)職工個人福利補貼; 職工個人福利補貼是指為解決職工某些帶有特殊性的生活困難,由企業以貨幣形式提供給個人的一種補充收入。一般有職工探親假、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上下班交通費補貼、職工冬季宿舍取暖補貼以及其他一些補貼。
(6)企業為職工向商業機構購買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
(7)企業自辦農副業生產的開辦費和虧損補貼;
(8)按照國家規定由職工福利基金開支的其他支出;
(9)結余的職工福利費還可用於職工宿舍(包括集體宿舍和家屬宿舍)及文化娛樂設施的購置及維修。
⑵ 西安地區那種購物卡好用啊~!各位大師推薦一下啊~!
我覺來得華潤萬家、人人樂超市的自購物卡還挺好用的,在西安的話這兩個超市店比較多,但是今年中秋給我們單位給發了一張藍顏色的商通卡,說是百貨超市全國通用,但是好像百貨比較多,超市沒幾個。就看你主要在哪消費了,多在網上查查吧
⑶ 中國銀行卡晶元的主要生產商
銀行卡=磁條卡或晶元卡、空白卡+信息,磁條卡或晶元卡的空白卡生產的廠家多得是。
像帶磁條的購物卡、飯卡等的空卡跟銀行卡在沒有用寫卡器將銀行信息寫入磁條前是一樣的,所以,銀行卡不是由某家生產商生產的。
⑷ 消費卡哪裡能做生產消費卡廠家,專業製作消費卡公司
儲值卡有單一和多用途之分,在北京市,電信部門、公用事業性服務單位和各大商場發行的儲值卡,功能上較為單一,如電信企業推出的電話充值卡,煤氣公司、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等單位推出的儲值卡,消費者可以持卡到發卡機構或銀行充值,用以繳納各種費用。而各大商場單獨或與銀行聯合發行的儲值卡,一般只滿足商場和個別單位的需要。還有一類儲值卡用途較為廣泛,如北京市政交通發行的「一卡通」,可在公交巴士、地鐵、停車場、高速路收費及市政領域中使用;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發行的儲值卡,可用於辦理各項社會保障事務和享受政府公共服務
啟泰制卡專業生產消費卡, 娛樂消費卡,商場消費卡,消費卡製作, 消費卡廠家, 消費卡製作公司,做卡.支持全國物流。消費卡品質優良,貨期准時.十年專業制卡,品牌制卡廠家。
消費卡不同用途可區別管理
目前,針對不同用途的儲值卡在發行管理中應區別對待。
首先,對於用途專一、發卡數量少、影響面小的儲值卡,如停車卡、健身中心的消費卡等,持卡人只是憑卡獲得分期消費和取得服務的便利,可實行市場化管理。其次,對於范圍固定、發卡數量眾多的儲值卡,如大型商場的電子消費卡等,實行適當的市場准入制度。再次,對於跨行業、跨地區使用的,且發卡數量眾多,影響面較大的儲值卡,實行嚴格的市場准入和監管,履行一定的審批程序後方可發行。
⑸ 銀行卡是由什麼公司生產的
銀行卡=磁條卡(或抄晶元襲卡)空白卡+信息,磁條卡或晶元卡的空白卡生產的廠家多了去了,像帶磁條的購物卡、飯卡等的空卡跟銀行卡在沒有用寫卡器將銀行信息寫入磁條前是一樣的,所以,銀行卡不是由某個公司生產的!!
⑹ 大潤發買購物卡可以開增值稅發票嗎
購物卡可以,預付卡不可以。
1 商場零售給消費者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商場購物索取的發票為普通發票。
2 作為消費者來說,普通發票是購物的憑證而已。
3 普通發票一般不能夠作為抵扣的憑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為一般納稅人抵扣的憑證, 其開具的主體: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銷售可以開,稅務局也可以代小規模納稅人開。
4 開具的范圍: 免稅項目,非應稅項目不能開。
企業購進超市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不繳納增值稅。
售卡方應按規定向購卡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因此,企業在購買超市購物卡時,可取得稅率欄為「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按預付款項進行核算,由於支出尚未實際發生,相關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如果將購物卡發放給企業員工,盡管可能尚未實際消費(即購買貨物或服務),但因購物卡的所有權已經從企業轉移至員工,企業購買購物卡的相關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以下簡稱34號公告)等的規定,可作為工資、福利費進行核算,並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6)購物卡生產擴展閱讀
國稅總局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預付卡稅收管理的通知》,嚴格要求發卡人和銷貨方如實開具發票,發售商業預付卡時不可開具發票,待提貨時方能開具。
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堅決依法查處商業預付卡購卡單位在稅前扣除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等行為,加強稅前扣除憑證的審核和管理,虛假發票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據;對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不管是否開具發票,均不得予以稅前扣除。加強商業預付卡購卡單位所得稅的納稅評估工作,通過納稅評估,審核企業稅前扣除的費用是否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發現費用扣除數額異常的,要通過約談等方式予以核實。
結合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加強對商業預付卡發卡單位和購卡單位的稅務檢查,將商業預付卡發卡單位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開具假發票或虛假發票的行為、購卡單位稅前扣除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和使用虛假發票的行為列入重點檢查項目,依法查處各類涉稅違法行為。
⑺ 購物卡相關賬務處理
01
商業公司購物卡賬務處理
我公司2017年製作了一批代金購物卡,一部分作為購物滿一定金額贈送的促銷卡,一部分作為外單位交際使用。憑此卡可以在我公司經營的商場按卡面金額購物。
1.這批購物卡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能否在實際用卡消費時再確認收入和稅金?
2.能否將促銷用的卡作為銷售費用處理?應以什麼作為附件?此費用如何能稅前扣除?
3.這批卡在2018年12月31日到期失效,已發出未實際使用的卡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專家回復:
1.銷售這批購物卡時將收到的款項計入「預收賬款」科目。
在銷售預付卡時,可開具發票,但是開具發票時選擇「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從而不計征增值稅。因此商場發售購物卡時即發生了增值稅納稅義務,也就是在發售購物卡時就應當計提增值稅。
2.建議用作促銷的購物卡不作為銷售費用處理,在顧客購物滿一定金額贈送購物卡時對贈送的購物卡登記備查賬簿。在顧客使用購物卡購物時作為銷售折扣處理,在顧客購物的銷售發票金額欄分別註明銷售額和折扣額,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3.這批卡在2018年12月31日到期失效,已發出未實際使用的卡應當全部自「預收賬款」科目結轉收入。
專家分析: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中的規定,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顯然,商場發售購物卡這種形式不能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中的(1)、(2)、(5)三項,所以,取得的預收款不能確認為收入,應當作為負債處理。
所得稅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中對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條件:
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4)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可以看出,商場發售購物卡不能滿足上述條件中的(1)、(2)、(4)三項,取得的預收款不能確認為企業所得稅收入,而應當按照本文件中的「銷售商品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的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02
公司購買購物卡的賬務處理
企業難免會遇到購物卡的業務,好多會計人員在賬務處理上還是拿不準,甚至直接將購買購物卡的支出一次性計入了當期損益,其實這是錯誤的,下面我們實例說明~~
例:馬上要過年了,我公司購買了10張面值為1000元的超市購物卡,共計10000元,也取得了超市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品名「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發票稅率欄「不征稅」,那麼,公司財務人員該如何入賬?
1、購買的購物卡,在尚未確定具體使用用途之前,應掛賬「其他應收款」或者「預付賬款」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10000元
貸:銀行存款10000元
提醒:
(1)企業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項目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
(2)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
下一步應當根據購物卡的用途,來確定如何入賬。以下總結了5筆會計處理,供您參考。
業務1
案例:
我公司購入了5000元購物卡,取得了項目名稱為「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稅率為「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一份。
賬務:
借:預付賬款-預付卡5000元
貸:銀行存款5000元
提醒:
不得直接計入「管理費用」,企業所得稅前不得扣除。
業務2
案例:
我公司用購物卡給員工發放過年福利,10個員工,每人500元的購物卡。
賬務: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5000元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5000元
提醒:
(1)附件可以附上購買購物卡發票的復印件以及職工領取購物卡的簽字單;
(2)屬於個人性福利,應並入當月工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個人所得稅。
業務3
案例:
我公司用買的購物卡給送給客戶作為交際應酬費,來維護客戶關系。
賬務: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5000元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5000元
提醒:
(1)應憑借購買預付卡時取得的發票復印件以及相關的贈送憑據,按照業務招待費進行稅前扣除;
(2)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業務4
案例:
我公司用買的購物卡在產品銷售時將其以買贈的形式贈送給客戶,例如達到一定的銷售額即可贈送一定額度的預付卡。
賬務:
借:銷售費用-促銷費5000元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5000元
提醒:
(1)對於不屬於隨機贈與個人的情況,不需考慮代扣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2)銷售時將其以買贈的形式贈送給客戶,例如達到一定的銷售額即可贈送一定額度的預付卡,此時應憑借購買預付卡時取得的發票以及相關的贈送憑據按照銷售費用-促銷費稅前扣除。
業務5
案例:
我公司用買的購物卡購買辦公用品,取得辦公用品清單。
賬務: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5000元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5000元
提醒:
購買辦公用品,可以憑購卡發票復印件和購物清單入賬,按有關規定稅前扣除。
政策參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三條規定,"(一)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另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602"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603"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
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⑻ 在大型超市買購物卡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購物卡可以,預付卡不可以。
《公告》規定售卡方銷售預付卡時不繳納增值稅,不得向購卡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對開具項目進行詳細規范。
企業購進超市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不繳納增值稅。
售卡方應按規定向購卡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因此,企業在購買超市購物卡時,可取得稅率欄為「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按預付款項進行核算,由於支出尚未實際發生,相關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如果將購物卡發放給企業員工,盡管可能尚未實際消費(即購買貨物或服務),但因購物卡的所有權已經從企業轉移至員工,企業購買購物卡的相關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以下簡稱34號公告)等的規定,可作為工資、福利費進行核算,並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用於交際應酬的,應作為業務招待費。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扣除限額並進行扣除;在企業內部使用的,則在支出實際發生時,憑購物小票等相關憑證在稅前扣除。
(8)購物卡生產擴展閱讀
在實務中,企業經常發生購買超市購物卡和加油卡的情形。盡管都是先充值後消費,但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處理上,兩者存在一定區別:超市購物卡不一定要實際消費完才能在稅前扣除,而加油卡則必須在實際使用後才能在稅前扣除。不僅如此,具體如何處理,還須結合用途來區分,建議企業予以關注。
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規定,從事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的企業法人,可以發行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動力燃料銷售企業發行的,用於為確定的生產經營性車輛兌付動力燃料的記名預付憑證,不適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
所以,超市購物卡屬於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加油卡不屬於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加油卡的稅務處理,應根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號)的規定進行。
⑼ 國家對商場辦購物卡有什麼規定
根據《關於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
第二條、健全制度,規范行為
規范商業預付卡的發行和購買,是防範利用商業預付卡洗錢、套現、偷逃稅款以及行賄受賄的有效途徑,必須進一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大執法力度。
一是建立商業預付卡購卡實名登記制度。對於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
二是實施商業預付卡非現金購卡制度。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使用轉賬方式購卡的,發卡人要對轉出、轉入賬戶名稱、賬號、金額等進行逐筆登記。
三是實行商業預付卡限額發行制度。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5000元。
嚴格發票和財務管理。發卡人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開具發票。稅務部門要加強發票管理和稅收稽查。
堅決依法查處發卡人在售卡環節出具虛假發票、購卡單位在稅前扣除與生產經營無關支出等行為。財政部門要加強財務管理,嚴厲查處挪用預算資金、利用購卡進行公款消費等行為。
(9)購物卡生產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四十五條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本法第三十二條所列行為違反有關規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給予處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未作處罰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區別不同情形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提供貸款的;
(二)對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的;
(三)擅自動用發行基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造成損失的,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