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購物卡商場超市都可以用可以用來發福利
呼和浩特有來
1、維多利購物卡
在呼市共源有7家百貨超市,區分不同的購物檔次,適合所有人群購買,且維多利超市分布於呼市各個方位,所以維多利購物卡在呼市佔有很高的市場份額,大部分禮品饋贈及單位福利,都以維多利購物卡為主。但是因為市場份額高,持卡客戶多,超市的商品價格比其他超市的價格要高好多。
2、華聯超市購物卡
華聯超市在呼市有三家店,分別處於住宅集中位置和人口集中的火車站附近,價格相對維多利超市比較實惠,貨物齊全,不少單位以華聯卡作為福利卡,是呼市第二大專用購物卡發行商戶,而且華聯超市在呼市屬於超市的老大。
3、商通卡
商通卡是去年才進駐內蒙古的預付卡,全國通用,據說是全國最大的預付卡發行機構,而且拓展的速度也很快,不到一年的時間,現在內蒙古有好多地方都能用了,使用范圍比較廣,王府井、萬達、美特好超市都可以用,還能買葯、看電影、美容美發等,用起來很方便,可選擇的消費場所比較多,而且商通卡是直接屬於中國人民銀行監督的,卡里的錢十分安全,不用擔心出現卡里的錢用不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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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發福利時,發放現金與購物卡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
1、從公來司源的角度來說,公司從超市買購物卡,是可以開發票的,而發票內容可以寫成食品、清潔用品、辦公費等等。這樣,在記賬時可以將這部分開銷計入費用或應付福利費,不用體現職工福利,而這一部分是不用交稅的。
2、對於這些發放購物卡的商家來說,每發出一張購物卡,其實是商家的一筆債務,到時候是要以商品的形式償還給消費者的。商家提前將消費者的錢裝進了自己的口袋,獲得的是巨大的流動性。
3、如果公司直接發放現金,這部分賬款會計入工資收入,當收入增加時,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也就相應提高了。如果是購物卡的話,員工的個人所得稅不受影響。
3. 公司發的購物卡福利,稅務上如何處理
1、購買的購物卡,在尚未確定具體使用用途之前,應掛賬「其他應收款」或者「預付賬款」處理。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企業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項目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由於是不征稅項目,發票的收率欄未顯示稅率,也沒有對應的稅額。因此公司用於員工過年福利而購買的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用於集體福利的進項稅額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物卡用來作為端午節的福利發放給本單位員工,屬於職工福利費。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購物卡發放給職工,應當並入當月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以購物卡形式發放節日福利都屬於員工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應並入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若是購物卡公司用來應酬送給客戶,屬於業務招待費。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購物卡公司用來送給客戶,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項目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4. 企業購買購物卡,用於發給員工福利,為什麼通過預付賬款核算,其他應收款核算不可以嗎
這不是可不可以的問題。從掛賬的角度來說,掛哪個科目都對損益沒影響,你是要專付款出去買購物卡,僅從字面屬上來看,掛應付或預付都是沒問題的,這要看你公司習慣做法,付款的時候借方用應付或預付的哪個,這里計提就沖那個,或者反過來你這里計提掛哪個,付款就沖那個;但掛其他應收就不好理解了。至於借方為什麼要先入應付職工薪酬的福利費這是會計准則的要求。
5. 單位作為福利發放給員工的超市卡,還能不能入福利費稅前列支了
你好!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只要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部分,是准予扣除的。
實際中做的時候能放到福利費中,只要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的部分,就可以扣除。超過的部分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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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何合理合法規避員工福利的個人所得稅,例如購物卡。每年節日發的購物卡如何規避
《中華抄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所說的從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由於缺乏明確的范圍,在實際執行中難以具體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須統一明確規定,以利執行。經研究,現明確如下:
一、上述所稱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二、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三、以上規定從1998年11月1日起執行。
單位發放購物卡在福利費或工會經費里列支的屬於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按規定(並入當月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
7. 以現金、實物或購物卡給員工發放福利,怎麼做賬
你好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8. 應付職工薪酬里,過年過節給職工發了購物卡或少量幾百元錢,這樣的算是職工工資呢還是福利呢
一、過年過節給職工發的購物卡或少量幾百元錢,屬於職工工資薪金。
二、依據:
1、《國稅函[2009]3號文》明確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2、下列費用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退休職工的費用;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 ;.職工勞動保護費;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的補助;職工的學習費;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等。企業發給員工的「年貨」、「過節費」、節假日物資及組織員工旅遊支出等都不在此列。
3、以現金形式發放春節福利等,屬於職工工資薪金。
9. 單位福利購物卡屬於什麼費用,會計分錄是什麼
新會計准則取消了的福利費的計提,可以不再計提福利費了,直接記入辦公費明細科目即可。會計分錄如下:
1、公司購卡時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預付卡
貸:銀行存款
提醒:取得開具的普通發票,品名「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發票稅率欄「不征稅」。
2、公司持卡消費時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等(根據實際支出情況來列支科目)
貸:其他應收款——預付款
(9)購物卡發福利擴展閱讀
企業職工福利費的使用范圍
參考國家財務與會計的相關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的使用范圍主要有以下方面:
(1)職工困難補助費;
(2)職工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的醫葯費,本單位醫療部門的全體醫務工作人員工資和醫務經費,職工因工負傷就醫路費等;
(3)本單位職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員的工資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購買、修理費用等;
(4)本單位托兒所、幼兒園工作人員的工資、費用,以及托兒所、幼兒園設備的購置和修理等費用;
(5)職工個人福利補貼; 職工個人福利補貼是指為解決職工某些帶有特殊性的生活困難,由企業以貨幣形式提供給個人的一種補充收入。一般有職工探親假、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上下班交通費補貼、職工冬季宿舍取暖補貼以及其他一些補貼。
(6)企業為職工向商業機構購買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
(7)企業自辦農副業生產的開辦費和虧損補貼;
(8)按照國家規定由職工福利基金開支的其他支出;
(9)結余的職工福利費還可用於職工宿舍(包括集體宿舍和家屬宿舍)及文化娛樂設施的購置及維修。
10. 企業發放年終購物卡等福利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嗎
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第八條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所以單位發放給員工的福利,包括實物、購物卡等各種形式,都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合並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並且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10)購物卡發福利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