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返利的會計分錄怎麼記
銷售返利採用支付貨幣資金形式的,支付銷售返利方,應作為銷售費用處理;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收到銷售返利方,沖減銷售成本,並將進項稅金轉出。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由於返利對經銷商而言是一種額外利潤收入,而且門檻要求不高,只要實現了銷售就會有相應的返利,所以能夠起到激勵經銷商的作用。
獲得返利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特別是高比例的返利。除了對經銷商有銷量或銷額方面的要求之外,企業一般還會要求經銷商不能嚴重違規行為,否則將受到扣減返利甚至取消返利的處罰。返利的控制功能由此可見。
(1)購物卡返利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現有兩種標准按返利形式來區分的, 一種是以金錢財務來區分的,還有一種是以時間來區分的,以金錢財務來區分的可以分為兩種:
現金
可以根據經銷商的要求,以現金、支票或沖抵貨款等形式兌現。如現金金額比較大,企業可要求用支票形式兌現。現金返利兌現前,企業可根據事先約定扣除相應的稅款。
貨物
所謂貨物返利,就是企業用經銷商所銷售的同一產品或其他適合經銷商銷售的暢銷產品作為返利。
2. 超市購物卡返點怎樣做會計處理
一、以招待費形式入賬送購物卡跟送其他禮品本質上沒有太大的區別,內在摘要註明送禮的話,根據容現有會計准則規定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庫存現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給客戶或其他人送禮應按「偶然所得」項目代扣代繳20%個人所得稅,且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年終匯算清繳時應作納稅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處理;購買購物卡時必須取得超市的正規發票和清單,否則會有一種「轉移資金」嫌疑。
二、以辦公用品形式入賬,一些企業買了購物卡後讓超市直接開成辦公用品發票,這樣就不用像招待費那樣匯算清繳作納稅調增處理,同時也不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了,當然這種做法違反了現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其賬務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辦公用品
貸:庫存現金等。
3. 銷售返利應計入什麼科目
對外支付的銷售返利應計入「銷售費用」科目
收到的銷售返利應沖減存貨成本,計入「庫存商品」科目
據稅法規定,銷售貨物並給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對於購貨方已付款或貨款未付已作賬務處理,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下,購貨方必須取得當地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銷貨方,作為銷貨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並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1.達到規定數量贈實物
銷售返利如採用返回所銷售商品方式的,根據稅法的規定,應視作銷售處理,並計繳增值稅。
支付銷售返利方:
借:營業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期末對於捐贈的商品進行納稅調整。
收到銷售返利方:
收到實物銷售返利方沖減有關存貨成本,並要計繳增值稅。需分兩種情況處理:
(1)若供貨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則: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主營業務成本
(2)若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學會計xuekuaiji.com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2.直接返還貨款
支付銷售返利方:
銷售返利如採用支付貨幣資金形式的,支付銷售返利方,根據取得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作為費用處理。
借:營業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收到銷售返利方:
收到銷售返利方,沖減銷售成本,如果對方開具紅字發票時,應將進項稅金轉出。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沖抵貨款的形式。
國稅發[2004]136號文件規定,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不徵收營業稅。會計上應按銷售折讓處理。
按稅法規定,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方可按折扣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計算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而購買方應按折扣後的余額計算進項稅額。
銷售返利如採用在銷售發票直接扣減方式,性質上類同銷售折讓,其會計處理與一般商品折讓購銷的會計處理一樣。支付銷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減銷售返利後的凈額計入銷售收入;收到銷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減銷售返利後凈額計入采購成本。
如果將返利額另開發票,對於直接沖抵貨款的形式來兌現的返利,在開具發票後發生的返還費用,或者需要在期後才能明確返利額,銷售方據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紅字發票沖銷收入,並相應沖減銷項稅額。
支付銷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憑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開具紅字折讓增值稅發票。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收到銷售返利方:
收到返利方,持通過稅務局認證的紅字折讓增值稅發票,抵減進項稅額。
借: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貸:其他業務收入(或庫存商品)
4. 購物卡相關賬務處理
01
商業公司購物卡賬務處理
我公司2017年製作了一批代金購物卡,一部分作為購物滿一定金額贈送的促銷卡,一部分作為外單位交際使用。憑此卡可以在我公司經營的商場按卡面金額購物。
1.這批購物卡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能否在實際用卡消費時再確認收入和稅金?
2.能否將促銷用的卡作為銷售費用處理?應以什麼作為附件?此費用如何能稅前扣除?
3.這批卡在2018年12月31日到期失效,已發出未實際使用的卡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專家回復:
1.銷售這批購物卡時將收到的款項計入「預收賬款」科目。
在銷售預付卡時,可開具發票,但是開具發票時選擇「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從而不計征增值稅。因此商場發售購物卡時即發生了增值稅納稅義務,也就是在發售購物卡時就應當計提增值稅。
2.建議用作促銷的購物卡不作為銷售費用處理,在顧客購物滿一定金額贈送購物卡時對贈送的購物卡登記備查賬簿。在顧客使用購物卡購物時作為銷售折扣處理,在顧客購物的銷售發票金額欄分別註明銷售額和折扣額,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3.這批卡在2018年12月31日到期失效,已發出未實際使用的卡應當全部自「預收賬款」科目結轉收入。
專家分析: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中的規定,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顯然,商場發售購物卡這種形式不能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中的(1)、(2)、(5)三項,所以,取得的預收款不能確認為收入,應當作為負債處理。
所得稅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中對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條件:
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4)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可以看出,商場發售購物卡不能滿足上述條件中的(1)、(2)、(4)三項,取得的預收款不能確認為企業所得稅收入,而應當按照本文件中的「銷售商品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的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02
公司購買購物卡的賬務處理
企業難免會遇到購物卡的業務,好多會計人員在賬務處理上還是拿不準,甚至直接將購買購物卡的支出一次性計入了當期損益,其實這是錯誤的,下面我們實例說明~~
例:馬上要過年了,我公司購買了10張面值為1000元的超市購物卡,共計10000元,也取得了超市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品名「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發票稅率欄「不征稅」,那麼,公司財務人員該如何入賬?
1、購買的購物卡,在尚未確定具體使用用途之前,應掛賬「其他應收款」或者「預付賬款」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10000元
貸:銀行存款10000元
提醒:
(1)企業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項目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
(2)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
下一步應當根據購物卡的用途,來確定如何入賬。以下總結了5筆會計處理,供您參考。
業務1
案例:
我公司購入了5000元購物卡,取得了項目名稱為「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稅率為「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一份。
賬務:
借:預付賬款-預付卡5000元
貸:銀行存款5000元
提醒:
不得直接計入「管理費用」,企業所得稅前不得扣除。
業務2
案例:
我公司用購物卡給員工發放過年福利,10個員工,每人500元的購物卡。
賬務: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5000元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5000元
提醒:
(1)附件可以附上購買購物卡發票的復印件以及職工領取購物卡的簽字單;
(2)屬於個人性福利,應並入當月工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個人所得稅。
業務3
案例:
我公司用買的購物卡給送給客戶作為交際應酬費,來維護客戶關系。
賬務: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5000元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5000元
提醒:
(1)應憑借購買預付卡時取得的發票復印件以及相關的贈送憑據,按照業務招待費進行稅前扣除;
(2)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業務4
案例:
我公司用買的購物卡在產品銷售時將其以買贈的形式贈送給客戶,例如達到一定的銷售額即可贈送一定額度的預付卡。
賬務:
借:銷售費用-促銷費5000元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5000元
提醒:
(1)對於不屬於隨機贈與個人的情況,不需考慮代扣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2)銷售時將其以買贈的形式贈送給客戶,例如達到一定的銷售額即可贈送一定額度的預付卡,此時應憑借購買預付卡時取得的發票以及相關的贈送憑據按照銷售費用-促銷費稅前扣除。
業務5
案例:
我公司用買的購物卡購買辦公用品,取得辦公用品清單。
賬務: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5000元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5000元
提醒:
購買辦公用品,可以憑購卡發票復印件和購物清單入賬,按有關規定稅前扣除。
政策參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三條規定,"(一)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另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602"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603"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
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 銷售返利如何做會計分錄
最早開出銷售發票的時候:(假設是增值稅發票,具體稅額以實際)
借:應收賬款 **公司 1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8547.01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452.99
給以返利時:
借:銷售費用 500
貸:應收賬款-**公司 500
6. 幾種銷售折扣、返利的會計及稅務處理
一、銷售返利形式
為激勵經銷商,很多企業都會制定返利獎勵政策,目的是通過返利來調動其積極性。返利是指廠家根據一定的評判標准,以現金或實物的形式對經銷商進行獎勵,它具有滯後兌現的特點。通過對銷售返利的處理降低本企業的銷售收入,從而降低銷售利潤。
在商業活動中,為了達到促銷和及時回款的目的,企業通過採取以下方式:折扣銷售,包括商業折扣、現金折扣及銷售折讓;商業返利,以平價低於進價銷售,它包括現金返利和實物返利兩種。
根據會計處理的不同,商業返利可具體描述為:
1.達到規定數量贈實物的形式。例如:在一個月內,銷售電磁爐30台,贈配套櫥具10套;
2.直接返還貨款的形式。例如:讓利2.1萬元若直接以現金或銀行存款返還百貨公司,即為直接返還貨款;
3.沖抵貨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購買2萬件,返利為進貨金額的1%,購買至5萬件返利為進貨金額的1.5%,以此類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貨款中扣減。
二、銷售返利處理
據稅法規定,銷售貨物並給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對於購貨方已付款或貨款未付已作賬務處理,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下
購貨方必須取得當地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銷貨方,作為銷貨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並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1.達到規定數量贈實物
銷售返利如採用返回所銷售商品方式的,根據稅法的規定,應視作銷售處理,並計繳增值稅
支付銷售返利方:
借:營業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期末對於捐贈的商品進行納稅調整。
收到銷售返利方:
收到實物銷售返利方沖減有關存貨成本,並要計繳增值稅。需分兩種情況處理:(1)若供貨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則:
借:庫存商品中國會計社區,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主營業務成本
(2)若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則: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2.直接返還貨款
支付銷售返利方:
銷售返利如採用支付貨幣資金形式的,支付銷售返利方,根據取得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作為費用處理。
借:營業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但是在實務操作中,對於這種返利方式會計處理方法各異,有的會計人員做如下處理: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銀行存款
因為現金返利是在購貨日後發生的,無法註明在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因此,返利不能沖減增值稅,只能沖減主營業務收入。
收到銷售返利方:
收到銷售返利方,沖減銷售成本,如果對方開具紅字發票時,應將進項稅金轉出。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沖抵貨款的形式。
國稅發[2004]136號文件規定,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不徵收營業稅。會計上應按銷售折讓處理。
按稅法規定,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方可按折扣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計算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而購買方應按折扣後的余額計算進項稅額。
銷售返利如採用在銷售發票直接扣減方式,性質上類同銷售折讓,其會計處理與一般商品折讓購銷的會計處理一樣。支付銷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減銷售返利後的凈額計入銷售收入;收到銷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減銷售返利後凈額計入采購成本。
如果將返利額另開發票,對於直接沖抵貨款的形式來兌現的返利,在開具發票後發生的返還費用,或者需要在期後才能明確返利額,銷售方據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開出紅字發票沖銷收入,並相應沖減銷項稅額。
支付銷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憑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開具紅字折讓增值稅發票。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收到銷售返利方:
收到返利方,持通過稅務局認證的紅字折讓增值稅發票,抵減進項稅額。
借: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貸:其他業務收入(或庫存商品)
7. 返利如何做賬務處理
返利是現在很多生產企業採取的促銷方式,雖然在促銷政策上無可厚非,但是也要注意處理好相關的關系以及業務,友情提醒一下,處理的好與壞,合法與違法有時候真的就在一線間。就看收到返利時的形式是怎麼樣的了,以一般納稅人(商業企業)為例,如果給予的方式要求開增值稅票的,則視同銷售進行賬務處理,(提醒:這是虛假業務,沒有發生真正的銷售業務,違法哦!)
如果這筆返利是有一定的標准,亦即銷售額達到了一定程度時給予的,而且是直接沖抵應付貨款,且對方在收取貨款的時候所開發票金額上按實際支付金額開具,對於返利,本方無須再開具發票,可以視作一種商業折扣,也可以沖轉進貨成本,同時把原進貨時確認的相配比的增值稅進項轉出,這是比較安全的做法,這種處理方法會使企業在流轉稅和所得稅上雙虧。還有另一種方法是獨立核算相關貨款與返利,收到返利時開具的是普通發票,作為對方企業設立的一種獎勵基金,這樣也符合返利促銷的經濟業務實質,本方可以避免流轉稅,但是對方企業可能因此不能在稅前列支這項支出,就看如何與對方溝通了,不同方式有不同的處理方法,不同的方法導致的結果和責任也可能不同,現在很多企業採取的方法都是違法的偷稅漏稅方式,操作手段和處理方式五花八門,我們不支持違法行為,所以對於其操作在此不說,免得誤導善良。
8. 我公司購買商品返利如何做分錄
公司購買商品返利的會計做賬: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主營業務收入
國稅發[2004]136號文件進一步明確:「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不徵收營業稅。」依據上述兩文件的規定,你公司在收到返利時,應將已抵扣的進項稅金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