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購物券抵工資算不算違法
正常情況下工資是指用現金或人民幣結算的資金,用購物券抵工資的行為,不能認為發放工資屬於違反勞動法,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舉報
⑵ 年底,公司給了200元自己超市的購物卷,說是福利。但是金額將從工資里扣除,合法么怎麼辦
按照規定,職工的工資,應該以貨幣的形式發給職工,單位以購物券的形式發給職工,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是福利,不應該從工資扣除。你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申請仲裁。
⑶ 企業免費發放代金券,收回時如何做賬務處理是按實收金額確認收入嗎
企業發送代金券時尚未形成現實的義務,暫不需要做會計處理。實際收回代金券並按扣除後金額結算時,直接視為會計准則和制度規定的商業折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規定,應該按扣除商業折扣後的金額確定銷售收入
⑷ 免費發放現金券 代金券 發放收回的賬務處理
個人認為現金券 代金券 在發現時可以不做帳務處理,在收回時作為折扣處理,開在同一張發票上,這樣就可以按照折扣後的價格確認收入。
⑸ 商場購物券的收入怎麼做賬啊
賣一贈一的會計處理,應按對外捐贈處理,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或銷售費用內)
貸:庫存商品容(賬面成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買一贈一」行為增值稅處理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的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作為視同銷售貨物來計算增值稅的。(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納稅咨詢」《買一贈一的增值稅計算問題》(2009/11/5)答復)
⑹ 發放贈券時和收回贈券時會計分錄怎樣
1、發出優惠券時,不作分錄 2、用優惠券來消費時,按扣減優惠券後的凈額作主營業務收入借: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⑺ 餐飲業出售優惠券及收回優惠券,怎麼做會計分錄急。。。謝!!
1、發出優惠券時,不作分錄
2、用優惠券來消費時,按扣減優惠券後的凈額作主營業務收入
借: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⑻ 商場銷售代金券能否起到避稅作用
首先,收回代金券的時候收起來不做收入,這可不是避稅,這是隱瞞收入,是典型的偷逃專稅行為。屬
然後,代金券售出的時候,現金帳或銀行存款帳會有反映,往來賬的記錄也在增加;而收回代金券的時候貨物也發出,貨物的出庫和價錢是可以核查的,難道把賬本、憑證、銷售的記錄、出庫記錄都銷毀嗎?所以商場銷售代金券與是否偷逃稅並不能劃等號,如果刻意偷逃稅,手段方法很多(當然稅務機關查處和打擊的手段也更多),將代金券收起來並不見得高明。
⑼ 商場贈送購物券,會計處理時怎麼做
具體處理方法為:將銷貨時發出的購物券確認為「營業費用」,同時,貸記「專預屬計負債」。當購物券使用時,借記「預計負債」,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同時結轉商品成本。若未發生,就將「營業費用」、「預計負債」沖銷。這種銷售方式下,「預計負債」科目的發生和回收頻率較為頻繁,因此,應定期核查該科目,並在促銷期末時清查確認不能回收的購物券,沖銷相應的「營業費用」和「預計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