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律規定買購物卡送人屬於行賄嗎
一、法律規定購買購物卡送人就看對方是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如果是就屬於行賄罪。
二、根據行賄罪定義和《行賄罪》中第第三百八十九條和第三百九十條規定可以看出,購物卡以回扣形式送給國家工作人員,目的是要謀取好處,沒人會平白無故會送工作人員購物卡的。
1、定義: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
2、《行賄罪》中第第三百八十九條和第三百九十條規定:
(1)、第三百八十九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2)、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Ⅱ 購物卡的回扣!!!!!!!!!!!!!!!!
具體看是哪一類的卡,我就見過60%回扣的!
Ⅲ 請問 辦人人樂超市的購物卡有沒有回扣
你哪裡的。跑這里問
Ⅳ 單位購買的購物卡支出財務怎麼處理
1、公司購卡時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預付卡
貸:銀行存款
提醒:取得開具的普通發票,品名「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發票稅率欄「不征稅」。
2、公司持卡消費時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等(根據實際支出情況來列支科目)
貸:其他應收款——預付款
購物卡入賬風險
首先,去年上線的「金稅三期」系統會第一時間監控到你公司購買大面值的購物卡,用來干什麼?對於突然異常增加的大額費用容易帶來預警評估的風險!
其次,若是該項費用並未實際發生,存在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風險;
再次,購買的購物卡若是用來發放員工的,屬於福利費,存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4)單位購買購物卡吃回扣擴展閱讀:
公司發福利時,發放現金與購物卡的區別在於二方面:
1.公司可以免去發放現金的麻煩;可以拿到商城的購物發票,賬務科目處理比較簡便。
2.員工如能拿到現金就可有多種選擇,可以分批次消費,但購物卡只有一種選擇,一次性消費、定向在指定的購物商場內全額消費,不予退現。
3.購物卡,英文:Shopping Card,這種卡是集餐飲、購物於一體的消費卡,是代金券的一種。(現在一般送客戶或用作員工福利發放),這種卡有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面值的,一般一些大型商場、超市都有自己做的購物卡(有的也叫VIP會員貴賓卡積分卡)銷售.比如大潤發、金潤發、時代超市、蘇果、農工商、金鷹、沃爾瑪、商業大廈、八佰伴、家樂福、易初蓮華等都有超市購物卡、購物券出售。
Ⅳ 單位發放購物卡吃回扣,單位私設小金庫的問題。
二個原因都是有的。
銷售方通過這個偷逃稅款。
購買方按這個吃回扣。
Ⅵ 法律規定買購物卡送人屬於行賄嗎
您好,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該行為仍然屬於行賄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數額較大時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Ⅶ 單位買購物卡送禮算行賄嗎
根據行賄罪復的標准:為謀取不正制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來看,要確定是否行賄有以下的幾點條件。
首先,金額有多大,是否達成行賄的金額標准。
其次,送禮是否為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第三,是否是給國家工作人員送的。
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算是行賄。如果不是,那就是另外一種說法。
Ⅷ 給單位買購物卡返了500塊錢,拿回去交差,領導說你不說我也不會知道,你拿著吧。當時拿了現在想退回怎麼辦
你好,你的復問題回答如下:
第一、制你這500元錢無法入帳,交給領導他也無法處理,而且他可能是真的想獎勵你;
第二、拿都拿了,別想那麼多,這是一個接近領導的好機會;
第三、如果他喜歡抽煙,你就給他買一條他經常抽的煙,稍微好的也可以,300元左右的,記住不要吃食。
第四、以後小心些,他這等於是想收買你或控制你。
Ⅸ 作為公司一名職員 收受外部供應商的回扣 是否觸犯法律 譬如收了500元購物卡 把生意照顧給他 又或者
顯然觸犯,只不過這么做的人很多,一般看你們公司什麼風氣了。
其實我不想答
但是網路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