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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卡增值稅規定

發布時間: 2021-03-06 11:00:35

購物卡買東西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嗎

根據國來家稅務總局公自告2016年第53號第三條規定:

(一)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

(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 票

㈡ 商場購買的購物卡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請問可以進行費用報銷嗎

可以的。
只要是用於生產經營辦公的,就可以。

㈢ 超市銷售購物卡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是否應當給購卡者開具發票

納稅人以銷抄售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方式銷售貨物、服務的,應界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銷售結算方式,即屬於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或服務,應在銷售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並收取銷售款同時(不論是否開具銷售發票)確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因此,超市銷售購物卡的,應該在銷售購物卡的時候確認收入的實現,計算繳納增值稅,並向購卡者開具發票。

㈣ 在大型超市買購物卡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購物卡可以,預付卡不可以。

《公告》規定售卡方銷售預付卡時不繳納增值稅,不得向購卡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對開具項目進行詳細規范。

企業購進超市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不繳納增值稅。

售卡方應按規定向購卡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因此,企業在購買超市購物卡時,可取得稅率欄為「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按預付款項進行核算,由於支出尚未實際發生,相關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如果將購物卡發放給企業員工,盡管可能尚未實際消費(即購買貨物或服務),但因購物卡的所有權已經從企業轉移至員工,企業購買購物卡的相關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以下簡稱34號公告)等的規定,可作為工資、福利費進行核算,並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用於交際應酬的,應作為業務招待費。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扣除限額並進行扣除;在企業內部使用的,則在支出實際發生時,憑購物小票等相關憑證在稅前扣除。

(4)購物卡增值稅規定擴展閱讀

在實務中,企業經常發生購買超市購物卡和加油卡的情形。盡管都是先充值後消費,但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處理上,兩者存在一定區別:超市購物卡不一定要實際消費完才能在稅前扣除,而加油卡則必須在實際使用後才能在稅前扣除。不僅如此,具體如何處理,還須結合用途來區分,建議企業予以關注。

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規定,從事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的企業法人,可以發行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動力燃料銷售企業發行的,用於為確定的生產經營性車輛兌付動力燃料的記名預付憑證,不適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

所以,超市購物卡屬於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加油卡不屬於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加油卡的稅務處理,應根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號)的規定進行。

㈤ 買購物卡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三、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以下簡稱「單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單用途卡,是指發卡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的,僅限於在本企業、本企業所屬集團或者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貨物或者服務的預付憑證。
發卡企業,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單用途卡的企業。售卡企業,是指集團發卡企業或者品牌發卡企業指定的,承擔單用途卡銷售、充值、掛失、換卡、退卡等相關業務的本集團或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的企業。
(二)售卡方因發行或者銷售單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 票。
(四)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一個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在備注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售卡方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 票,作為其銷售單用途卡或接受單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四、支付機構預付卡(以下稱「多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支付機構銷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幣資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資金,不繳納增值稅。支付機構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支付機構,是指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獲准辦理「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的發卡機構和獲准辦理「預付卡受理」業務的受理機構。
多用途卡,是指發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發卡機構之外購買貨物或服務的預付價值。
(二)支付機構因發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與支付機構簽署合作協議的特約商戶購買貨物或服務,特約商戶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 票。
(四)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並在備注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支付機構從特約商戶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 票,作為其銷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㈥ 公司發的購物卡福利,稅務上如何處理

1、購買的購物卡,在尚未確定具體使用用途之前,應掛賬「其他應收款」或者「預付賬款」處理。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企業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項目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由於是不征稅項目,發票的收率欄未顯示稅率,也沒有對應的稅額。因此公司用於員工過年福利而購買的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用於集體福利的進項稅額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物卡用來作為端午節的福利發放給本單位員工,屬於職工福利費。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購物卡發放給職工,應當並入當月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以購物卡形式發放節日福利都屬於員工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應並入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若是購物卡公司用來應酬送給客戶,屬於業務招待費。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購物卡公司用來送給客戶,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項目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㈦ 預付卡什麼情況下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預付卡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三、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以下簡稱「單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途卡,是指發卡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的,僅限於在本企業、本企業所屬集團或者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貨物或者服務的預付憑證。

企業,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單用途卡的企業。售卡企業,是指集團發卡企業或者品牌發卡企業指定的,承擔單用途卡銷售、充值、掛失、換卡、退卡等相關業務的本集團或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的企業。

(二)售卡方因發行或者銷售單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 票。

(四)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一個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並在備注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售卡方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 票,作為其銷售單用途卡或接受單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四、支付機構預付卡(以下稱「多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支付機構銷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幣資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資金,不繳納增值稅。支付機構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支付機構,是指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獲准辦理「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的發卡機構和獲准辦理「預付卡受理」業務的受理機構。


多用途卡,是指發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發卡機構之外購買貨物或服務的預付價值。
(二)支付機構因發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與支付機構簽署合作協議的特約商戶購買貨物或服務,特約商戶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 票。


(四)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在備注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支付機構從特約商戶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 票,作為其銷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㈧ 到超市買購物卡可以開增值稅發票嗎

到超市購買復購物卡屬於不征稅制的「預付卡銷售和充值」項目,只能開具增值稅普票,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票。

依據:
國稅總局稅總公告2016第53號
……
(十一)增加6「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用於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情形。
「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602「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603「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
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㈨ 購物卡能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進行賬務和涉稅處理

購物卡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三條規定,「(一)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 票。」

另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602「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603「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

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

1.企業購卡後取得是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的普通發 票,未使用的,暫時不得進行稅前扣除,建議按照「預付款」性質核算;

2.購卡後使用的,在使用時相應結轉成本、費用進行稅前扣除。

(1)如用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只能取得購物清單,所以用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憑購卡發票復印件和購物清單入賬,按有關規定稅前扣除,如購買辦公用品;

(2)如用於職工福利的,憑購卡發票復印件、職工領卡簽名記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憑據(需合並職工工資薪金中代扣代繳個稅)等入賬,按有關規定稅前扣除,;

(3)如用於銷售費用或業務招待的,憑購卡發票復印件、其他證明業務真實性的相關資料入賬,按有關規定稅前扣除,可能涉及到代扣代繳個稅問題;

㈩ 買超市購物卡可以開增值稅發票嗎

到超市購物時,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購物卡一般也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專用發票的。因為我屬國稅法規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個人消費者是不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因為這已經是最終消費環節,其增值稅是不能進行抵扣的,在這種情況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沒有意義的。因此超市對個人進行購物時可以開具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而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