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發福利時,發放現金與購物卡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
1、從公來司源的角度來說,公司從超市買購物卡,是可以開發票的,而發票內容可以寫成食品、清潔用品、辦公費等等。這樣,在記賬時可以將這部分開銷計入費用或應付福利費,不用體現職工福利,而這一部分是不用交稅的。
2、對於這些發放購物卡的商家來說,每發出一張購物卡,其實是商家的一筆債務,到時候是要以商品的形式償還給消費者的。商家提前將消費者的錢裝進了自己的口袋,獲得的是巨大的流動性。
3、如果公司直接發放現金,這部分賬款會計入工資收入,當收入增加時,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也就相應提高了。如果是購物卡的話,員工的個人所得稅不受影響。
② 企業購買購物卡,用於發給員工福利,為什麼通過預付賬款核算,其他應收款核算不可以嗎
這不是可不可以的問題。從掛賬的角度來說,掛哪個科目都對損益沒影響,你是要專付款出去買購物卡,僅從字面屬上來看,掛應付或預付都是沒問題的,這要看你公司習慣做法,付款的時候借方用應付或預付的哪個,這里計提就沖那個,或者反過來你這里計提掛哪個,付款就沖那個;但掛其他應收就不好理解了。至於借方為什麼要先入應付職工薪酬的福利費這是會計准則的要求。
③ 年終單位以實物、購物卡等形式發放給員工的福利,是否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工資、薪金所版得,是指個人因權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年終單位以實物、購物卡等形式發放給員工的福利,按規定需要合並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④ 中秋節工會發職工福利300元能發購物卡嗎
可以發來購物卡,但是你們財務沒源法做賬,因為現在現在的購物卡基本都是預售卡,所開的那個發票是沒法做賬的,上面是沒有交稅的,只有等實際消費了開的那個發票才是有效的可以做賬的,但是那都是員工拿卡自己消費的,也不能做進公司的帳裡面,所以看你們怎麼走賬吧。要是有小金庫這個倒是沒啥影響,尤其是現在的員工福利都要並到工資裡面交個稅的。
⑤ 給職工發福利購買購物卡合法
如果是私企,完全合法,如果是國企,合法但是小心消息擴散
⑥ 我想知道,年底了工會返回的經費,用於購買超市購物卡給職工發福利,違反規定了么
不違反規定的,只要有正規發票入賬。
⑦ 應付職工薪酬里,過年過節給職工發了購物卡或少量幾百元錢,這樣的算是職工工資呢還是福利呢
一、過年過節給職工發的購物卡或少量幾百元錢,屬於職工工資薪金。
二、依據:
1、《國稅函[2009]3號文》明確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2、下列費用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退休職工的費用;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 ;.職工勞動保護費;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的補助;職工的學習費;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等。企業發給員工的「年貨」、「過節費」、節假日物資及組織員工旅遊支出等都不在此列。
3、以現金形式發放春節福利等,屬於職工工資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