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導游強行讓遊客消費怎麼辦
2013年新的旅遊法出來了,明文規定不能強制消費,所以現在一般也不敢讓遊客強制消費的。有些導游可能會拐彎抹角的說難聽的話讓遊客消費,遊客完全可以直接去投訴導游的。
B. 旅遊碰到導游要求強行購物怎麼辦
……其實導游的工資是要靠顧客的消費來決定,所以為了多賺錢……你懂得
遇到回這種事的話,最答好還是事後投訴。當面對質不是特別好的方法,尤其是人家一生氣把你甩在半路上了……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另外如果能偷偷錄像的話,將是日後絕佳的證據。
另外一定要選正規的旅行社,只要不是低團費、零團費的旅遊團,基本就不會碰到無理的導游。
實在害怕被導游強迫那就自助游吧……
C. 被導游強迫購物怎麼辦
這是旅遊糾紛!打12301!我就打過 旅遊裡面的事情都可以打這個號碼投訴 但是回現在外面的人可壞了 你一答定要先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 不要硬碰硬 這種導游都很拽的! 對了 保留好自己旅遊時候的憑證 然後打12301的時候全部給他們 一般都很有用的 反正上次我被強制消費的幾千塊錢全部拿回來!
D. 遇到旅遊團被導游強制消費,你怎麼辦
首先,導游有存在這些行為的,都屬於欺騙、強制遊客購物消費:
1、旅行社、導游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2、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者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3、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4、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游領隊明知或者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游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其次,當旅行社、導游存在以上行為的時候,遊客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雙方協商;
如果導游強制要求遊客消費購物,遊客可以先向該導游所屬的旅行社協商解決。
2、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遊客投訴後,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3、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被強制購物的遊客較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5、遊客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
(4)青海導游強制購物怎麼辦擴展閱讀
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第五十六條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參考資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路
E. 旅遊時遇到導游強制消費,怎麼辦
如果我遇到了這種情況的話那麼我一定會報警的,或者是給當地的旅遊局打電話,特別好的例子,就是我朋友他暑假的時候去了成都旅遊,是跟團去的,當時候他再報名去這個團之前,旅遊團的人就會跟他說,如果你在旅遊的過程中遭受到了倒有什麼強制性的消費的話,你可以報警或者是給當地的旅遊局打電話,讓他們介入去調查這種事情,那麼你的權益才能夠得到好的保護,如果你只是悶不吭聲什麼都不說的話那麼你就等著被宰吧。
其實這種強制性的消費在我們國家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允許的,你要學會拿起自己手中的刀去反擊這種強制消費的現象,他說去旅遊的時候那個導游總是讓他們買這個買那個,或者是,去一些行程之外的地方,然後就會加收一些費用,那時候大家都覺得出門在外,算了就忍一忍吧,反正去了也會看到不一樣的風景,但不要這樣子想,這就是強制消費,如果你縱容導游這樣子的話他會坑你更多的錢。
你可以報警或者是給當地的旅遊局打電話,但是你在打電話之前你一定要留下一些證據,你可以拍照可以錄像或者可以錄音,總之就是把導游強制你們消費的那一些行動那一些行為記錄下來,可以被當作證據,當然你在拍的時候一定不要給他發現了,因為有一些導游他們是壞人,他們可能會對你做出一些特別的事情,會傷害你或者是其他,所以自己就要多多小心,出門在外小心至上。
F. 旅遊被導游強迫購物怎麼辦
G. 在旅行過程如果遇到導游強制消費怎麼辦,有什麼辦法可以應對這種導游
現在旅遊可以說是人們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了,很多人都會選擇在節假日通過旅遊來釋放一下,緩解一下自己工作學習的壓力,以便更好地投入接下來的工作和學習。
但是一說旅遊,一般就會意味著我們即將要去的地方是一個陌生的,不熟悉的地方,而且很多人為了節約自己的時間,為了方便就會選擇跟團旅遊。
如果旅行社不願意給你退款,你可以直接撥打12301向國家旅遊局投訴,或者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也可以選擇直接起訴旅行社。以上就是我的一些看法和建議,希望可以對大家有幫助。
H. 導游強制購物消費怎麼處罰
假期出門旅行或隨團出遊,有些導游強制讓旅客購物消費的情況越來越多,遊客就導游強制購物和天價購物的投訴也越來越多,因此導游的這種強制購物消費的行為怎麼處罰?國家旅遊局於2015年9月29日公布了官方文件,特別詳細的列舉了欺騙、強制購物消費行為的認定方法和對行為主體的具體處罰,下面將詳細介紹。
一、這些行為欺騙、強制購物消費:
1、旅行社、導游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2、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者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3、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4、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游領隊明知或者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游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旅行社、導游領隊及購物場所經營者通過安排購物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二、欺騙、強制購物消費行為的處罰:
(一)對旅行社的處罰處理;
1、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三個月,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處三十萬元罰款,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五倍罰款;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二)對旅行社相關責任人的處罰處理;
1、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收違法所得,處二萬元罰款;
2、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員,自處罰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三)對導游、領隊的處罰處理:
1、沒收違法所得,處二萬罰款,並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2、被吊銷導游證、領隊證的導游、領隊,自處罰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請導游證、領隊證;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四)對購物場所及其經營者的處理;
1、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2、要求旅行社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帶旅遊者進入被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名單的購物場所;
3、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
新《旅遊法》規定,當旅遊者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四種維權方式可供選擇。
消費者在旅遊方面遇到糾紛可通過雙方協商;
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同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事項
旅遊者可以根據權益受侵害的程度、實際擁有的事實證據、對時效以及賠償金額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對事件的處理結果來選擇維權途徑。
I. 被導游強制購物怎麼辦
第一、從選團開始,要選品質團,不要走經濟團,免費或是超低價更不用想,專這是出行屬的保證。第二、盡可能的走大旅行社,這樣保障會好一點;第三、如果被強制購物一定要留證據,音頻、視頻、文字等等,想盡一切辦法能留的都留下。第四、回來後攜帶旅遊合同去旅遊局投訴,或是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