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發福利時,發放現金與購物卡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
1、從公來司源的角度來說,公司從超市買購物卡,是可以開發票的,而發票內容可以寫成食品、清潔用品、辦公費等等。這樣,在記賬時可以將這部分開銷計入費用或應付福利費,不用體現職工福利,而這一部分是不用交稅的。
2、對於這些發放購物卡的商家來說,每發出一張購物卡,其實是商家的一筆債務,到時候是要以商品的形式償還給消費者的。商家提前將消費者的錢裝進了自己的口袋,獲得的是巨大的流動性。
3、如果公司直接發放現金,這部分賬款會計入工資收入,當收入增加時,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也就相應提高了。如果是購物卡的話,員工的個人所得稅不受影響。
B. 企業年終發獎金,以什麼名義發合理些
他們要發票是為了 抵稅用 一般的情況下 可以這么做 這樣 就是以你報銷的形式 發放了 你不就繳納個稅 公司也能抵稅
C. 單位購買的購物卡支出財務怎麼處理
1、公司購卡時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預付卡
貸:銀行存款
提醒:取得開具的普通發票,品名「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發票稅率欄「不征稅」。
2、公司持卡消費時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等(根據實際支出情況來列支科目)
貸:其他應收款——預付款
購物卡入賬風險
首先,去年上線的「金稅三期」系統會第一時間監控到你公司購買大面值的購物卡,用來干什麼?對於突然異常增加的大額費用容易帶來預警評估的風險!
其次,若是該項費用並未實際發生,存在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風險;
再次,購買的購物卡若是用來發放員工的,屬於福利費,存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3)年終發放購物卡以什麼名義報銷擴展閱讀:
公司發福利時,發放現金與購物卡的區別在於二方面:
1.公司可以免去發放現金的麻煩;可以拿到商城的購物發票,賬務科目處理比較簡便。
2.員工如能拿到現金就可有多種選擇,可以分批次消費,但購物卡只有一種選擇,一次性消費、定向在指定的購物商場內全額消費,不予退現。
3.購物卡,英文:Shopping Card,這種卡是集餐飲、購物於一體的消費卡,是代金券的一種。(現在一般送客戶或用作員工福利發放),這種卡有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面值的,一般一些大型商場、超市都有自己做的購物卡(有的也叫VIP會員貴賓卡積分卡)銷售.比如大潤發、金潤發、時代超市、蘇果、農工商、金鷹、沃爾瑪、商業大廈、八佰伴、家樂福、易初蓮華等都有超市購物卡、購物券出售。
D. 單位購買購物卡發放,發票名稱開具什麼合規
購物卡比較籠統涉及面交大,這個明確規定,一般用大多開具禮品,辦公費用較多,需要我司可以幫您開據
E. 要過年了,單位買的購物卡,准備送給別人,發票上寫的是百貨!那報賬的時候寫什麼合適
報賬的時候可以寫職工福利,內容為紙巾、水杯等常用的東西。
F. 公司發了購物卡,去超市消費不能開發票嗎如果要開發票報銷該怎麼辦
肯定不能開發票啊,買購物卡時已經開過發票了,再開就開兩次了
G. 公司發的購物卡福利,稅務上如何處理
1、購買的購物卡,在尚未確定具體使用用途之前,應掛賬「其他應收款」或者「預付賬款」處理。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企業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項目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由於是不征稅項目,發票的收率欄未顯示稅率,也沒有對應的稅額。因此公司用於員工過年福利而購買的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用於集體福利的進項稅額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物卡用來作為端午節的福利發放給本單位員工,屬於職工福利費。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購物卡發放給職工,應當並入當月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以購物卡形式發放節日福利都屬於員工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應並入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若是購物卡公司用來應酬送給客戶,屬於業務招待費。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購物卡公司用來送給客戶,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項目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H. 年終單位以實物、購物卡等形式發放給員工的福利,是否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工資、薪金所版得,是指個人因權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年終單位以實物、購物卡等形式發放給員工的福利,按規定需要合並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