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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置大學生的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 2021-03-12 05:38:38

㈠ 當前大學生創業有哪些扶持政策

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一)
大學畢業生從事個體謀劃的,自本地工商部門批准其謀劃之日回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答證工本費
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二)
新成立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不計算在內),昔時安置待業職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職員總數60%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免納所得稅3年。
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三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昔時新安置待業職員占企業原從業職員總數30%以上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其他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
1、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英語四級培訓班批准後,可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
2、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公用事業、貿易、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可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㈡ 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可享受哪些就業安置優惠政策

按照國家抄規定發給退役金,由襲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可以發給經濟補助;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其免費參加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或者聘用;國有企業在新招錄職工時,應拿出一定數量的工作崗位擇優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基層專職武裝幹部重點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㈢ 企業安置轉業軍人有哪些稅收優惠

根據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印發《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國轉聯[2001]8號)第六條規定: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或者創辦企業符合條件的,憑有關轉業證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優先辦理營業執照。從事個體經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對為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凡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占企業人數60%(含6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須持有師以上部隊發給的轉業證件,稅務機關對此進行相應的審核認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有關營業稅優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財稅[2005]18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第一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93號)第三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 [2000]84號)第二條,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個體經營是指僱工 7人(含7人)以下的個體經營行為,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凡僱工8人(含8人)以上的,無論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註明為個體工商業戶,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均按照新開辦的企業、城鎮退役士兵按照新辦的服務型企業的規定享受有關營業稅優惠政策。
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的其他營業稅優惠政策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2005年3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4]93號
為更好地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0號)的精神,現就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徵營業稅及其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減征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企業職工總數×100%)×2.
二、對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商業零售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減征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的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企業職工總數×100%)×2.
對於新辦的從事商品零售兼營批發業務的商業零售企業,凡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每吸納1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業所得稅2000元定額稅收扣減優惠。當年不足扣減的,可結轉至下一年繼續扣減,但結轉期不能超過兩年。
三、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0號)下發後從事下列行業的,可以享受如下稅收優惠政策:
1、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從事開發荒山、荒地、荒灘、荒水的,從有收入年度開始,3年內免徵農業稅。
3、從事種植、養殖業的,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有關種植、養殖業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
4、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的,按現行營業稅規定免徵營業稅。
四、本《通知》所稱新辦企業是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0 號)下發後新組建的企業。原有的企業合並、分立、改制、改組、擴建、搬遷、轉產以及吸收新成員、改變領導或隸屬關系、改變企業名稱的,不能視為新辦企業。
本《通知》所稱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規定的經營活動的企業。
本《通知》所稱商業零售企業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櫃台,不自產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商業零售企業,包括直接從事綜合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
本《通知》所稱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是指符合城鎮安置條件,並與安置地民政部門簽訂《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領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的士官和義務兵。
五、上述優惠政策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已征稅款予以退還。

㈣ 大學生辦公司有什麼優惠政策,

對打算創業的大學生來說,了解這些政策,才能走好創業的第一步。根據國家專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屬,上海地區應屆大學畢業生創業可享受免費風險評估、免費政策培訓、無償貸款擔保及部分稅費減免四項優惠政策,具體包括: ■高校畢業生(含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研究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批准經營日起,1年內免交個體戶登記注冊費、個體戶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規企業,只需到所在區縣街道進行登記,即可免稅3年。 ■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向銀行申請開業貸款擔保額度最高可為7萬元,並享受貸款貼息。 ■上海市設立了專門針對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創業教育培訓中心,免費為大學生提供項目風險評估和指導,幫助大學生更好地把握市場機會。

㈤ 關於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

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一)
大學畢業生從事個體謀劃的,自本地工商部門批准其謀劃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二)
新成立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不計算在內),昔時安置待業職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職員總數60%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免納所得稅3年。
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三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昔時新安置待業職員占企業原從業職員總數30%以上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其他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
1、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英語四級培訓班批准後,可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
2、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公用事業、貿易、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可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摘自 【hiunivs大學生創業網】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詳解

㈥ 往屆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是我國寶貴的人力資源。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加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拓寬就業門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為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入伍。圍繞基層面向群眾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領域,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並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

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范圍。相關項目由各有關部門繼續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各類基層就業項目之間的政策銜接。2009年,中央有關部門繼續組織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項目,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後留在當地就業,今後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對參加項目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資金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各專門項目相關待遇政策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等有關部門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要渠道。要進一步清理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為他們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以及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形成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的社會環境。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三、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創造條件,更多地吸納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充分發揮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各地在實施支持困難企業穩定員工隊伍的工作中,要引導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幹,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給予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要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具體辦法由科技、教育、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高校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後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四、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鼓勵高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鼓勵殘疾人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各地要建設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並保障其合法權益,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五、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強化公共就業服務的功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及高校要加強協作,採取網路招聘、專場招聘、供求洽談會和用人單位進校園等多種方式,大力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為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就業服務。高校要強化對大學生的就業指導,開設就業指導課並作為必修課程,重點幫助畢業生了解就業政策,提高求職技巧,調整就業預期。加強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落實人員、場地和經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招聘活動安全保障,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

六、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大力組織以促進就業為目的的實習實踐,確保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都能參加實習實踐活動。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拓展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范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加強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技能培訓,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努力使相關專業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高校畢業生需要,提供專場或其他形式的職業技能鑒定服務,教育部門及高校要給予積極配合。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鑒定補貼。

七、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對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託管等服務,並組織他們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的活動。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將他們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地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當地就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確定目標任務,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落實工作責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制定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教育部門要指導高校大力加強在校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並繼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其他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工作。要大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成才觀,形成全社會共同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的良好輿論環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

㈦ 應屆大學生就業優惠政策和獲得的辦法

很遺憾,你不算應屆大學生了。。。。

㈧ 大學生創業在稅收政策方面有什麼優惠

國家在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中對於稅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規定:
第一,梵谷內校畢業生從事容個體謀劃的,自本地工商部門批准其謀劃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即:免稅)。
第二,新成立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不計算在內),昔時安置待業職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職員總數60%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免納所得稅3年。
第三,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昔時新安置待業職員占企業原從業職員總數30%以上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除此以外,詳細不同的行業另有不同的稅務優惠:1、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英語四級培訓班批准後,可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2、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3、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公用事業、貿易、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可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㈨ 大學生 創業的優惠政策

大學生在畢業兩年內自主創業,享受有稅收和費用減免等優惠政策。具體優惠內政策各地不一,但渠容道和優惠條件相同。渠道就是當地大學生就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和當地共青團委員會青年創業扶持領導小組辦公室,取得他們的支持和幫助就是渠道,優惠條件是大學生自主創業優惠貸款和減免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