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今年學校說免學費的,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貧困...
是有這個說法,但是,只限於中專,大專是不免的
B. 河南省貧困縣高考招生有什麼優惠政策
2015河南省高招,針對貧困縣有三個專項計劃以及一本分數線,可適當降分錄取政策。具體體現在:
1、執行一本分數線,可適當降分
按照政策,三個專項計劃單設批次,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
其中,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後、本科一批開始之前。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結束後、本科二批開始之前。
國家專項計劃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不能擅自將未完成的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錄取,應通過多次公開徵集志願方式錄取。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確保完成招生任務。
2、河南38個貧困縣考生可報考
國家專項計劃是指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一本招生院校承擔。
今年該項專項計劃的招生規模為5萬,其中,在河南招生區域與去年一樣是38個貧困縣。要求考生有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連續三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三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201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3、招生范圍擴大至53個貧困縣
高校專項計劃是指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高校承擔,招生計劃不少於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
要求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為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考生本人須有當地連續三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三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等條件。
今年,該計劃在我省的招生區域除38個國家級貧困縣外,新增了15個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包括伊川縣、葉縣、內黃縣、原陽縣、濮陽縣、舞陽縣、方城縣、夏邑縣、羅山縣、息縣、西華縣、扶溝縣、泌陽縣、正陽縣、汝南縣。
4、農村考生均可報考
地方專項計劃是指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河南的地方專項計劃由我省省屬重點高校承擔實施,即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屬高校,招生規模不少於2015年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的3%。
考生具備以下3項之一均可報考:考生戶口簿上載明戶別為農業的,考生具有縣(縣級市)連續三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三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的,其他政策規定為農村考生的。
C. 貧困縣高考優惠政策到底怎麼回事啊
國家針對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要實施了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統稱為專項計劃),完善長效機制,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
1、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2、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
3、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3)河南貧困縣學生學費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報考條件:
1、國家專項計劃: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2、地方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3、高校專項計劃: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有關高校可在此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D. 需要什麼條件能享有河南省學生「兩免一補」的政策和具體政策是什麼
河南省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實施方案
(省財政廳省教育廳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全部免除學雜費、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以下簡稱「兩免一補」)政策,現制定我省「兩免一補」實施方案。
一、基本政策
(一)資助對象
1.享受免除學雜費的對象范圍
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地區(含縣鎮)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學生;在其他縣(市、區)農村地區(含鎮)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學生和縣城所在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貧困家庭學生。
2.享受免費提供教科書的對象范圍
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資助對象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父母均為農民的學生;其他縣(市、區)資助對象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父母均為農民的貧困家庭學生。
3.享受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的對象范圍
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資助對象為免費教科書資助范圍內的貧困家庭寄宿生;其他縣(市、區)資助對象為免費教科書資助范圍內的寄宿生。資助面要達到應資助對象的100%。
(二)資助標准
1.免學雜費補助標准。學校對學生免收學雜費後,財政對學校給予補助。免學雜費補助資金以各縣(市、區)2005年度教育統計提要在校生數為依據,按照財政部核定的補助標准計算下達。具體標准為:農村初中每生每學期100元,縣鎮初中115元;農村小學75元,縣鎮小學90元;特殊教育115元。
2.免費教科書補助標准。免費教科書(含省定地方課程教科書)秋季學期按小學每生每學期45元、初中80元、特殊教育45元的補助標准下達補助資金;春季學期按小學每生每學期40元、初中75元、特殊教育40元的補助標准下達補助資金,按政府采購價格與供應商據實結算。
3.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准。享受補助生活費的寄宿生在校住宿期間,每生每天補助1元。
(三)資金負擔
免學雜費補助資金由中央、省、省轄市本級財政按6∶2∶2比例分擔;國家課程和省定地方課程必設科目免費教科書資金由中央和省級財政負擔;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由縣級財政負擔。
二、操作辦法
(一)免除學雜費
1.省財政廳將中央和省財政負擔的免學雜費補助資金核定到縣(市、區)。中央補助資金由省財政直接支付到各縣(市、區)財政中央資金特設專戶,省級補助資金下達到各省轄市財政。
2.各省轄市財政部門將省級補助資金和本級按規定比例應負擔的補助資金一同下達到各縣(市、區)財政。
3.各縣(市、區)財政部門將省、省轄市補助資金劃入縣級財政部門開設的資金專戶,並在學期開學前向各學校預撥部分免學雜費補助資金;將免學雜費補助資金預算直接核定下達到各學校,全部用於學校的公用經費開支。要求做到首先依據各學校在校生人數和省定補助標准測算分配,在此基礎上,因學生人數等因素形成的資金結余要全部用於學校的公用經費開支,並重點向辦學條件薄弱的學校傾斜,向邊遠鄉村的學校傾斜,保證各學校教學業務的正常開展,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縣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科學制定薄弱學校的界定標准、資金傾斜的具體辦法,切實做到客觀公正、公開透明。
4.符合財政直接支付條件的公用經費開支,由縣級財政部門直接支付給收款單位或供應商。無法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公用經費,由縣級財政部門根據學校申請或預算進度將資金直接撥付到縣級財政支付機構(會計核算中心)或其派出機構有關核算學校經費的賬戶,或將資金額度下達到學校零餘額賬戶,由學校到相關機構或自行辦理資金支付手續。
5.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地區(含縣鎮)和其他縣(市、區)農村地區(含鎮)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對其在校學生全部免收學雜費;在其他縣(市)縣城所在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貧困家庭學生,經評定後免收學雜費。具體評審辦法與享受免費教科書對象的評審辦法相同。
(二)免費提供教科書
1.資助人數的確定下達
省財政廳、教育廳分縣(市、區)下達資助學生人數。各縣(市、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每個鄉鎮、每所學校確定不同的資助比例,不得平均分配。
2.資助對象的確定原則
各省轄市、縣(市、區)要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本方案的基本政策,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資助對象的界定標准和辦法,確定資助對象。資助對象每學年在秋季學期確定一次。
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享受免費教科書對象按照學生父母戶籍均為農業戶口的標准確定;其他縣(市、區)享受免費教科書對象按照扶貧工作確定的貧困標准界定,將以下幾種類型優先作為資助對象:農村低保家庭的學生;因天災人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家庭的學生;父母因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的學生;父母離異或喪父、喪母等原因造成經濟困難的學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經濟困難的學生。對革命烈士子女、獨生子女、少數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給予優先照顧。
3.資助對象的確定程序
第一,學校通過有效途徑公布資助信息,包括資助政策、資助名額、資助程序和申訴程序等。
第二,學校組織符合資助條件並希望獲得資助的學生填寫申請書。申請書內容主要包括:學生基本情況、學生家庭基本情況、申請資助項目及申請理由。
第三,學校成立由學生家庭所在村委會成員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和教師代表等組成的評審小組,按照政策規定和相關辦法進行評審,初步確定受助學生名單。學生來自較多村組的學校可以成立若干個評審小組。
第四,學校將評審結果在校內及學生家庭所在村民小組分別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
第五,公示無異議後,學校組織受助學生填寫登記表,建立受助學生檔案,並將受助學生名單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縣級教育、財政部門。
第六,縣級教育、財政部門負責審定資助對象,並逐級上報省教育廳、財政廳備案。
4.發放程序
所有教科書由學校按「課前到書」要求統一發放。受助學生確定後,學校直接免收受助學生的教科書費,並在免費教科書扉頁加註「本書由國家免費提供」字樣。受助學生或家長在發放花名冊上簽字,學校將花名冊報縣級教育、財政部門備案。
5.資金管理
免費教科書(含省定地方課程教科書)由省教育廳、財政廳按照「統一征訂、統一定價、統一采購、分散支付」的原則進行政府采購。免費教科書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分賬核算、集中支付、封閉運行。各省轄市要將中央、省財政負擔資金下達到縣級財政,縣級財政將資金劃入縣級財政部門開設的資金專戶。免費教科書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根據實際享受免費教科書學生數,按照免費教科書政府采購確定的結算價格據實結算,直接撥付免費教科書供應商的縣級機構。
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因省下達資助人數與實際應資助人數不同造成的資金差額由縣級財政部門清算,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安排,結余資金全部用於資助貧困家庭學生。
(三)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1.資助對象的確定
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享受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對象的評審辦法與其他縣(市、區)享受免費教科書對象的評審辦法相同。
其他縣(市、區)享受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對象為享受免費教科書對象中的寄宿生。
2.資金管理和發放
縣級財政部門首先將本級財政應安排的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劃入縣級財政部門開設的資金專戶,然後按照確定的資助人數和補助標准將補助資金直接支付到各學校。學校將補助資金以現金形式及時足額一次發放給受助學生,由受助學生或家長在發放花名冊上簽字後,報縣級教育、財政部門備案。
三、實施步驟
各省轄市、縣(市、區)要在8月31日前將有關政策迅速傳達、貫徹到各鄉鎮、村及農村學校,並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要積極落實配套資金,制定切實可行的操作辦法,將應資助名額預分到各學校,並預撥部分免學雜費補助資金。
各學校要在9月5日前通過有效途徑公開資助信息,組織符合資助條件並希望獲得資助的學生填寫申請書。
9月18日前,各學校成立評審小組,按照政策規定和相關辦法進行評審,初步確定資助名單,並按要求進行公示。縣級財政、教育部門公布舉報電話,及時查處有關問題。公示無異議後,學校組織受助學生填寫《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學生登記表》,將受助學生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縣級教育、財政部門審核確定。
9月20日前,縣級教育、財政部門將審核同意的受助學生名單通知各學校;縣級財政部門將免學雜費補助資金預算核定下達到各學校,將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直接支付到各學校。
9月26日前,學校按受助學生名單將「兩免一補」政策落實到學生,組織填寫《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發放花名冊》並報縣級教育、財政部門備案。
各省轄市要將本地總結及《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落實情況上報表》連同電子文檔於10月10日前報送省「兩免一補」辦公室。
春季學期「兩免一補」工作要在開學1個月內完成。
四、明確責任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兩免一補」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把好事辦好。要針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強化措施,完善制度,規范操作。要採取各種措施廣泛宣傳「兩免一補」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級「兩免一補」辦公室要公布政策咨詢電話,隨時解答和解決群眾咨詢和反映的有關問題。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兩免一補」資金的籌措、分配和管理。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積極籌措本級財政應負擔的資金,及時轉撥上級補助資金,確保「兩免一補」資金及時足額籌措、撥付到位。要及時結算免費教科書資金和預撥免學雜費補助資金,並監督學校使用免學雜費補助資金和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防止截留挪用。
各級教育部門要認真制定「兩免一補」資助對象的界定標准和辦法;嚴格按照資助對象的界定標准、辦法和程序,組織確定資助對象;組織免費發放教科書、免收學雜費和發放貧困寄宿生生活費,嚴禁截留挪用;落實嚴禁對學生預收教科書費、雜費和對受助學生再收費;建立健全「兩免一補」檔案資料管理制度。各級財政、教育部門要各司其職,緊密配合,確保「兩免一補」工作的順利實施。對資金管理不到位和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群眾反映較大、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有關要求
1.各級財政、教育部門要堅持「三個必須」,即政策宣傳必須廣泛深入,做到家喻戶曉;評審小組必須建立健全,做到組成人員齊全、評審民主公正;資助名單必須在學校和學生家庭所在村民小組同時公示,做到公開透明。做到「四個到位」,即領導組織到位;資金落實到位;督導檢查到位;信訪處理到位。達到「一個確保」,即確保把「兩免一補」工作辦成「陽光工程」,把黨和政府的關懷真正落實到學生。
2.加強「兩免一補」政策宣傳和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及時編發信息簡報,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做到上下信息暢通,推動整體工作平穩進展;及時糾正工作中的偏差,確保政策落實到位。省財政廳、教育廳、審計廳要派出督導組明查暗訪,督查各地政策落實情況。省內各新聞媒體要加強對「兩免一補」工作的宣傳報道,推動「兩免一補」工作的順利進行。「兩免一補」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操作難度大,在宣傳報道過程中凡涉及到政策性問題和各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復雜情況,各新聞媒體要與各級「兩免一補」辦公室及時溝通,共同促進我省「兩免一補」工作順利進行。
3.中央、省、省轄市財政安排的免學雜費補助資金是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全部用於學校公用經費開支,嚴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滯留、擠占和挪用,嚴禁抵頂應由縣級財政安排的預算內公用經費、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等教育經費,或用於平衡財政預算。縣級財政部門要把免學雜費補助資金全額納入預算,直接核定下達到各學校,嚴禁通過任何部門或單位進行二次分配。縣級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和農村中小學預算內公用經費,確保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資助面達到應資助對象的100%,確保各學校的正常運轉。
4.各有關學校嚴禁向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預收課本費和學雜費。實施免收學雜費後,學校只能按「一費制」規定的額度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按規定享受免費教科書的學生不再收取課本費和作業本費)和寄宿生住宿費,嚴禁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學校代學生購買課本、作業本,應據實結算,嚴禁收取手續費等任何形式的服務費。違反者按亂收費嚴肅處理,追究教育主管部門領導和學校校長的行政責任。
學校和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關於普通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的有關規定,配齊學生免費教科書,不得擅自增減規定目錄內的免費教科書。
5.省對各地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工作開展情況繼續實行專項考評,將政策落實、資金管理、信息溝通、群眾評價等納入考評內容。對「兩免一補」工作成績突出的省轄市、縣(市、區),將通過以獎代補方式予以獎勵;對工作落後的省轄市、縣(市、區)給予通報批評。
6.鼓勵各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要求,積極探索教科書循環使用試點,試點工作成效將作為以獎代補資金分配的一個因素予以考慮。
六、其他
在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批准正式設立的農村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就讀、符合免費提供教科書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資助條件的學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財政廳教育廳河南省2005年秋季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5〕34號)規定繼續享受相應的資助政策。
關於農村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免收學雜費問題,凡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批准正式設立並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農村民辦學校,由各省轄市、縣(市、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9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解決,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制定。
國有農場、林場等所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與當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同步享受有關政策,所需資金由各地按照學校財務隸屬關系和現行財政管理體制解決。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地參照本方案制定。
E. 2015河南國家級貧困縣高考有哪些加分政策
2015河南國家級貧困縣高考考生可以報考農村專項計劃招生,按照政策,三個專項計劃單設批次,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
其中,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後、本科一批開始之前。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結束後、本科二批開始之前。
國家專項計劃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不能擅自將未完成的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錄取,應通過多次公開徵集志願方式錄取。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確保完成招生任務。
國家專項計劃
河南38個貧困縣考生可報考
國家專項計劃是指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一本招生院校承擔。
2015年該項專項計劃的招生規模為5萬,其中,在河南招生區域與2014年一樣是38個貧困縣。要求考生有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連續三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三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201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高校專項計劃
招生范圍擴大至53個貧困縣
高校專項計劃是指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高校承擔,招生計劃不少於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
要求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為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考生本人須有當地連續三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三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等條件。
2015年,該計劃在我省的招生區域除38個國家級貧困縣外,新增了15個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包括伊川縣、葉縣、內黃縣、原陽縣、濮陽縣、舞陽縣、方城縣、夏邑縣、羅山縣、息縣、西華縣、扶溝縣、泌陽縣、正陽縣、汝南縣。
地方專項計劃
農村考生均可報考
地方專項計劃是指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河南的地方專項計劃由河南省省屬重點高校承擔實施,即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屬高校,招生規模不少於2015年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的3%。
考生具備以下3項之一均可報考:考生戶口簿上載明戶別為農業的,考生具有縣(縣級市)連續三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三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的,其他政策規定為農村考生的。
F. 農村貧困戶學生上高中學費全免嗎
根據規定,資源籍城鄉學生在資源縣讀高中都能「免費」,不僅學費全免,課本費、水電費、住宿費等也全部免費,每人每年能減免3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