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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區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 2021-03-11 22:45:16

⑴ 蘇州市大學生創業有什麼優惠政策最重要是找哪些部門落實這些政策

蘇州八項舉措力推大學生創業
針對金融危機影響下大學生就業難題,蘇州市勞動保障部門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動力,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相關文件精神,市、區聯動,實施八項政策措施,不斷強化就業創業指導,積極拓寬就業創業渠道,努力增強大學生就業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青年見習基地為大學生積累工作經驗。組織各類高校、職技校、普通中學畢業生畢業後一時難以就業的人員,進入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見習基地進行3至 6個月的全日制工作見習,幫忙失業青年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就業能力。參加青年就業見習基地人員,可享受每月425元的生活補貼和必要的商業保險。目前,蘇州市東菱振動試驗儀器有限公司等22家單位被認定為蘇州首批青年就業見習基地,共提供見習崗位559個,主要集中在it電子通訊、金融服務和機械加工等行業,崗位技術含量相對較高。
千名大學生技能儲備行動增強就業技能。蘇州市計劃用兩年時間,組織開展「培訓促就業——千名大學畢業生技能儲備行動」,通過政府政策資助,鼓勵和幫助青年學生參與職業技能培訓。同時,在蘇高校應屆大學畢業生參加公共實訓,且取得中、高級工證的,在其相關費用按政策性優惠價格收取的基礎上,培訓費將再減免30%,每人最高不超過1000元;職業技能鑒定費減免30%。符合條件的蘇州市區戶籍大學畢業生,中、高級工鑒定合格者享受政府一次性50%的培訓鑒定費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元/人。
大學生創業訓練營提高「小老闆」成功率。今年5月份,該市勞動保障部門在全省率先啟動了蘇州市大學生創業訓練營活動。通過創業能力培訓、能力素質拓展、企業見習、跟蹤服務四個環節,提高大學生做「老闆」的成功率。此次活動以區為單位,首期設立5個訓練營,各創業訓練營將由40人至50人組成。訓練營經費由政府資助,培訓結束後,學員可獲syb結業證書,並可申請5萬元至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成功創業的,每月可獲466元社保補貼。
大學生虛擬創業工作室搭建自主創業平台。蘇州市滄浪區勞動保障局成立了面積達100餘平方米的「大學生虛擬創業工作室」,政府從租金、門面裝修、一條龍企業開戶、創業指導等方面給予「全免」扶持。
創業門診構建創業服務新模式。蘇州市平江區創業指導中心率先在全市推出了「創業門診」。該門診為大學生建立創業檔案、組織參加創業訓練營、舉辦創業沙龍、開設創業講座、組織專家定期「會診」和「出診」等,全力扶持大學生創業。
網上創業學院架起企業和大學生互動橋梁。2008年,蘇州市滄浪區勞動保障局聯合社會力量創辦了全國第一家專業從事青年創業、就業指導的「第一起點」網上創業學院。截至目前,網上創業學院已注冊蘇州大學和蘇州科技學院等院校的學生會員5634個、企業會員153個,200名大學生獲得了蘇州市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成功啟動了「第一起點」網上創業實習計劃。
創業電子雜志提供最新創業資訊。2008年5月,蘇州市勞動保障局在全省率先創辦了每月一期的「蘇州市民創業電子雜志」,並把它作為創業宣傳的一個重要載體,大學生從這份電子雜志上可以了解到創業方面的最新政策和動向等情況。自去年5月份創刊至今已為市民推介創業項目103個,介紹蘇州市民創業典型22個,實施的點對點項目推介對接模式成功率達40%左右。
創建創業型城市方案完善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今年1月份,蘇州市被國家確定為首批國家級創建創業型城市後,力推《創建創業型城市工作實施方案》,並在這個方案中針對大學生創業問題,明確提出要整合資源,充分發揮工商聯、工、青、婦以及行業協會等組織的作用,計劃用兩年時間,不斷完善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探索建立創業帶動就業的社會化運作機制。如優化大學生「創業綠色通道」服務,全市要設立「大學生創業零首付」公司50家;對大學畢業生創辦的企業或就業1一2 年後創辦的企業,在初創期2一3年內可給予適當的稅收減免。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高新技術、軟體開發、農業等產業。

⑵ 大學生創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除了政策上抄的支持外,(也就是說你去各個部門辦證件的時候不會為難你)還有資金上的支持,學校會給你一些扶持,還有就是你可以回家鄉貸款,會有底息或者無息的貸款扶持你創業。學校還可能在技術上給予支持,比如你需要哪些方面的人才,你可以向學校咨詢這方面的專業人才。

⑶ 蘇州大學生自主創業具體有哪些政策優惠

你好,你可以找一下關鍵字,都是蘇州地區的優惠。
1、關於全市開展1000名大學生創業訓練營活動的通知
2、關於印發《蘇州市區大學生創業見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上面的那些東西都很空洞,下面的你仔細看了之後hi我,我會告訴你各中的門道。可以讓你得到政府免息貸款。

關於印發《蘇州市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吸納就業貼息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
蘇銀[2009]52號
人民銀行各市支行,各市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江蘇銀行蘇州分行:
為進一步推進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鼓勵商業銀行對新增就業崗位吸收就業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給予信貸支持,人民銀行蘇州市中心支行、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制定了《蘇州市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吸納就業貼息貸款實施辦法》,現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1.蘇州市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吸納就業貼息貸款實施辦法
2.蘇州市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吸納就業貼息貸款申請表(略)

中國人民銀行蘇州市中心支行
蘇州市財政局
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蘇州市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吸納就業貼息貸款實施辦法

一、總則
為貫徹落實《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市民創業促就業的意見》(蘇發〔2008〕4號),根據《市政府辦公室轉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貨款運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蘇府辦〔 2007〕178號)等文件精神,鼓勵我市銀行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以下簡稱符合條件的小企業)給予信貨支持,發揮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吸納就業再就業的輻射帶動作用,推動全市創業和再就業工作再上新台階,特製定本辦法。

二、適用對象
(一)本辦法所稱符合條件的小企業,是指當年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和登記失業的大中專(技)畢業生,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以及其他國家產業政策不予鼓勵的企業除外)。就業困難人員的界定,按《市政府關於積極應對當前經濟形勢穩定就業促進就業的意見》(蘇府【 2009」1號)和《蘇州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蘇勞社就管【 200916號)執行。
(二)本辦法所稱經辦銀行,是指承辦對符合條件的小企業貼息貨款業務的江蘇銀行蘇州分行;擔保機構為蘇州國發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各市(縣)經辦銀行和擔保機構由各市(縣)自行確定。
三、本辦法所稱貼息對象是指申請貨款後,能夠正常還貨,本息已清(包括提前還貨)的符合條件的小企業。貨款展期不貼息。
四、本辦法實行 「以獎息代貼息」的貸款貼息政策,由財政按照人民銀行公布的貨款基準利率以內的實際發生額給予 50%的貼息。具體獎息管理辦法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蘇州市中心支行、蘇州市財政局、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蘇州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貨款獎勵管理辦法的通知》(蘇銀〔2005〕180號)執行。

五、符合條件的小企業資格認定及貨款辦理
(一)資格認定
1.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可向市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經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定期審核)確認貨款資格。
2.符合條件的小企業申請資格認定需提交《蘇州市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吸納就業貼息貸款資格申請表》和下列證明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另附復印件);
(2)稅務登記副本(另附復印件);
(3)當年新錄用就業人員的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勞動合同(另附復印件);
(4)花名冊(企業蓋章);
(5)企業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記錄(或增加表);
(6)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
(7)上年度以及上月財務報表;
(8)納稅申報表;
(二)貸款辦理
經辦銀行核貨時,如需企業提供擔保公司擔保的,擔保機構按照擔保管理辦法和操作程序辦理擔保手續,並按照擔保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收取手續費。
1.對符合條件的小企業的貼息貨款按照商業性貨款原則進行管理,鼓勵擔保基金為其申請的貨款提供擔保服務。經辦銀行按照信貨管理的有關要求自主審查並決定貨款的發放,自主承擔風險。同意發放貨款的經辦銀行應在貸款合同中加蓋貼息貨款專用章,並單獨設置貼息貨款業務台帳以備有關部門檢查。
2.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向經辦銀行申請貼息貨款時,除提供貨款所需的資料以外,還需提交經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的《蘇州市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吸納就業貼息貨款資格申請表》。
3.對符合條件的小企業的最高貨款額度按當年實際招用就業人數,按人均不超過 10萬元的標准,最高貨款額度不超過 200萬元,合夥經營企業最高貨款額度不超過 50萬元,貨款期限不超過 2年。經辦銀行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貨款額度,並在《蘇州市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吸納就業貼息貨款資格申請表》上載明。
4.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貨款展期條件的,貨款經辦銀行可按照相關規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
5.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的反擔保手續由企業法人代表辦理。
六、財政貼息獎勵和手續費補助資金的審核撥付
(一)財政貼息獎勵的審核撥付
1.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在貨款期滿並正常還本付息後申請貨款貼息,經辦銀行每季度匯總《蘇州市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吸納就業貼息貨款還本付息擬獎勵清冊》並附企業還本付息憑證復印件(經辦銀行同時應提供擬獎勵對象的存款帳號,以備劃付)。
2.人民銀行、財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經辦銀行、擔保公司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對擬獎勵小企業進行確認。
3.財政部門將貼息資金直接撥付至聯席會議確認的小企業。
(二)手續費補助資金的審核撥付
財政部門按照經辦銀行提交的《蘇州市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合夥經營企業吸納就業貼息貨款還本付息清冊》,審核確認後,對經辦銀行按照當期貨款回收額的0.5%給予工作經費補助。
七、監督管理
(一)勞動保障部門應加強對企業當年新招用就業對象的審核確認。
(二)經辦銀行應在月後 5日內,向人民銀行蘇州市中心支行貨幣信貨管理科報送《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貨款統計表》。
(三)各相關部門應加強對符合條件的小企業貨款貼息和手續費補助資金的審核工作,加強監督檢查,財政部門應按規定及時撥付各項資金。
(四)市(縣)級財政部門應在每個年度結束後的 6日內,向市級財政部門報送《符合條件的小企業貨款貼息情況統計表》。
(五)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財政資金的經辦銀行或借款企業,將予以追回財政資金,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八、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蘇州市中心支行、蘇州市財政局、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和修訂。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⑷ 有關蘇州大學生創業國家補助優惠政策的具體問題

具體首先抄詢問政府!貸款一襲般5年內有效!大學生創業貸款是國家政府針對大學生創業推出的一項政策,不是銀行也不是其它部門的政策,既然是國家針對大學生創業推出的政策那肯定跟直接在銀行貸款不一樣,創業基金是沒有利息的,也無抵押。但是有年限,這個每個政府的政策就不一樣了。所以你帶齊能證明你是學生的證件、身份證什麼的去你戶口所在地的當地政府就行了。不過說到底這個貸款政府不是隨便就給貸的,要看你的創業是什麼,如果能給當地政府帶來稅收,能夠增加當地的就業崗位,而且是綠色環保的項目(這幾點很重要)等等。你只要努力或者有點關系就可以。等你所在的當地政府給你開出證明,你就可以去政府指定銀行去貸款了。祝你成功!!! 申請報表注意!!!這幾個方面!!1、項目的課操作性 2、項目的市場前景 3、項目給周邊地區帶來的輻射效應 4、政府稅收等5、環保方面 ,這幾點望朋友注意羅!望能幫到朋友你!!

⑸ 江蘇省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及申報流程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是我國寶貴的人力資源。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加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拓寬就業門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為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入伍。圍繞基層面向群眾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領域,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並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 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范圍。相關項目由各有關部門繼續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各類基層就業項目之間的政策銜接。2009年,中央有關部門繼續組織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項目,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後留在當地就業,今後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對參加項目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資金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各專門項目相關待遇政策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等有關部門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要渠道。要進一步清理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為他們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以及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形成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的社會環境。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三、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創造條件,更多地吸納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充分發揮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各地在實施支持困難企業穩定員工隊伍的工作中,要引導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幹,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給予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要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具體辦法由科技、教育、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高校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後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四、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鼓勵高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鼓勵殘疾人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各地要建設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並保障其合法權益,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五、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強化公共就業服務的功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及高校要加強協作,採取網路招聘、專場招聘、供求洽談會和用人單位進校園等多種方式,大力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為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就業服務。高校要強化對大學生的就業指導,開設就業指導課並作為必修課程,重點幫助畢業生了解就業政策,提高求職技巧,調整就業預期。加強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落實人員、場地和經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招聘活動安全保障,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 六、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大力組織以促進就業為目的的實習實踐,確保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都能參加實習實踐活動。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拓展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范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加強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技能培訓,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努力使相關專業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高校畢業生需要,提供專場或其他形式的職業技能鑒定服務,教育部門及高校要給予積極配合。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鑒定補貼。 七、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對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託管等服務,並組織他們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的活動。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將他們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地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當地就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確定目標任務,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落實工作責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制定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教育部門要指導高校大力加強在校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並繼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其他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工作。要大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成才觀,形成全社會共同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的良好輿論環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