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應屆畢業生在幾年內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大學生創業最新優惠政策政策如下:
(一)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注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於3萬元),1年內實繳注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餘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二)大學畢業生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三)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城市信用社要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並簡化程序,提供開戶和結算便利,貸款額度在2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到期確定需延長的,可申請延期一次。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確定,擔保最高限額為擔保基金的5倍,期限與貸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免費為自主創業畢業生保管人事檔案(包括代辦社保、職稱、檔案工資等有關手續)2年;提供免費查詢人才、勞動力供求信息,免費發布招聘廣告等服務;適當減免參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勞務交流活動收費;優惠為創辦企業的員工提供一次培訓、測評服務。
天津鼓勵自主創業 大學生開公司可零首付注冊
日前,國家多個部門共同出台創業新規,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通過創業帶動整體就業。從天津市工商局獲悉,天津市制定的創業政策更加優惠,惠及范圍更廣。比如,對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冊,開辟「綠色通道」支持自主創業。
鼓勵自主創業
鼓勵科技人員、退役軍人、留學回國人員、高校畢業生、征地農轉非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員自主創業。開辟「綠色通道」,對上述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優先咨詢,優先受理,優先登記,同時免交涉及工商登記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在市場內從事食品經營的,由市場主辦單位統一為場內食品經營者到衛生部門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場內食品經營者可憑市場主辦單位統一申辦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執照。鼓勵個體工商戶向私營企業轉制。對個體工商戶轉為個人獨資或合夥企業,在主要投資人不變的情況下,按「一歇一開」的簡易程序辦理,其名稱可延續使用。允許企業、個體工商戶轉讓其名稱或字型大小,轉讓方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受讓方憑名稱轉讓協議及相關文件向登記機關申請核准名稱。
杭州出台新政力挺大學生自主創業 大學生創業可獲資助20萬
以創業帶動就業,讓更多大學生實現夢想,將杭州打造成大學生創業天堂。近日,杭州市政府出台了《關於鼓勵和扶持大學生在杭自主創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在杭及來杭創業的大學生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據介紹,這在全國范圍內尚屬首創,政策優惠力度也屬國內領先。
不分本地外地生源均可享受
大學生在杭自主創業,是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後五年內的大學生(畢業時間為2005年及以後)在杭州市區范圍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從事當年度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中非禁止、非限制類發展項目。2.大學生在杭創辦企業,必須由大學生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於注冊資本的30%。
只要是符合以上條件的大學生來杭、在杭創業,不管他是本地生源大學生還是外地大學生,都一視同仁,可以享受《意見》中的相關優惠政策。
免收工商注冊費用
為出台這一政策,今年上半年,杭州市人事局積極開展調研,實地考察部分大學生創業企業,廣泛徵求意見。
在調研中,工作人員發現,大學生普遍反映不知道如何開辦企業。就此情況,《意見》從多個方面為大學生注冊企業提供便利:一是開通注冊綠色通道。在杭州市工商局和各城區工商分局注冊大廳設立大學生創業注冊登記專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在各工商所辦事窗口安排專人負責大學生創業注冊登記事項。二是實行工商注冊免收費。對大學生自主創業不管是從事個體經營還是成立企業的,一律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三是放寬市場准入條件。大學生自主創業成立的企業,除法律、行政法規和依法設立的行政許可另有規定外,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一律降低為3萬元;鼓勵大學生以知識產權、實物、科技成果等可評估資產作價出資;允許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以股權出質融資。四是放寬經營場所限制。允許大學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圍內的相應場地作為經營場所進行注冊登記。
該政策還規定,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開設大學生創業服務窗口,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一站式受理服務。在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審批的大學生創業項目,由杭州市投資項目審批代辦服務中心提供全程代辦服務。
創業資助提高一倍
加大對大學生創業企業的資助力度是《意見》中最大的亮點。在「優化創業資助政策」中,將現有的創業資助政策適用范圍由畢業大學生擴大到大學生在校接受孵化並在杭落地轉化的創業項目,使在校大學生也可以享受資助政策。對大學生創業項目申請無償創業資助的,資助金額的額度從原來的最高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同時,簡化創業資助資金撥付流程,將首期撥付比例從20%提高到70%,其餘部分在首期資助資金通過考核或審計後再予撥付,同時要求區級配套資助資金應在市創業資助資金文件下達後1個月內到位。
「實行房租補貼機制」是針對大學生創辦企業租用住房存在一定困難的客觀情況,採取了對大學生創業園內和園外企業分別給予不同補貼的措施,明確大學生創業園所在城區政府為入園企業提供兩年50平方米的免費用房,引導大學生集中到創業園內創業,形成整體效應;對在創業園外租房用於創業的,由納稅地財政在兩年內按標准給予房租補貼,補貼標准為第一年補貼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補貼0.5元/平方米·天(實際租用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計算;房租補貼超過實際租房費用的,按實際租房費用補貼)。這樣既可為創業大學生提供適度幫助,又避免少數畢業生利用政策租用高價商鋪、寫字樓,加重財政負擔的可能。
「實施會展補貼」主要是為鼓勵大學生企業參加各類會展,盡快拓展市場而採取的措施,對單家企業每年最多可補貼3萬元,可連續補貼3年。同時也有一些限制:一是堅持展費以大學生創業企業自行承擔為主,財政按展位費的50%給予補貼;二是對給予補助的會展范圍進行限定,必須是參加市政府(或經市政府批准)舉辦或組織參加的會展,並經企業納稅地政府認可。
享受稅費優惠政策
稅務部門將為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稅務辦事綠色通道和便捷服務,免費辦理稅務登記證,提供注冊培訓。大學生新辦軟體生產企業、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貿易企業和服務業企業、農業企業均可按規定分別享受稅費優惠政策,體現了政府對大學生創辦企業類型的政策導向。對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為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在按規定據實抵扣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實際發生的技術研究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
『貳』 大學生創業享受什麼稅收優惠
根據財務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從畢業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的具體內容是,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並且可以申請1萬元的創業實體補助
『叄』 大學生創業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的具體內容是,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回「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答」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肆』 在校大學生稅收能優惠
大家都在說鼓勵 大學生自主創業 可是國家沒有一個確實可行的辦法出台
工商局的人來收管理費時說的 「所以還按國家規定徵收管理費」
稅務局也會正常按國家規定收稅
『伍』 大學生創業在稅收政策方面有什麼優惠
國家在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中對於稅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規定:
第一,梵谷內校畢業生從事容個體謀劃的,自本地工商部門批准其謀劃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即:免稅)。
第二,新成立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不計算在內),昔時安置待業職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職員總數60%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免納所得稅3年。
第三,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昔時新安置待業職員占企業原從業職員總數30%以上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除此以外,詳細不同的行業另有不同的稅務優惠:1、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英語四級培訓班批准後,可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2、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3、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公用事業、貿易、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可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陸』 大學生創業都有哪些減免稅收政策
1、根據現行稅法規定,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可憑學生證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申領《就業創業證》,或委託所在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代為其申領《就業創業證》;如果離校,但仍在畢業年度仍然可直接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申領《就業創業證》。其中,畢業年度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1日,必須進入畢業年度才可以享受優惠政策。持《就業創業證》從事個體經營的大學生,在3年內可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可以免徵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此外,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且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不超過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3、《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通知指出,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中,大學生創業成立的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即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的;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減按20%的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柒』 大學生創業有哪些最新稅收優惠政策
近年來,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和各級政府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 。(1)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注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於3萬元),1年內實繳注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餘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 。(2)大學畢業生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 。(3)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城市信用社要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並簡化程序,提供開戶和結算便利,貸款額度在2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到期確定需延長的,可申請延期一次。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確定,擔保最高限額為擔保基金的5倍,期限與貸款期限相同。 ?? 。(4)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免費為自主創業畢業生保管人事檔案(包括代辦社保、職稱、檔案工資等有關手續)2年;提供免費查詢人才、勞動力供求信息,免費發布招聘廣告等服務;適當減免參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勞務交流活動收費;優惠為創辦企業的員工提供一次培訓、測評服務。 ?? 。(5)以上優惠政策是國家針對所有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為了扶持當地大學生創業,也出台了相關的政策法規,而且更加細化,更貼近實際。
『捌』 大學生創業有哪些稅收優惠
根據財務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內,明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容從畢業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的具體內容是,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玖』 營改增後,大學生創業的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1、對持《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准最高可上浮2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准,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准,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期限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納稅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